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投資業務核算

長期投資業務核算是商業銀行對投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資金及購入在一年內不能變現或不準備隨時變現的股票、債券及其他投資的核算。核算時,按投資當時實際支付的金額或確定的財產價值記賬,如投資額已占被投資企業資金總數半數以上則按權益法記賬,以反映商業銀行所擁有的接受投資單位淨資產份額及其變化。

長期投資業務核算,在 “長期投資”科目及其下設的“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其他投資”和 “應計利息” 四個明細科目中進行。債券投資,購入時,借記 “長期投資——債券投資”、“長期投資——應計利息”,貸記 “銀行存款”; 兌付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長期投資——債券投資”、“長期投資——應計利息”、“投資收益”。股票投資,購入時,借記“長期投資——股票投資”,貸記“銀行存款”; 收到上市公司派發紅利時,借記“現金”,貸記“長期投資——股票投資”。採用權益法記賬的商業銀行,當被投資企業的股東權益增加時,銀行按持股比例計算本單位應得的權益增加額,借記 “長期投資——股票投資”,貸記“投資收益”; 反之,則作相反的記錄。如分得紅利,借記 “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 “長期投資——股票投資”。對債券、股票以外的其他長期投資的核算,在“長期投資——其他投資”科目下進行,投入時需對投入資產價值進行評估並按評估價入賬,收到受資方分來利潤時,借記“現金,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收回投資時,收回數大於投資數時,差額列作投資收益,貸記“投資收益”賬戶,收回數小於投資數時,差額列作投資損失,沖銷風險準備,借記“風險準備”賬戶。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