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春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 所屬地區:中國 吉林省
- 建立時間:1991年
- 面積:78.6平方公里
- 地理位置:長春高新區座落於長春市區西南部,屬中溫帶濕潤溫和氣候區,具有四季分明的氣候條件和特色
- 知名企業:吉林陽光肽科技有限公司
概況
投資優勢
長春高新區是長春市科教資源最為集中的區域,擁有得天獨厚的人才優勢。區內有吉林大學等全日制高校14所,在校生超過10萬人;有中科院長春分院、長春應化所、長春生物製品所等國家、部省屬科研機構39所,重點開放實驗室31個。多年來,長春高新區始終把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和優秀企業家作為提升區域競爭能力的一項戰略舉措,努力打造“創新人才谷”,成為長春市乃至吉林省高層次人才的重要集聚地、培養優秀企業家的搖籃。目前,全區共有各類人才20萬人,各類科技、專業技術人才總量占區內從業人員總數的一半左右。引進和培養的博士、碩士有2000多人。設立博士後科研分站的企業達到11戶,占全市企業建站總數的80%。先後制定出台了《關於鼓勵留學歸國人員、海外學人創業的若干規定》等一系列扶持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的優惠政策。目前已吸引了來自美國、日本、德國、法國、英國等2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214名留學人員,領辦、創辦了長春博泰醫藥生物公司等152戶擁有核心技術、處於國內外前沿水平的高技術企業,先後轉化科技項目300餘項,促進了高新區生物醫藥、光電子等產業研發水平與世界一流技術的接軌。在國外獲博士學位的盛君、金磊、崔維力、孔維、李明哲、邵春傑、柏旭等一批科技精英,已成為高新區知識型、專家型企業家群體中的典範。長春海外學人創業園先後被批准為第一批“國家留學人員創業示範基地”,被國務院僑辦確定為重點聯繫單位,被中國僑聯命名為“科教興國”示範基地,並成為省、部共建的國家級留學人員創業園,成為老工業基地吸引留學人才創新創業的重要視窗。
區域優勢
長春地處東北亞地區的中心腹地,是我國東北地區的交通要道、通訊樞紐和物流中心。長春高新區座落於長春市區西南部,屬中溫帶濕潤溫和氣候區,具有四季分明的氣候條件和特色。由於地處長春城市發展的主動力方向以及城市的上風上水之處,高新區具有優越的區位優勢,發展汽車產業以及光電信息、生物醫藥等新興產業具有得天獨厚的區位和自然條件。按照長春市產業布局,高新區處於100平方公里長春國際汽車城規劃範圍之內,西南部與長春汽車產業開發區相毗鄰,與一汽集團基本上已連為一體,處於一汽集團主機廠的最佳配套半徑之內,發展汽車裝備及零部產業具有極其優越的物流條件和較低的物流成本。高新區與朝陽區、南關區等母城相聯,以吉林大學為核心的長春大學城座落於區內,商務、休閒、娛樂、教育等配套服務功能較為完善,科技文化氣息十分濃郁,具有長春市最好的人文環境、生態環境和居住環境,正在成為長春西南迅速崛起的現代化新城區。同時,長春高新區還處於長春市南部中心城區的核心區域,與市政府新的行政中心相毗鄰,是未來南部新城重要的組成部分和功能承載區,增值潛力十分巨大。高新區交通十分便捷,路網四通八達。前進大街、矽谷大街、高新路、飛躍路等已成為連線市區的城市主幹道。長春輕鐵連線著高新區和長春站,單程僅20分鐘,隨著輕鐵二期工程的啟動,又把高新區與長春市最大的旅遊度假聖地——淨月潭國家森林公園連線起來,從而使出行更加便利。2002年7月,長春高新區在東北地區率先通過了國內、國際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雙認證”,目前全區綠化覆蓋率達到38%,空氣品質常年保持在一級標準,成為全市的最佳綠色生態區域之一。
產業園區
產業基地
發展歷程
高科技園區是知識經濟的產物。世界上一些著名的科技園區,多數都是依託周邊著名的高校、科研院所,依託密集的科技人才、創新成果發展起來。選擇在科技密集型的中心城市建立創新型的高新區,也是我國在發展高新區中始終堅持的一條重要原則。而長春在這方面正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長春素有“科技城”、“文化城”美譽。擁有吉林大學、東北師大、長春理工大學等20多所全日制大學。有中科院長春光機所與物理研究所、應化所、地理所、衛生部長春生物研究所等100多個市以上科研單位。國家重點實驗室、部委重點實驗室30多個。各類科技人員30多萬人。其中:副教授以上的高級人才萬人以上,博士生導師近千人,兩院院士20多人。科技綜合實力在全國省會城市中排在前列,是全國著名的高智力密集區。長春市委、市政府自1989年就明確提出了“科技立市”的發展目標。積極申請並及時批准在長春創辦國家級高新區,促進科技成果的就地轉化,讓科技優勢儘快轉變為高科技產業優勢,讓智力、人才密集區儘快轉變為高科技企業密集區,這是地方加快經濟發展的必然選擇,同時也是中央的科學決策。
