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州市義縣科技局

義縣位於遼寧省西部,隸屬錦州市,位於遼寧省錦州市北部。東倚醫巫閭山與北鎮市接壤,北鄰阜新市,西界北票市,南與凌海市毗連,大凌河橫貫境內,是一座融歷史之厚重與沿海之文明於一體的新型城市。地理坐標介於東經120°52'—121°44',北緯41°17'——41°48'之間。總面積2476平方公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錦州市義縣科技局
  • 隸屬:錦州市政府
  • 職責: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
  • 分類:科技
簡介,內設機構,辦公室,政工科,農牧業科,高新技術產業科,技術市場管理科,智慧財產權科,計畫成果管理科,主要職責,

簡介

義縣位於遼寧省西部,隸屬錦州市,位於遼寧省錦州市北部。是一座融歷史之厚重與沿海之文明於一體的新型城市,義縣是遼西古城,歷史悠久,自燕秦設郡、漢武立縣迄今已兩千多年。地處“遼西故道”要衝,為歷代兵家必爭之地。
境內東部醫巫閭山山脈,南北綿延近百里,山間多為林叢草地,有“綠色寶庫”之稱;西部屬松嶺山脈余脈,地下埋藏著豐富的金屬、非金屬礦藏;中部為丘陵狀平原,是主要農產區。自然資源中,有可耕地112.9萬畝,宜種糧棉;有草原127萬畝,可供發展畜牧業和林果;水資源全縣大小河流20多條,以大凌河、細河較大;地下礦藏較多,東部山區有矽石、長石、鐵礦、花崗石、水晶等;西部山區有金、銀、脈石英、瑩石、重晶石、膨潤土、陶土等;中部丘陵平原地下煤藏量近億噸。大小河流中伴有取之不盡的沙石等建築材料。全縣總耕地面積92萬畝,盛產高粱、玉米、大豆,經濟作物有棉花、花生、蔬菜和菸葉。義縣屬國家“三北”造林重點縣,有林面積80萬畝,有果樹700萬株。義縣是畜牧業大縣,已列為國家細毛羊發展基地;黃牛、生豬飼養量也很多。形成蔬菜、畜牧、林果、種子四大支柱。全縣有採掘、化工、建材、機械、紡織、皮毛、食品、醫藥、造紙。印刷等10多個門類,廠點1000多戶,重點產品有原煤、機製紙板。白酒、啤酒、皮鞋、皮帽子、布、呢絨、服裝、機引耙、汽車配件、工具機配件、化肥、活性白土、水泥、紅磚、纖維板板、醫療器械、成品藥、瑩石粉等幾十種,工業形成精細化工、建材、機械、醫藥四大主導產業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智慧財產權科

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研究起草有關全市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法規,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和各類科技基金等有關經費的使用、管理和監督。
(五)負責全市科技項目立項、篩選、審核、論證、鑑定、驗收。
(六)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
(七)編制全市科技示範基地、科技園區的建設規劃、審批、驗收,並組織實施。
(八)審批和監督管理技術貿易機構,辦理技術契約認定登記,依照有關法律、條例對技術貿易、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進行依法管理。
(九)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十)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指導全市民營科技工作。
(十一)負責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市場有關科技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區科技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科學技術工作的巨觀管理與統籌協調,促進農牧業科技進步、企業科技進步、社會事業科技進步,推動科普工作。建立健全農村牧區科學技術推廣網路、培訓體系,充實加強科學技術服務隊伍,對農牧民進行科學技術培訓,實行綠色證書制度。
(十四)負責實施我市科技創新工作、科技跨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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