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監管辦法
- 施行日期:2015年1月1日
- 聯合發布:銀監會等五部委
隨著我國金融資產管理行業的發展,對行業的監管標準也在不斷提高。2014年11月28日,銀監會、財政部、央行、證監會、保監會五部委聯合印發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監管辦法...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管理辦法》於2008年7月9日由財政部以財金〔2008〕85號印發。該《辦法》分總則、處置審核機構、處置審批、處置實施、處置管理、處置許可權...
《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原中國銀監會2017年第9次主席會議通過,於2018年6月29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由中國銀監會於2017年12月26日印發。本辦法共六章八十四條 ,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ion,簡稱AMC)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共有兩類:從事“優良”資產管理業務的AMC和“不良”資產管理業務的AMC,前者外延較廣,涵蓋...
為進一步規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以下簡稱資產公司)資產處置行為,增強資產處置透明度,接受社會公眾監督,防範道德風險,促進資產公司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
《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是為推動金融控股公司規範發展,有效防控金融風險,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起草的徵求意見稿。由中國...
投資策略的創新性:證券投資機構應該設立專門的策略創新組織,時刻注意在投資方法、投資工具、投資對象等方面展開創新。資產管理公司註冊條例業務範圍 編輯 根據《金融資產...
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為了規範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行為,加強國有資產交易的監督管理,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有關法律、行政...
《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是為推動市場化、法治化銀行債轉股健康有序開展,規範銀行債轉股業務行為而制定的法規。2018年6月29日,《...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 令二○○一年 第 6 號現發布《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吸收外資參與資產重組與處置的暫行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部長 石廣...
二、資產管理業務是指銀行、信託、證券、基金、期貨、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接受投資者委託,對受託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的金融服務。金融...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金融機構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城市信用...
一、凡屬上述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為處置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提起訴訟(包括抗訴和申請執行)的案件,其案件受理費、申請執行費和申請保全費,按照《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
《融資擔保公司資產比例管理辦法》由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華...
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信用社、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信託公司、金融租賃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和財務公司等...
《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融資擔保責任餘額計量辦法》《融資擔保公司資產比例管理辦法》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融資擔保公司業務合作指引》(以下簡稱四項配套...
第五條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包括非上市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和上市公司國有股份轉讓。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以通過產權交易機構、證券交易系統交易為主要方式。符合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