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
清朝由原來居於東北的女真人建立。在入關之前,滿族統治者在關外已然推行“
剃髮”政策。對被征服的漢人一律強令改變髮式,投降的明朝將士也必須剃髮,作為臣服的標誌。1645年清兵進軍
江南後,攝政王
多爾袞提出重新頒發“剃髮令”。
演變
我們看的
清宮戲里滿族男子都梳著
陰陽頭,就是頭髮的前半部分剃掉,後半部分編成髮辮。然而實際上歷史上真正清朝髮式是金錢鼠尾,就是留的髮辮要比小拇指還細,要能穿過銅錢中的方孔才算合格,(幾乎就是光頭)陰陽頭是清末才慢慢出現的。
秦世禎《撫浙檄草》:“小頂辮髮”每個
炎黃子孫,都被迫把以前“受之父母不敢毀傷”的頭髮屈辱地剃去,只留下銅錢大一點,梳成一根小辮,叫“金錢鼠尾”式。將四周頭髮全部剃去,僅留頭頂中心的頭髮,其形狀一如金錢,而中心部分的頭髮,則被結辮下垂,形如鼠尾,實在不堪入目,不過1647年清寇
廣州剃髮易服令竟還無恥的說:“金錢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帶,實亡國之陋規。”福州遺民所撰《
思文大紀》憤怒寫道:“時剃頭令下,
閭左無一免者。金錢鼠尾,幾成遍地腥膻。”“
華人髡為夷,苟活不如死!”(
顧炎武《
斷髮》詩
值得一提的是,
滿洲統治者在頒布
剃髮令所要求的剃髮標準,並非現在人們常常看到的剃半個頭,而是將頭顱四周的頭髮都剃掉,只留一頂如錢大,結辮下垂。在頭頂留髮一錢大,大於一錢要處死!那種清末才有的、現在不合事實地壟斷了所有清裝戲的陰陽頭髮式,放在當時也得死,因為滿清規定:“剃髮不如式者亦斬。”順治四年,滸墅關民丁泉“周環僅剃少許,留頂甚大”,被地方官拿獲,以“本犯即無奸宄之心,甘違同風之化,法無可貸”為由上奏,奉朱批:“著就彼處斬”,縣官也以失察“從重議處,家長、地鄰即應擬罪”。
1793年英國訪清使團隨團畫師William Alexander威廉。
亞歷山大的紀實畫稿證明,
乾隆時期還是金錢鼠尾。上海科技文獻出版社中譯本為《大清帝國城市印象》。 事實上,滿清髮式從明代到清末是一直變化的。 明代女真男性的髮式,與清末那樣的前剃後辮有很大距離,剃髮數量與結辮粗細差別很大。在1595年,即明朝萬曆二十三年,朝鮮派往
赫圖阿拉的使者申忠一,在《建州紀程圖記》一書中詳細記述了赴使在建州女真
努爾哈赤的營壘里所見到的各方面情況。其中關於髮式這樣寫道:女真習俗都剃髮,只留腦後少許,上下二條結辮以垂。除上唇鬍鬚只留左右十餘根外,其餘都鑷去。女真男性的髮式,即其剃髮的習俗,是將大部分頭髮剃掉,只留腦後很少的一點頭髮,結成辮子下垂。如此得到了女真髮式的全貌:腦後留下小手指細的頭髮,擰成繩索一樣下垂,余發全部剃掉。配合這樣的髮式,鬍鬚只留上唇左右十餘根。 而1644年日本商人竹內藤因海難在北京旅居一年,著成《韃靼漂流記》一書。書中這樣描寫清人的髮式:“他們的人都剃頭,把頭頂上的頭髮留下來,分成三綹編成辮子。他們男子把唇上的鬍鬚留下來,把下面的剃掉。無論是大官、小官和老百姓都一樣。”對於滿洲“留頭不留髮”的標準髮式“金錢鼠尾”,當時人也都有描述。1648年七峰道人《七峰遺編》敘明末常熟福山陷落前後事,記載滿人髮式,是所謂“金錢小頂”。
1799年,日本寬政十一年,嘉慶四年,中川忠英於長崎訪談清國商人,出版了一本專門輯錄清國人習俗的書《清俗紀聞》一書,其中《冠禮》卷的繪畫中,一側背站立的教書先生頭頂蓄髮,編一長辮垂於後背,其長度已達腰部,辮尾有髮帶繫結。從這張實圖上看,頭頂蓄髮,部位沒有變,但面積已遠不止於一個金錢大,而是足有4個金錢大,相當於一掌心的面積。按照圖上的式樣同清初金錢鼠尾的情況相比,蓄髮從一個金錢變成四或五個金錢,數量比清初增多是明顯的,但是如果將剃髮與蓄髮相比較,剃髮還是主要的,也就是說剃髮占大部分,蓄髮仍然屬於少部分。而再過100年,清人的辮子變粗了,剃頭面積變小了,由初期的金錢鼠尾式變成了今人所熟知的“陰陽頭—半瓢”式。