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機動船舶安全通信管理規定》在1998.03.27由交通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江機動船舶安全通信管理規定
- 頒布時間:1998年03月27日
- 實施時間:1998年05月01日
- 頒布單位:交通部
《長江機動船舶安全通信管理規定》在1998.03.27由交通部頒布。
《長江幹線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是根據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2017年立法計畫的通知要求進行修訂,為了填補長江幹線船舶安全管理短板,規範長江幹線船舶禁限航、錨地管理和船舶試航等行為,進一步強化了船舶航行管理而制定的一部法規。2017年...
交通運輸部在長江幹線設立的直屬海事管理機構及其分支海事管理機構(以下統稱“海事管理機構”)依據各自的職責許可權,對所轄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實施監督管理。第二章 船舶航行 第四條 船舶應當按照規定安裝自動識別系統(AIS)船載設備,並保持...
長江三峽水利樞紐水上交通管制區域通航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長江三峽水利樞紐通航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長江三峽水利樞紐水上交通管制區域從事航行、停泊...
《長江幹線在航船舶安全檢查暫行規定》已經一九八九年六月一日第八次部長辦公會議批准,現予發布,自一九九○一月一日起施行。對在航船舶進行攔截停航檢查,要從嚴掌握,在長江幹線由交通部批准的監督檢查站執行。
推動《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修訂的研究工作,進一步明確內河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和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梳理並完善內河水上運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修訂《內河船舶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規則》《內河船舶船...
為了規範長江過閘船舶安全檢查活動,保障船舶過閘航行安全和長江三峽及葛洲壩樞紐安全,我部起草了《長江過閘船舶安全檢查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通知 交通運輸部關於《長江過閘船舶安全檢查管理辦法》(...
第八條 船舶、設施與VTS中心在通訊中使用語言為漢語國語或英語。第三章 船舶交通管理 第九條 船舶在VTS水域內航行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避碰規則》、《長江安徽段船舶定線制規定》、《蕪湖港區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和...
第一條 長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為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保障船舶安全,維持長江水域及其港口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國籍船舶管理規則》,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水域及其港口航行、停泊的外國籍機動船、非...
《長江過閘船舶消防安全管理辦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安全檢查規則》、《運輸船舶消防管理規定》等交通行政規章而制定的規章,適用於通過長江三峽...
長江三峽通航管理局(以下簡稱三峽局)具體實施長江三峽水利樞紐過閘安檢工作。第二章 過閘船舶安全自查 第四條過閘船舶所有人、經營人、管理人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並落實過閘船舶安全保衛制度和安全...
為維護馬鞍山長江公路大橋(以下簡稱大橋)施工期水上交通秩序,保障大橋施工和過往船舶航行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制定本規定。通過時間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規定正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1.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以及上級的指示、決定。2. 負責長江水上安全通信網路、長江海事信息網路及其設施設備的運行維護和技術管理工作。3. 負責局VTS系統、CCTV、GPS等現代監管設備的維護、保養及維修管理...
(二)違反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擅自在大橋安全及其附屬設施上設定廣告標誌的。第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在大橋上行駛的機動車未按照規定繳納車輛通行費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大橋管理機構責令補繳車輛通行費,並可...
1 貫徹和執行國家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以及船舶、水上設施檢驗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範,執行上級制定的規定和制度;2 按照授權,具體負責轄區船舶安全檢查、國際航行船舶進出口岸管理、國內航行船舶進出港簽證、船舶裝運危險貨物和其他...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83)第7號1983.09.02 中華人民共和國打撈沉船管理辦法 國務院批准,交通部公布交通部交廳秘朱字1957年173號1957.10.11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機動船舶海上安全航行暫行規則 國務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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