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山區應急管理會議制度

鐘山區應急管理會議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鐘山區應急管理會議制度
  • 外文名:Zhong shan area emergency management meeting system
  • 職責:承擔會議的組織協調及日常工作
  • 聯絡員:負責本單位與區政府應急辦的聯繫
基本信息,內容簡介,

基本信息

一、各成員單位和部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的人員發生變更或調整,應及時報告區政府應急辦,由區政府應急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各應急管理單位和部門。

內容簡介

二、會議的組織工作由區政府應急辦承擔,主要職責:
(一)承擔會議的組織、協調及日常事務性工作。
(二)匯總、分析全區應急管理工作信息以及各單位、各部門應急工作情況,提出相關工作建議,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並通報各成員單位和部門。
(三)承擔會議議定事項的組織協調工作。
(四)根據各單位(部門)現場處置工作需要和要求,報經區政府同意後,協調應急救援有關工作。
三、 實行聯絡員例會制度
(一)聯絡員例會為會議基本形式,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學習貫徹落實上級關於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方面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分析全區應急管理和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形勢,針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研究提出完善應急協調機制的建議;分析評估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通報、交流各成員單位和部門應急管理工作;研究和改進聯絡員工作的重大事項。
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災難或有重要工作需要部署、協調和溝通時,根據需要,可召開由全體或部分聯絡員參加的臨時會議。
(二)聯絡員例會和臨時會議後根據需要形成會議紀要,報有關領導和單位(部門),印發各成員單位和部門。
(三)聯絡員因故不能參加例會和臨時會議,應告知區政府應急辦,並委派有關人員參加。
四、聯絡員工作職責
(一)參加聯絡員例會和臨時會議,通報本單位、本部門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情況,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二)向所在單位或部門領導匯報聯絡員會議精神,提出工作建議、措施,並抓好落實。
(三)承擔本單位、本部門有關應急管理和事故災難搶險救援工作情況、信息和總結報告的交流與傳送。
(四)協調辦理涉及本單位或本部門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有關事宜。
(五)參加按照聯絡員會議要求組織的應急工作研討、演練、調研、考察、評估等工作。
(六)負責本單位(部門)與區政府應急辦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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