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祥市財政局

鐘祥市財政局

(一)擬訂全市財政稅收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政稅收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市與鄉鎮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政稅收政策。

(二)擬訂有關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制度,指導、監督相關規章制度的執行工作。組織涉外財政、債務等國際談判並草簽有關協定、協定。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發布機構,

主要職責

(三)承擔市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市級調整預算和市級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市直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監管彩票市場和彩票資金。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市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
(六)負責制定並監督執行全市政府採購制度。擬訂全市政府採購監督辦法,指導和監督全市政府採購活動。
(七)負責組織開展重大稅收政策的調查研究。會同稅務部門,貫徹執行稅收政策。根據預算安排,確定財政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及相關的財務制度。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九)負責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負責審核、匯總編制市級和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十)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市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的農業支出、工商貿易性支出、公共支出和其他支出。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十一)參與全市社會保障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監督社會保障資金的使用。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編制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管理市級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政專戶。
(十二)擬訂和執行地方政府國內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負責統一管理政府外債,制定和執行基本管理制度。負責開展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項目相關工作。負責全市地方金融類機構、地方性融資擔保機構的財務監管。監管國債市場。
(十三)負責管理全市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執行國家會計法律、法規、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負責全市會計師事務所和市級會計代理記帳機構的行政審批和服務監管工作。指導全市會計信息化工作;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管理會計從業資格。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
(十四)監督檢查財稅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十五)制定落實全市財政科學研究計畫和全市財政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宣傳工作;指導全市財政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人事教育、黨群工作。
(十六)負責制定全市財政信息化建設管理制度,指導全市財政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負責市級財政投資評審工作。
(十八)負責起草全市農村綜合改革規劃、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導和推動改革工作;承擔市政府有關農村綜合改革的日常工作,承辦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九)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和資產營運;承擔全市農民負擔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各類專業合作社、協會等民間組織的登記備案和日常管理;依法對全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耕地進行確權登記;指導全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流轉,對承包契約進行鑑證,調解承包契約糾紛。
(二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發布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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