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鎮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鎮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鎮平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鎮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所屬部門:鎮平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鎮平縣
  • 現任領導:黃玉(主任) 
機構簡介,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鎮平縣委辦公室鎮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鎮平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鎮辦文〔2015〕3號),設立鎮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為縣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鎮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掛鎮平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鎮平縣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

職能轉變

(一)整合的職責
1.將縣政府法制辦公室和原縣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職責劃入縣政府辦公室。
2.將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承擔的融資性擔保和小額貸款業務的監督管理職責劃入縣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二)加強的職責
1.加強政府應急、督查、信息等服務職責,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2.加強政府決策專家諮詢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
3.加強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制政府相關工作。
4.加強行政複議工作。
5.加強行政調解工作。
6.加強促進金融穩定發展職責,強化行業監管,完善服務體系,最佳化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加強全縣金融統計評價工作;加強全縣金融人才體系建設。

主要職責

縣政府辦公室是縣政府的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組織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的事項。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公文。
(三)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請示縣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定。
(四)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協調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的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五)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要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重要問題、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對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縣政府檔案、會議決定事項及領導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及時反饋報告。
(七)負責辦理縣政府工作範圍內的各級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
(八)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綜合協調等應急管理工作。
(九)負責政府口各單位的協調工作和全縣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做好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應訴等項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十一)圍繞中心工作組織調查研究,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進行調查分析,提供政務信息,為縣政府領導決策服務。
(十二)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並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三)管理領導縣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縣政府法制辦、縣政府應急辦、縣政府金融辦、鎮平賓館。
(十四)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情況交流工作;承擔縣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審查備案及解釋工作;建立完善規範行政執法有關制度;承擔行政執法指導和監督職責,負責行政執法資格管理及培訓、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等有關工作;受理、審理向縣政府提出的行政複議申請,指導、監督全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受縣政府委託代理縣政府行政、經濟和民事訴訟,承辦縣政府決定受理的行政賠償案件;負責指導全縣行政調解工作;負責指導協調仲裁辦事機構工作。
(十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金融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分析金融形勢和金融業發展重大問題;擬訂全縣金融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意見及政策建議;聯繫市級及駐鎮金融機構,組織開展銀政企對接合作;協調推進域外金融機構引進,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改革、發展和重組;負責地方投融資體系建設,推進全縣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統籌推動全縣企業改制上市;負責融資性擔保和小額貸款行業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全縣金融風險,推動全縣金融生態環境建設。
(十六)辦理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政府辦公室設6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負責縣政府黨組會議、常務會議、辦公會議的紀錄和會議紀要撰寫工作;負責以縣政府或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檔案的初級審核把關工作;指導和培訓各鄉鎮(街道)、縣政府各部門的檔案規範工作;負責縣政府和政府辦公室的機要、檔案、保密工作;負責辦公室人事工作。
(二)綜合科
負責縣政府綜合性檔案、講話、匯報材料的組寫工作;負責縣政府或政府領導各類講話、匯報材料、工作總結的審核把關工作;負責收集縣政府經濟和社會發展運行等情況,並及時編寫下發。
(三)信息科
負責政務信息編髮工作,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或反饋政務信息,收集本級政府及各鄉鎮(街道)所需要的各種信息,指導和培訓各鄉鎮(街道)、縣政府各部門的信息工作。
(四)政教辦理科
負責辦公室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負責政府口各單位的協調工作及縣政府的檔案、會議決定事項、領導批示的督辦查辦工作,辦理好縣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五)調研室
圍繞國家的大政方針政策及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完善領導思路,當好參謀助手;負責指導和培訓各鄉鎮(街道)及縣政府各部門的調查研究工作。
(六)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開辦無線電通信業務,加強市場行銷管理;負責縣內無線電監測,維護好空中電波秩序,保證黨政機關無線電通信正常運行。

人員編制

縣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3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紀檢組長1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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