20世紀90年代,是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面進入一個新階段的重要歷史時期。世界範圍內高科技產業在快速發展,國內改革開放開始由沿海向內地擴展。特別是1989年長春市被批准為計畫單列市之後,中心城市之間的經濟、科技競爭日趨激烈。作為一個不占有區位優勢、經濟欠發達的內陸城市,長春是典型的農業大市、工業小市、財政窮市。為了儘快改變落後局面,趕超發達城市,長春市委、市政府審時度勢,牢牢抓住改革開放這個歷史機遇,大力調整經濟結構,加快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積極爭取創辦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1988年,長春市在學習借鑑北京、武漢、成都、瀋陽建設科技園區經驗的基礎上,做出了在高校、科研院所集聚的市區南部,建立“南湖—南嶺新技術工業園區”的重要決定,並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批准。園區的起步工程——科技一條街於1988年7月15日破土動工。到1990年末,園區共創辦了82戶高科技企業。其中,大學創辦13戶、科研院所創辦39戶,占60%以上。從業人員1817人,其中科技人員占77%。列入市級以上重點科技項目16項,分屬新材料、光機電一體化、信息與微電子、生物工程四大領域。有12項被列入國家級“火炬計畫”。到1990年末,園區創辦兩年多,累計實現技工貿總收入1.1億元,利稅1840萬元,充分顯示了園區雄厚的科技實力和旺盛生命力,為創辦國家級高新區做了大量準備工作,並奠定了堅實的發展基礎。
二、長春高新區建設與發展的基本情況
(一)發揮了創新基地的重要作用
目前,吉林大學科技園、國家級科技創業服務中心,經國家人事部、全國博士後管委會批准的博士後科研工作站、海外學人創業園示範基地、國家級軟體產業基地、國家級光電信息技術產業基地、國家中藥現代化科技產業基地全部集中在長春高新區內。高新區已經成為長春市和吉林省各類高層人才的集聚中心,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中心,高新技術企業的培育孵化中心。2001年,全區有150個項目列入國家、省、市科技發展計畫,占全市總數的54%,占全省總數的39.4%;全區有11個產品被認定為國家級重點新產品,占全省總數的29%;有29個產品被認定為省級新產品,占全市總數的44%。在2001年8月份召開的全國高新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授牌大會上,我省有7個項目獲獎,長春高新區有3項,占43%;全省共評出15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示範項目”,長春高新區有6項,占40%。2001年長春高新區獲得專利460項,占全市的54%。2002年,長春高新區共申請專利627項,申請量占全市的52%,全省的33%。2002年長春高新區有252個項目獲得國家、省、市各類科技計畫立項,分別占全市的50%以上,全省的30%以上。“九五”以來,全區累計獲各種專利1271項,占全市總數的35%以上。2000年以來,高新技術產業產值一直占全市的50%以上。
(二)在發展高新技術產業中發揮了重要的龍頭作用
高新區內生物醫藥、計算機軟體、光電技術、新材料、汽車工程五大領域人才、資金的快速集聚,研發力量的不斷強化,新技術、新產品的大量湧現,為全市乃至全省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提供了創新源頭、人才和技術的支撐。高新區內眾多科技園區和六大產業基地的建成,對全市乃至全省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用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發揮了重要的示範、輻射和帶動作用。目前,高新技術產業已經被確定為長春市三大支柱產業之一,而且增勢迅猛。高新區的生物醫藥園已經成為全市、全省生物醫藥產業的龍頭。僅2001年高新區的醫藥產業產值就達到41億元,比10年前全市醫藥產業產值增長10倍,2002年長春高新區產值在億元以上的醫藥企業就達13戶,高新區的生物醫藥產業已上升為全市的主導產業。高新區計算機軟體園的快速發展,不僅吸引了國內外的IT人才和知名企業入園,迅速擴大了園區規模,而且還帶動了高校、職業學校專業結構的調整,相繼成立了吉林大學信息學院等一批IT學院、IT專業,招生規模也在逐年擴大。高新區的光電技術產業園,帶動了全市光電產業的快速發展。目前全市光電企業發展到近200戶,比3年前增長2倍。長春·中國光谷已經成為全市的一號工程,得到省市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正在舉全市、全省之力加快建設,計畫到2005年總產值達到400億元,將成為全市的新興主導產業。高新區內高新技術企業的迅速增加,高新技術產業規模的迅速擴大,對傳統產業的提升和改造,也產生了巨大的催化、輻射作用。目前,全市的機械加工、農產品加工、醫藥企業中,已有近百戶與區內高校、科研單位結成了科研生產聯合體,建立了多種形式的研發技改機構。有近百戶國營企業、鄉鎮企業與區內高新技術企業形成了技術合作和股份制關係,共同開發、生產新產品,擴大生產規模,提高市場占有率和競爭力。高新區已經名副其實地成為了全市乃至全省的高新技術企業孵化器,新技術、新產品的供應地,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的平台。
