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郡主

長安郡主朱氏(? - 1428年),西安府長安縣(今陝西省西安市)人,明太祖朱元璋的孫女,明太祖朱元璋次子秦愍王朱樉第二女,明成祖朱棣的侄女,建文四年/洪武三十五年(公元1402年)七月十六日被朱棣封為長安郡主,許配茹瑺的長子茹鑒,在陝西營建長安郡主府第。 宣德三年(公元1428年)薨逝。

基本介紹

史料記載,家庭成員,祖父,父親,四叔,儀賓,姐姐,兄弟,關於儀賓,

史料記載

明史.卷一百五十一.列傳第三十九》:“茹瑺,衡山人。洪武中,由監生除承敕郎,歷通政使。勤於職,太祖賢之。二十三年拜右副都御史,又試兵部尚書,尋實授,加太子少保。及惠帝即位,改吏部,與黃子澄不相能,刑部尚書暴昭發其贓罪,出掌河南布政司事。尋復召為兵部尚書
燕兵至龍潭,帝遣瑺及曹國公李景隆、都督同知王佐詣燕軍議和。瑺等見成祖,伏地流汗,不能發一言。成祖曰:“公等言即言耳,何懼至是。”久之,乃言奉詔割地講和。成祖笑曰:“吾無罪而削為庶人,今救死,何以地為!且皇考封諸子,已各有分地矣。其縛奸臣來,吾即解甲謁孝陵歸藩。”瑺等唯唯頓首還。
成祖入京師,召瑺。瑺首勸進。成祖既即位,下詔言景隆、瑺、佐及陳瑄事太祖忠,功甚重。封瑺忠誠伯,食祿一千石,終其身。仍兵部尚書太子少保選其子鑒為秦府長安郡主儀賓。即命瑺出營郡主府第。
還朝,坐不送趙王,遣歸里。既而為家人所訟,逮至京。釋還。過長沙不謁谷王,王以為言。時方重藩王禮,谷王又開金川門有功,帝意向之。陳瑛遂劾瑺違祖制,逮下錦衣獄。瑺知不免,命子銓市毒藥,服之死。時永樂七年二月也。法司劾銓毒其父,請以謀殺父母論。後以銓實承父命,減死,與兄弟家屬二十七人謫戍廣西河池仁宗立,釋還。宣宗與所沒田廬。
瑺居官謹慎,謙和有容。其死也,人頗惜之。”
長安郡主
擷芳主人《Q版大明衣冠》郡主及郡王妃冠服
儀賓:《明史卷一百二十一 列傳第九》:“親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縣主,孫女曰郡君,曾孫女曰縣君,玄孫女曰鄉君婿皆儀賓。郡主祿八百石,余遞減有差。”
《封長安郡誥敕》:
天承運
皇帝制曰:古之君天下者,子孫有女,必錫封號。朕兄秦王第二女,今已成人,特封為長安郡主,配少保茹瑺之子鑒。彼為儀賓,爾為郡主。既入茹氏之門,恪遵婦道,以奉舅姑。閨門整肅,內助常佳,毋累爾父母生身之恩,爾惟敬哉。
大明洪武三十五年七月十六日
注釋1:洪武三十五年即建文四年(1402年)
《明實錄.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之十下》:“○丁酉封秦愍王第二女為長安郡主
《明實錄.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之十一》:“○命茹鑒中奉大夫、宗人府儀賓,以秦王第二女長安郡主配之。鑒,兵部尚書茹瑺子也。”
《明實錄.明太宗文皇帝實錄卷十七》:“癸酉,遣忠誠伯茹瑺往陝西營長安郡主府第。
《明實錄.明宣宗章皇帝實錄卷之四十》:“宣德三年。。。。。。○乙巳長安郡主薨,主秦愍王之女,嫁儀賓茹鑒,訃聞遣中官賜祭命、有司營葬事。”

家庭成員

祖父

父親

四叔

儀賓

茹鑒

姐姐

蒲城郡主,下嫁吳倫

兄弟

永興懿簡王朱尚烈
保全悼僖王朱尚煜
興平恭靖王朱尚烐
永壽懷簡王朱尚灴

關於儀賓

明朝宗室女郡主、縣主郡君縣君鄉君的丈夫稱儀賓,所住府邸稱為儀賓府。另外,明朝公主的丈夫稱駙馬都尉
明史卷一百二十一 列傳第九》“親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縣主,孫女曰郡君,曾孫女曰縣君,玄孫女曰鄉君,婿皆儀賓。郡主祿八百石,余遞減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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