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王(明朝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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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橞(1379—1428),明太祖朱元璋第十九子,母滁陽王郭子興郭惠妃,蜀王朱椿、代王朱桂的弟弟。

自幼聰穎好學,深得朱元璋的器重,洪武二十四年(1391)冊封為谷王。統領上谷郡地和“長城九鎮之一宣府鎮”。朱橞藩宣府後,一邊興建谷王府(皇城),一邊搞戍邊建設。他積極貫徹朱元璋提出的“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的治國方略,構築長城,戍邊禦敵,做出貢獻。

後自恃迎明成祖金川有功,驕橫霸道,陷害忠良,於永樂十五年(1417)被廢為庶人,宣德三年(1428)在獄中去世。

基本介紹

  • 本名:谷王
  • 出生時間:1379
  • 去世時間:1428
  • 性別:男
生平經歷,歷史功績,人物評價,朱橞諸子,

生平經歷

洪武二十四年(1391),封谷王。洪武二十六年(1393),三月就籓宣府(今河北宣化縣)。宣府,上谷郡地,故稱谷王。
洪武三十一年(1398)朱元璋駕崩,遺詔長孫朱允炆繼皇帝位,立國號建文,致辭使諸王不服,叔侄矛盾突出,宮廷內訌加劇。建文元年(1399),以朱元璋第四子燕王朱棣為首,舉兵靖難,直逼南京。谷王朱橞應建文帝詔,帶兵三千赴京師護衛金川門
建文四年(1402),朱棣帶燕兵渡江計伐至金川門外。朱橞見大勢已去,開門南城,迎王納降。明成祖即位後,念朱橞獻城有功,改封長沙。賜樂七奏,衛士300,加贈歲 2000石。
二月,朱橞愈加驕橫霸道。忠誠伯茹瑺過長沙未拜謁朱橞,朱橞報告明成祖,茹瑺得罪死。長史虞廷綱狀告朱橞“奪民田,侵公稅,殺無辜”而被殺。更為甚者,朱橞大肆招兵買馬,造戰艦弓弩器械,習兵法戰陣。日與都指揮張成及宦官吳智、劉信籌謀,呼張成“師尚父”,吳智、劉信“國老令公”。謀於元夕獻燈,選壯士教之音樂,同入禁中,伺隙為變。又妄圖勾引蜀王朱椿,結盟造反。被蜀王責備,不聽。蜀王子崇寧王朱悅燇獲罪,逃往朱橞的駐地。朱橞因此欺騙大家說:“往年我開金川門放出建文帝,今在邸中。我將為申大義,事發有日矣。”蜀王聞之,上奏谷王叛亂。
當初,護衛都督僉事張興見朱橞不法,害怕禍及自己,借奏事北京,上表其狀,明成祖不信。張興過南京,再次上奏太子,且曰:“乞他日無連坐。”至是,帝嘆曰:“朕待橞厚,張興常為朕言,不忍信,今果然。”立命中官持敕諭朱橞歸朱悅燇於蜀,且召朱橞入朝。朱橞至,帝示以蜀王章,伏地請死。諸大臣廷劾橞曰:“周戮管、蔡,漢辟濞、長,皆大義滅親,陛下縱念橞,奈天下何?”帝曰:“橞,朕弟,朕且令諸兄弟議。”
永樂十五年(1417)正月,周王朱橚、楚王朱楨、蜀王朱椿等各上議:“朱橞違祖訓,謀不軌,蹤跡甚著,大逆不道,誅無赦。”帝曰:“諸王群臣奉大義,國法固爾,吾寧生橞?”於是朱橞及二子皆廢為庶人,官屬多誅死。

歷史功績

公元1392~1410年,他主持並參與擴展宣化城的建築,將始建於唐代的宣化城擴展為周邊24里有奇的城垣,沿城設“一關七門”。一關即南關關城面積一平方里,關內設月城和瓮城;七門即南為昌平門,宣德門,承安門;北為廣靈門,高遠門;東為定安門;西為太新門。城外建有吊橋和皇塹,城上設角樓和鋪宇,頗具攻守兼備之功能,是明代早期城防建築的典範。同時,他還參與構築了常峪口大境門60餘公里的明長城,興建了獨石口和鎖陽關的關隘,為抵禦北方少數民族的襲擾,鞏固明朝疆域 ,做出了貢獻。

人物評價

綜觀朱橞其人,幼年時尚聰穎好學,得其父朱元璋賞識和厚愛。封王后委以重任,就藩宣府,尚能自律。曾為建設宣府鎮城,構築長城,戍邊禦敵,做出過貢獻。也曾為遵從父訓,支持惠帝繼位,亦有忠義可言。燕王舉兵靖難後,朱橞卻背叛惠帝,獻出金川門,投降成祖,騙取朱棣信任。表現了他陰險奸詐,背信棄義的一面。被成祖封駐長沙後,朱橞又橫徵暴斂,驕橫跋扈,陷害忠良,結黨營私,妄圖推翻成祖,篡奪皇位。恩師劉璟曾十諫不納,仍一意孤行,猙獰面目和狂妄野心暴露無遺。只因成祖念手足之情,施以德政,才使朱橞免遭殺身之禍。宣德三年(1428年)他就在獄中去世。王妃周氏,兵馬指揮周鐸之女。

朱橞諸子

長子朱賦灼
次子朱賦㷍
三子朱賦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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