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銀管理條例

金銀管理條例是反映分行和有關廠代人民銀行總行保管金銀實物的收、付,庫存情況及記載總行“金銀占款”帳的專用重要憑證。設立“代總行保管金銀暫存證”的目的,是為了有利於帳務核對和聯行間調撥。此憑證反映金銀的各種種類。

如白金、標準金錠、變色銀、儲備金飾品、一般廠礦金、雜金、包鍍、變色銀、雜銀、銀元等;反映X月X日結存、收入付出和本日結存情況。此證由在人民銀行總行金銀處立戶的人民銀行各分行在每次金銀實物變動後報人民銀行總行,但在年內無變動情況下,分行應於新年度1月15日之前,重新填制一張新證報總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