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鐘祥市統計局主要職責是: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劃,制定全市統計政策、規劃、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指導全市統計工作。
(二)按照國家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核算制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地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全市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全市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全市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全市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基本統計數據。
(六)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七)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統計法規,檢查督促統計法規的實施。依法管理或者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審定、管理、出版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的統計公報。
(八)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建立和維護全市基本單位名錄庫,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各地區、各部門統計資料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和管理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九)組織開展全市統計科學研究和統計學術交流,組織管理和指導社情民意調查工作。
(十)協調、管理全市社會經濟統計信息諮詢服務行業,培育和發展信息諮詢服務市場。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統計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紀檢監察室與其合署)
負責機關文秘、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人事、計生、督查、會務組織、後勤服務等工作及機關規章制度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全市統計系統財務審計監督工作,統一管理全市統計系統事業費和基本建設經費,統一管理局機關及其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紀檢、監察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二)綜合法規科(掛統計執法大隊牌子)
擬訂全市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負責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提出巨觀調控決策建議;制定全市各類統計制度、標準和資料庫指標體系;審批管理各部門統計調查制度和方案及涉外、民間統計調查活動;負責全市統計行政法律事務和法制建設;研究統計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承擔統計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組織統計執法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統計違紀違法行為。負責管理和提供全市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及資料;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承辦經濟形勢分析例會、統計新聞發布會。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全市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資產負債、資源環境核算和城市統計工作;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狀況的分析研究報告。組織編輯《統計提要》、《統計內參》,承擔《金昌統計年鑑》、《統計月報》的編輯、出版、發行工作。
(三)經濟統計科
組織實施工業、農林牧漁業、農村基本情況、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交通運輸、郵電、批發零售貿易、住宿餐飲業、旅遊業統計調查,綜合整理並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組織指導上述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相關的統計監測、調研和分析。
(四)人口社會科技服務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人口、社會、科技、服務業、勞動力、文化產業、民眾安全感、勞動工資、城市等統計調查和婦女兒童發展綱要統計監測,綜合整理並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五)普查調查科(掛市政府普查辦牌子)
組織實施農業、經濟、人口等國家重大國情國力普查、投入產出調查和臨時交辦的一次性調查;負責各項普查和調查的技術性工作,研究提出重大的市情市力普查計畫,經批准後實施
(六)能源統計科
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對統計數據進行分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