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銅陵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組建於2002年8月,是縣經貿委的內設機構,2003年5月,升格為縣經貿委的二級機構,2006年5月升格為一級局,成為縣政府組成部門,綜合監督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並掛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陵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組建時間:2002年8月
  • 行政編制:9人
  • 局長:1名
基本情況,政務職能,組織機構,

基本情況

2008年11月,經縣編委批准成立了縣安全生產執法大隊,為副科級建制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目前,局機關編制10人,其中:行政編制9人,機關後勤服務編制1人,領導職數為局長(縣安委會辦公室主任)1名,副局長(縣安委會辦公室副主任)2名,紀檢組長1名,股長4名。縣安全生產執法大隊編制8人,實到6人。

政務職能

(一)綜合監督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章和規程;研究擬訂工礦商貿安全生產的縣控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依法行使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全縣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
(三)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承辦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召開的會議等重要活動;督促、檢查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分解落實全縣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組織實施對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和園區及有關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工作;承辦縣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綜合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傷亡事故調查處理和統計分析工作。組織和協調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參與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審核事故處理意見,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煤礦除外)安全培訓工作。
(六)負責綜合監督管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報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經營零售許可證頒發及管理工作,負責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報工作。
(七)依法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煤礦除外)作業場所職業健康情況;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煤礦除外)。
(八)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和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
(九)貫徹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有關工作。
(十)負責煤礦、非煤礦山、建築施工企業、危險化學品生產及儲存單位、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民用爆炸物品銷售單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
(十一)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機構

(一)辦公室(主要職責)
協助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機關文秘、接待、會務、檔案、保密、保衛、信訪、財務、車輛管理等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政治思想、文明創建、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法制建設,組織研究安全生產重要政策;負責安全生產聽證、行政複議和執法監督工作;統一審核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意見;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二)行政許可服務股(主要職責)
負責直接辦理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行政審批事項,受理上級安全生產監管機關審批事項申請、組織安排審批事項材料審核和現場審查,協調處理本部門行政審批項目運行中的相關問題。
(三)安全監督一股(主要職責)
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研究擬定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綜合性指導意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的標準、方法並組織考核、獎懲;組織、協調全縣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協調、監督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治理工作;參與組織協調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消防、道路和水上交通、農機、農電、學校、市容廣告、經濟、農業、林業、水利、漁業、郵政、電信、人防、旅遊、特種設備、環境保護和礦產資源開發等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及其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相關事故的調查處理。
依法監督檢查冶金和建材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勞動保護、從業人員安全資格、危險源監控和事故隱患整改等工作;組織查處相關行業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四)安全監督二股(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股)(主要職責)
依法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醫藥、煙花爆竹、電子、機械、輕工、紡織、電力、建築、商貿等相關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勞動防護、從業人員安全資格、危險源監控、事故隱患整改等方面工作;組織查處相關行業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監督檢查;組織參與相關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相關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煤礦除外)作業場所職業健康情況、組織查處相關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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