長沙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快推進我市基層衛生服務能力建設的決議

《長沙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快推進我市基層衛生服務能力建設的決議》經2014年10月31日長沙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通過。該《決議》分要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要繼續加強基層基礎建設、要不斷提高醫療隊伍水平、要切實減輕民眾醫療負擔4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沙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快推進我市基層衛生服務能力建設的決議
  • 發布單位:長沙市人大常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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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長沙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快推進我市基層衛生服務能力建設的決議》經2014年10月31日長沙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通過。

決議

長沙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快推進我市基層衛生服務能力建設的決議
(2014年10月31日長沙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通過)
為加快推進我市基層衛生服務能力建設,切實解決民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不斷提高城鄉居民健康水平,特作如下決議:
一、要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醫療衛生事業是公益性事業,全市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從廣大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出發,明確工作任務,嚴格落實責任,採取有力措施解決好民眾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反映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強化政府在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中的主導地位,加快推進我市醫療衛生改革步伐,儘快出台加強和改進基層衛生服務能力工作的指導意見,繼續實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切實加強協調配合,加大宣傳力度,讓廣大民眾關心健康,關注健康,知曉惠民政策,享受醫改成果。
二、要繼續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全市各級政府要承擔保基本、強基層的責任,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政補償的長效機制,足額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基本建設、設備的購置維護更新和人員等經費。做好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規劃,在社區新建或樓盤開發時,同步建設或預留社區衛生服務用房,新建街道辦事處設定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原則上超過5萬人的街道新增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實現全市村衛生室由村集體提供業務用房。加快基層醫療衛生信息化建設,實現市域內醫療資源信息共享。建立健全醫患糾紛調處機制,構建和諧醫患關係。降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成本,協調解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水電氣價格、醫療廢棄物處理等問題。充分發揮民營資本的作用,加強對民營醫院的引導,動員更多的社會力量支持衛生事業的發展。
三、要不斷提高醫療隊伍水平。要制定基層衛生服務人才引進、培養、入編、職稱評定等制度,出台基層優秀人才特殊崗位津貼等優惠政策,激勵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或優秀人才紮根基層。努力實現鄉鎮衛生院按1.4名/千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1.0名/千人核定人員編制,探索實行優秀醫生編制“到崗到人”。 努力改善基層醫務人員的工作、生活條件,用3年時間完成全市鄉鎮衛生院周轉房建設任務。以培養全科醫生為重點,健全城鄉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培訓體系,採取 “手牽手”幫扶工程等方式,提高基層醫療機構衛生服務能力。要加強鄉村醫生的培養培訓,落實鄉村醫生補償、養老等政策,維護好鄉村醫生隊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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