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寧布依族苗族自治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

鎮寧布依族苗族自治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

根據《關於成立鎮寧自治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的通知》(鎮編辦字【2002】2號)檔案要求,成立鎮寧自治縣農業機械服務中心,農業機械服務中心為農業局直屬(參公)事業單位,現辦公地址:鎮寧自治縣紅岩山路口

一、職責調整,二、主要職責,三、內設機構,(一)內設機構。,(二)各站室職責,四、人員編制,五、領導班子分工情況,

一、職責調整

(一)原農業機械事業局的行政職能併入縣農業局。
(二)撤銷農業機械事業局,組建農業機械服務中心,其機構規格、經費渠道、資產管理方式均不變,變為農業局管理的事業單位。
(三)強化農機安全監理職能,主要強化拖拉機和農用運輸車的安全生產。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農機化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法律、條例。
(二)擬定農機化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確定農機化發展目標和步驟並有組織實施。
(三)研究擬定全縣農機化的管理政策、辦法和服務制度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農機服務體系服務建設指導和規範鄉、村農機單位服務、生產經營活動;負責農機維修監督管理工作,知道農機維修網路建設。
(五)組織實施全縣拖拉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牌證管理和安全生產管理。
(六)組織實施全縣拖拉機和農用運輸車駕駛員的培訓、考試、考核和農民農機技術培訓的教育工作。制定農機使用管理人員技術培訓的崗位和教學計畫。
(七)管理農機化技術推廣工作,組織實施農機技術開發和新技術推廣項目。
(八)負責農業機械用油需求預測,參與農用油料的供應,優惠政策的制定。
(九)指導農機產品和零配件的供應工作。
(十)承辦縣人民政府和農業局交辦的工作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農業機械服務中心設定四個事業站(室)

(一)內設機構。

設定辦公室、農機管理站、農機安全監理站、農機技術推廣站

(二)各站室職責

辦公室
協助中心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制定中心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中心的會務、政務、文秘、信息、保密、檔案、信訪、目標管理、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中心的財務和農機化建設資金管理工作。
農機管理站
擬定農業作業範圍、技術標準及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知道農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農機單位經營服務活動,制定服務範圍和質量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農機駕駛員和操作人員的培訓和教育工作;負責農業機械用油需求預測和政策協調;負責農機維修網點人員技術等級考核發證,指導農機維修網點建設;負責農機建設項目,綜合試點項目的管理,指導農機抗災工作,申報就在柴油補貼資金並提出分配意見;負責農機化統計和月報、年報工作
農機安全監理站
負責農機法規和交通法規的宣傳教育和全縣農機安全監理工作;負責全縣農業運輸機構及農用運輸車、拖拉機的安全技術檢驗、牌證管理和農機駕駛員的管理,負責全縣農機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組織農用運輸車、拖拉機檢驗和駕駛員審驗,辦理拖拉機、農用運輸車報戶、移動、轉籍報廢手續;負責農業機械及農用運輸車、拖拉機在鄉鎮道路事故報告和參加處理工作以及農機事故統計、月報年報工作。
農機技術推廣站
負責農機化推廣和先進農機具的引進推廣、表演示範工作;負責農機化技術開發、技術推廣項目的論證、試試、驗收和成果管理工作;負責收集農機化科技信息、經驗交流、諮詢服務和指導農機科技市場建設。

四、人員編制

根據(鎮編辦字【2002】2號)(鎮編字【2004】3號)檔案精神,我中心人員編制為24名。其中: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五、領導班子分工情況

張元西:主任,主持中心全面工作
宋貞森:副主任,分管農機監理、農機推廣、農機管理(農機化統計、農機購置補貼)、項目開發、安全生產等;指導督促各站業務工作,並負責對各業務站全年工作提出考核意見。
劉忠智:副主任,分管辦公室、具體負責政工、後勤管理(車輛使用及維修、接待、考勤等)、勞資、組織人事、黨建、黨風廉政、綜合治理、計生、三創、工會、婦聯等及制度執行、監督、記錄、收集、檔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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