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壽區發改委

長壽區發改委是當地重要的政府部門。

蔣發平為重慶市長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壽區發改委
  • 地點:長壽區
  • 屬性:非盈利
  • 類型:政府部門
單位職能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 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綜合協調城鄉總體規劃、土 地利用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及各專項建設規劃與 區域規劃;綜合協調和指導行業和街鎮發展規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提出經濟社會發展調控目 標和政策建議;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國民經濟 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分析,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及時提出巨觀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 行中的重大問題。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 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 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經濟 體制改革中長期規劃、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
(四)承擔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調控,規劃重大 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負責擬訂全社會固定 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 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 項規劃;負責編制政府投資計畫及資金平衡計畫;研 究提出年度重大建設項目名單及資金平衡計畫;按規 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安排財政性 建設資金;指導協調和綜合監督全區招投標工作;組 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五)研究對內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利用內外資的目標和政策;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 資金的使用;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協調推 進重大招商項目;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政策; 指導三峽庫區長壽段的產業發展;組織擬定並協調實 施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規劃。
(六)研究能源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擬訂能源 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政策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核重大能源投資項目,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協調能源發展 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預測和平衡能源供求總量;促 進區域能源戰略合作。
(七)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 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 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 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 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並協調實 施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 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 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 重大政策,協調解決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八)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 編制重要商品總量、重要生產資料平衡和政府儲備計 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 和計畫,協調解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 提出擴大城鄉居民消費和促進對外貿易的措施建議。
(九)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研究經濟社會 與資源、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以及氣候 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 境保護規劃,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 和綜合利用、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規劃、計畫、政 策,並協調實施;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 工作。
(十一)全區價格總水平的調控和綜合平衡。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負責管理人民生活必需品、自然壟斷經營商品、重要的公用事業、重要的公益性服務等商品和服務價格;研究制定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管理辦法;協調、管理、引導已放開商品和服務價格;負責管理 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組織實施收費許可證制度、收費許可證收費年審制度和收費許可證收費統計報告制度;負責組織實施商品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制度,推進價格誠信建設;負責全區價格監測監督體系和價格信息網路建設工作;受理價格舉報投訴,處理價格爭議,協調解決價格、收費矛盾糾紛;組織、指導社會 監督、輿論監督;指導行業組織的價格工作;負責全區價格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價格、收費違法行為;負責對價格認證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刑事犯罪、行政處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和法律援助案件的涉案物品的價格認證工作;負責價格諮詢、 服務等價格事務工作。
(十二)負責區域經濟合作與經濟協作的有關工作,承擔對口幫扶辦公室工作。參與國防動員工作,具體承擔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十三)按許可權管理委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作。
(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根據區政府規定,管理重慶市長壽北部新區管委會、重慶市長壽區開發投資管理中心、重慶市長壽區公共工程建設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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