陳登原《國史舊聞》中描述得:剃髮,就是把額角兩端,引一直線,依此直線剃去直線以外之發。現將清末髮式與剃髮令髮式比較一下,結果令人吃驚地發現,兩者雖是繼承演變關係,但差別較大。前者幾乎將全部頭髮剃掉,只留腦後小手指細的結辮下垂。而清末則將大部分頭髮保留下來,結辮下垂,僅剃掉極少一部分頭髮。都是又剃又辮的髮式,卻給人以判若兩人的印象。辮子和剃頭是成反比的,這時的辮子已經簡直比一條小蛇還粗!為什麼會長粗?遺老張鍅《清末社會鱗爪》記載:清軍“在打交手白刃戰時,將辮子纏於脖項,藉以避刀砍。所以軍人的辮子較大,如發少則搭以假髮,或加黑絲線,以壯其形態。”就這樣,滿清的辮子,經歷了:鼠尾——豬尾——蟒蛇的發展過程,才發展到我們今天認識的陰陽頭的形態。
孔子後人,原任陝西
河西道孔聞謤聞聽剃髮令奏言:近奉剃頭之例,四氏子孫又告廟遵旨剃髮,以明歸順之誠,豈敢再有妄議。但念孔子為典禮之宗,顏、曾、孟三大賢並起而羽翼之。其定禮之大莫要於冠服。……惟臣祖當年自為物身者無非斟酌古制所載章甫之冠,所衣縫掖之服,遂為萬世不易之程,子孫世世守之。自漢、唐、宋、金、元以迄明時,三千年未有令之改者,誠以所守者是三代之遺規,不忍令其湮沒也。即剃頭之例,當時原未議及四氏子孫,自四家剃髮後,章甫縫掖不變於三千年者未免至臣家今日而變,使天下雖知臣家之能盡忠,又惜臣家未能盡孝,恐於皇上崇儒重道之典有未備也。……應否蓄髮,以複本等衣冠,統惟聖裁。”孔聞謤搬出孔子這塊大招牌,又引金、元二代為例,滿以為可以為孔家抵擋一陣,保住先世蓄髮衣冠。不料卻碰了個大釘子,“得旨:剃髮嚴旨,違者無赦。孔聞謤疏求蓄髮,已犯不赦之條,姑念聖裔免死。況孔子聖之時,似此違制,有玷伊祖時中之道。著革職永不敘用”,連孔子的面子也不給。
抗爭
清代末期,在覺悟了的知識青年和學生掀起的革命鬥爭中,把剪辮子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從清末開始,到清朝滅亡之時,剪辮子成了全國範圍從下到上又從上到下的革命運動。
縱觀有清一代經歷的辮子演變過程,這個自然和必然的過程具有如下一些很有意思的特點:
第一,髮式沿著蓄髮越來越多的固定趨勢演變。從前期金錢鼠尾式到中期的掌心大蓄髮面積,再到後期絕大部分頭髮被保留下來。用一句形象的話比喻,可以說是由鼠尾巴變豬尾巴,由豬尾巴變牛尾巴,亦可以說是頭髮越蓄越多,辮子越編越粗。
第二,演變歷經整個清代,是一種不以統治者的意志為轉移的,沒有人倡導的,全社會的,潛在的自然運動。而且是自下而上,不分滿漢、不分軍民,不分官吏、商人、農夫、市民、書生,乃至九鼎之尊的皇帝,都在跟著變。
第三,髮式的演變過程並非勻速,從1644年
清兵入關到1799年以前,歷時155年,占整個清代267年的多半時間,蓄髮雖然也是沿著逐漸增多的趨勢,但速度很饅,到1799年蓄髮最多時也超不過全發的三分之一。而1799年以後,其變化速度加快。在不過百年的時間裡,蓄髮已占全部頭髮中的大部分,超過了三分之二。髮式演變的速度正好與統治強弱相反,統治很強演變速度很慢,而統治能力減弱,則演變速度加快。
第四,清代髮式的演變還與整個社會發展進步有關。有清一代267年間,一直持續著蓄髮越來越多的演變趨勢。當這個趨勢並沒有達到蓄留全部頭髮的最終結果時,就斷然地被剪辮子運動截止了。這個滿洲貴族預想不到的形勢,是由社會進步的新形勢決定的。所以說整個清代男子髮式的變化是與政治形勢的變化分不開的,也可以說取決於政治形勢的變化。滿洲貴族不能永遠維護清前期那樣的穩固統治,所以也沒有把髮式維護在前期的式樣上。
第五,應該承認清代髮式演變是向著美化儀容的方向變化。清初推行剃髮令時,漢人把剃掉頭髮看成割斷了對父母的孝道。在這種思想觀念的基礎上,美的標準就是保留的頭髮越多越好。滿族入關以後,獲得了與漢人相同的自然環境、生活和生產方式,以及在文化的衝突中相互融合出的相同文化,具備了髮式演變必然向著蓄髮越來越多方向發展的基礎、條件和動力。
