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嶫(錢嶪)

錢嶫

錢嶪一般指本詞條

錢嶫,南直隸通州(今江蘇南通)人,字君望,明嘉靖十一年(1532年)進士。官拜撫州推官、建寧知府監察御史、廣西巡按等。

基本介紹

  • 本名:錢嶫
  • :君望
  • 所處時代
  • 民族族群:漢人
  • 出生地南直隸通州(今江蘇省南通市) 
  • 主要成就嘉靖十一年(1532年)進士
人物簡介,人物事跡,

人物簡介

錢嶫,明代通州(今江蘇南通)人,字君望,嘉靖十一年(1532年)進士,由此進入仕途。

人物事跡

在江蘇省南通市南郊狼山上,豎立著兩塊明代嘉靖皇帝敕令的青石碑刻,雖歷經歲月的侵蝕,但上面的文字依然清晰可讀,上面刻著對時任監察御史錢嶫的兩道命令。
一道頒發於嘉靖十八年(1539年),命令錢嶫以監察御史的身份前往居庸關至龍泉關一線邊關,檢查駐軍及關隘、軍械等修造情況,並規定如實附圖報告。敕令對錢嶫此次任務掌握的許可權有明確的要求:“其守關官軍,或投託買閒,不服調遣,爾即拿問如律,應奏請者具奏拿問。若分守、守備等官有背公徇私、阻礙行事,及罷軟疾弱、不堪任事者,聽爾指實奏聞處治。爾受茲委託,尤須持廉秉公,正己率下,使邊關鞏固,武備修舉。”地方志中錢嶫的傳記里記載,錢嶫完美完成了朝廷交給他的任務。
另一道敕令則頒發於嘉靖二十年(1541年),命令他以廣西巡按監察御史的身份,在不妨礙原務的同時巡查各地軍械製作維修實情,發現欺瞞行為就嚴加拿問,同樣也對他履職提出了要求:“爾受茲委任,須不憚勤勞,躬親遍歷校閱,務臻實效。毋或循襲故常,展轉推託,虛應故事,自貽罪愆爾。”錢嶫此次巡查軍械的情況如何,尚未見到很明確的記載,但巡查時卻發現了靖江王的劣跡,錢嶫對此如何處置,下文自有分解。
嘉靖十一年,錢嶫出任撫州推官,雖然只是個七品小官,可他卻大有作為,一方面平反冤獄,一方面剔除官府蛀蟲,恪盡職守地治事,直到父親去世才離任回家守制。等到守孝期滿,錢嶫改任永平府的理刑推官。在永平,他多能原情處理案件,遇到歲荒,他更積極設法賑饑,以致救活者達數萬人,他也因政績優秀而被擢升為浙江道監察御史。
嘉靖二十年,錢嶫赴廣西巡查軍械製作維修實情,其間發現了靖江王的劣跡。原來,這靖江王在明代諸藩王里地位很特殊,同是世襲,他的待遇一直介於親王和郡王之間,尤其處於僻遠之地,有恃無恐,養成他驕奢淫逸、魚肉地方的惡習,而地方官員見此往往也無可奈何。錢嶫巡查探得此事,欲以法問罪。靖江王知道後,表面做出畏懼之狀,暗地裡卻橫加中傷,並上書告御狀,說錢嶫欺壓宗室。所幸嘉靖聽從群臣議論,認為錢嶫只是公正執法、並無私情,沒有加以偏袒,此後更派給事中王國禎等前往治罪,靖江王見此情勢,惶恐不已,只得認罪。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錢嶫出任福建建寧知府,在任“約廉示儉”,革除官府巧立名目的各種交際費用和宴會應酬。因為他能造福一方,故在離任三十年後,地方上還專文呈請為他立祠祀之,稱他“立心光明正大,蒞官廉慎公勤,重民命,作士氣,抑豪強,禁奢靡,別內外,章上下,通鹽利,清丁米,革淫巧,杜侵漁,均水利,減爐場,釋冤民,埋骴骼”,甚至有“當時齊頌為城隍,至今猶戀如父母”的說法。
家鄉人對錢嶫有著更深的感情。早在明代永樂初年,因六安州有災情,其養馬的攤派之事暫由通州代替,誰知這暫代竟變為常例,可是通州水土不宜養馬,百姓因此大受困擾。錢嶫任浙江道監察御史期間,極力上疏奏免通州養馬,懇切陳述通州從為六安州臨時替領養馬任務後,不料竟成為定例,由於“地域水鹹,草土不服,雖稱種馬,並不產駒,而瘐損倒死十常八九”,年耗銀一萬餘兩,而朝廷實用三千多兩,“是通州民獨受養馬之害,朝廷未嘗獲通州一馬之用也”。疏上,交戶部審議,認為錢嶫所奏俱合實情,通州養馬遂免。訊息傳來,父老子弟歡天喜地,並為他建立“錢公世德祠”,狼山上的敕令碑,也是因此而刻制的。可見只要盡心為民眾解決實際困難,人民是會永遠銘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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