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史料記載,家庭成員,祖父,父親,四叔,儀賓,姐姐,兄弟,關於儀賓,
史料記載
《明史.卷一百五十一.列傳第三十九》:“茹瑺,衡山人。洪武中,由監生除承敕郎,歷通政使。勤於職,太祖賢之。二十三年拜右副都御史,又試兵部尚書,尋實授,加太子少保。及惠帝即位,改吏部,與黃子澄不相能,刑部尚書暴昭發其贓罪,出掌河南布政司事。尋復召為兵部尚書。
燕兵至龍潭,帝遣瑺及曹國公李景隆、都督同知王佐詣燕軍議和。瑺等見成祖,伏地流汗,不能發一言。成祖曰:“公等言即言耳,何懼至是。”久之,乃言奉詔割地講和。成祖笑曰:“吾無罪而削為庶人,今救死,何以地為!且皇考封諸子,已各有分地矣。其縛奸臣來,吾即解甲謁孝陵歸藩。”瑺等唯唯頓首還。
還朝,坐不送趙王,遣歸里。既而為家人所訟,逮至京。釋還。過長沙不謁谷王,王以為言。時方重藩王禮,谷王又開金川門有功,帝意向之。陳瑛遂劾瑺違祖制,逮下錦衣獄。瑺知不免,命子銓市毒藥,服之死。時永樂七年二月也。法司劾銓毒其父,請以謀殺父母論。後以銓實承父命,減死,與兄弟家屬二十七人謫戍廣西河池。仁宗立,釋還。宣宗與所沒田廬。
瑺居官謹慎,謙和有容。其死也,人頗惜之。”
《封長安郡誥敕》:
奉
天承運
皇帝制曰:古之君天下者,子孫有女,必錫封號。朕兄秦王第二女,今已成人,特封為長安郡主,配少保茹瑺之子鑒。彼為儀賓,爾為郡主。既入茹氏之門,恪遵婦道,以奉舅姑。閨門整肅,內助常佳,毋累爾父母生身之恩,爾惟敬哉。
大明洪武三十五年七月十六日
《明實錄.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之十下》:“○丁酉封秦愍王第二女為長安郡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