雖然這種動力最初敵不過強權和暴力,但是當
強權政治越來越削弱時,潛在的動力就逐步顯示了威力。清代剃髮和辮髮的演變歷史也證明,人類是要前進的,當文明與暴力衝突的時候,雖然暴力有時占上風,但是那是暫時的,最終的勝利還是文明與進步。
評價
辮子是歐洲亞洲北方
蠻族的常見髮型,剃髮留辮在中東和北美都有,不能因為說滿清後期腐敗無能,被外國侵略,所以連帶著頭髮也就醜了,否則
大英帝國的官員和士兵們為何一直戴有辮子的假髮呢。清朝對漢族人的壓迫和屠殺,清朝後期的衰落,和髮型本身的問題是三個不同的問題,不可混為一談。然而直到今天西方辱華雜誌漫畫依然以“金錢鼠尾”來侮辱中國人,這一野蠻人的標誌留給後世的僅僅是屈辱。
重要事件
剃髮令
是指中國明末清初時期滿族統治者用暴力手段強迫全國人民改剃滿族髮型政令。漢族自古以來就非常重視衣冠服飾。《
孝經》有言:“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漢人成年之後就不可剃髮,男女都把頭髮綰成髮髻盤在頭頂。滿族的髮型與漢人迥異,該族男子把前顱頭髮剃光,後腦頭髮編成一條長辮垂下。
清朝滿族統治者推行“剃髮令”的原因:一般認為,滿族統治者希望通過剃髮來打擊、摧垮廣大漢族人民尤其是上層人士的民族精神;保持滿族的統治地位,保持滿族不被漢族同化,同時也是為了保持中國的長期穩定與統一。後來的歷史表明,滿族統治者的這一措施基本達到了預期效果。漢人習慣了滿族的髮式。到
辛亥革命推翻清帝國,號召民眾剪去辮子時,仍然有許多人不願意剪,可見剃髮令對漢族影響極深。
剪辮
留辮本是女真人的風俗。
滿族乃
女真人後代,清軍入關後,
多爾袞下令所有男人必須依滿人習俗,剃髮留辮。即把前顱、兩鬢的頭髮全部剃光,後腦勺留下比巴掌小一點面積的頭髮,編成一條長辮垂下。不從者殺頭。由此開始了中國男人二百多年留辮史。
清初之際,不少
反清復明人士把留辮看作是奇恥大辱,寧殺頭不留辮。然而隨著歲月流逝,久而久之,人們由開始的抗拒到被迫接受,最後習慣成自然,不僅留起了長辮,而且講究如何蓄辮,以留辮為美。尤其是官宦人家及有錢人家的公子哥兒,飾辮梢以各種漂亮的裝飾,目為時尚,招搖過市。
太平天國時,
洪秀全為反抗清朝統治,實施了嚴厲的剪辮子運動。太平軍所到之處,留辮不留頭,留頭不留辮。 國內最早提出剪辮倡議的當是
康有為。1898年他上書
光緒帝,提出剪辮易服的建議,但未被光緒接受。人們頭上的長辮子,成為一種文化符號,也成為民族的象徵。留辮子和剪辮子被賦予了更多的政治含義。
頭上頂著那根長辮,辦事很不方便,且不衛生,打理起來也花時間。隨著海外留學生歸國日益增多,西方現代文明的廣為傳播,剪辮子的呼聲日益高漲,堅持剪辮子的人也越來越多。清政府建立
新軍後,為了便於戴軍帽和打仗,部分士兵也剪去了辮子。為此,清政府下令,嚴禁學生、軍人剪辮,一經查出,嚴懲不貸。
1910年,在北京召開的第一屆
資政院會議上,有人提出剪辮易服議案,雖然遭到部分滿洲貴族的強烈反對,最後還是以大多數議員贊成而獲得通過。不過,這個議案最終沒有得到清政府的批准。
武昌起義後,剛剛成立的軍政府即下令剪辮,掀起了聲勢浩大的剪辮子運動。剪除辮子成為去舊圖新的標誌。許金城在《
民國野史》記述道:“無數的漢人都興高采烈地剪去這條奴隸標誌的辮子。也有迷信的,事先選擇吉日,拜祭祖先,然后庄重地剪除,把辮子燒了。更有聯合多人同日剪辮,並燃放爆竹,舉行公宴慶祝。”當時人們流傳著:“不剪髮不算革命,並且也不算時髦,走不進大衙門去說話,走不進學堂去讀書。”一時間,剪辮浪潮席捲大江南北。
鑒於不少地方人們抵制剪辮,孫中山就任臨時大總統後,通令全國剪辮,措辭十分嚴厲:“凡未去辮者,於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淨盡,有不遵者以違法論。” 大總統親自下令剪辮,這在世界上恐怕也是僅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