(三)在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了增長極的作用
隨著長春高新區產業規模、經濟總量的不斷擴大,在全市經濟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2001年,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全市的50%以上,工業總產值占全市的20%以上,財政收入占全市的15%,引進外資占全市的22%。從業人員占全市二、三產業從業人員的10%以上。區內企業人均年收入是全市城市職工年均收入的1.5倍。根據市統計局發布的有關統計資料,2002年長春高新區的工業總產值、利稅總額、財政收入均占長春市5個開發區總量的一半以上。科技新城區的快速崛起,使長春市市區向西南延伸了20多平方公里。現代化、國際化的設計標準、建築風格、人居環境,使這裡人氣劇增,生機無限,魅力無窮。高新區已經成為長春市最亮麗的一道風景線,已經成為吸引中外客商投資、各類人才集聚的棲息地,已經成為全市最有生機活力、最能代表長春發展未來的一方熱土。
優惠政策
(一)國務院批准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企業,經有關部門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可減按15%的稅率徵收所得稅。
(二)國務院批准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免徵所得稅2年。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字(94)001號)規定,經稅務機關審核,國務院批准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企業,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可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國務院批准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新辦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免徵所得稅2年。
取消該審批項目後,凡在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設立經營的內資企業,經有關部門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均可自主申報享受上述優惠政策。主管稅務機關應對享受減免稅優惠的高新技術企業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1.要求享受該項減免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應在報送年度納稅申報時,附送有關部門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的資格證書(複印件)、營業執照及高新技術產品或項目的有關資料。
2.主管稅務機關審查的重點包括:
(1)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是否由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按規定審批程式審核發放;
(2)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是否符合高新技術企業的有關認定條件,是否有真正的高新技術產品或項目;
(3)是否符合新辦企業的有關規定條件;
(4)納稅人的註冊地與實際生產經營地是否均位於“經國務院批准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註冊地在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實際生產經營地部分在區內,另一部分在區外的,享受優惠政策的區內經營部分是否能夠單獨設立賬簿,實行獨立經濟核算;
3.主管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採用欺騙手段獲得優惠資格的,應按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處理;發現納稅人實際經營情況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條件的,或者屬於有關部門認定失誤的,應及時與有關認定部門協調溝通、提請糾正,並取消其優惠資格,補徵稅款。
招商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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