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管理學

金融管理學

金融管理學是指國家為了實現貨幣供求平衡、穩定貨幣值和經濟成長等目標而對貨幣資金所實行的管理。金融管理專業充分發揮了我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優勢,同時吸收西方有關領域的新知識、新方法,主要培養和造就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德才兼備,具有一定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實際工作能力的金融管理方面套用性、職業性的專業人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融管理學
  • 外文名: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 開設學校:本科院校
  • 培養方向:有金融管理能力的專業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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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管理

金融管理是指國家為了實現貨幣供求平衡、穩定貨幣值和經濟成長等目標而對貨幣資金所實行的管理。

培養目標

中英合作開設的金融管理專業充分發揮了我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優勢,同時吸收西方有關領域的新知識、新方法,主要培養和造就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德才兼備,具有一定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實際工作能力的金融管理方面套用性、職業性的專業人才。

基本要求

要求學生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遵紀守法;能正確地理解和掌握金融管理的基本理論,各門課程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業務技能,並具有一定的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培養要求

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貨幣銀行學、國際金融、證券、投資、保險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相關業務的基本訓練,具有金融領域實際工作的基本能力。

自考開考課程

主幹學科
經濟學主要課程:政治經濟學、西方經濟學、財政學、國際經濟學、貨幣銀行學、國際金融管理、證券投資學、保險學、商業銀行業務管理、中央銀行業務、投資銀行理論與實務等。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包括課程實習、畢業實習等,一般安排6周。
專業代號:C020116 ;專業名稱:金融管理專業(基礎科段)(中英合作專業)
註:“標準號”為2002年以前使用
序號
類型序號
課程代碼
標準號
課程名稱
學分
類型
考試方式
1
001
03707
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
4
必考
筆試
2
002
00009
3005
政治經濟學(財經類)
6
必考
筆試
3
003
04729
大學語文
4
必考
筆試
4
004
00796
商務英語
7
必考
筆試
5
005
00797
企業組織與環境
4
必考
筆試
6
006
00798
商務交流
4
必考
筆試
7
007
00799
數量方法
6
必考
筆試
8
008
00800
經濟學
5
必考
筆試
9
009
00801
會計學
6
必考
筆試
10
010
00802
管理信息技術
4
必考
筆試
11
011
00803
財務管理
6
必考
筆試
12
012
00804
金融法(二)
5
必考
筆試
13
013
00805
管理會計(二)
3
必考
筆試
14
014
00806
財務報表分析(二)
5
必考
筆試
15
015
00807
金融概論
6
必考
筆試
相關說明
開考方式
獨立辦班
報考範圍
全省
主考學校
中山大學、暨南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華南師範大學、廣東商學院、深圳大學
課程設定
必考課程15門,共75學分;選考課程0門,共0學分;加考課程0門,共0學分;
畢業要求
說明
備註
根據粵考委[2006]8號檔案《轉發全國考辦關於調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大學語文》課程設定有關事項的通知,本專業從2007年4月開始調整考試計畫。
專業代號:C020120 ;專業名稱:金融管理專業(本科段)(中英合作專業)
註:“標準號”為2002年以前使用
序號
類型序號
課程代碼
標準號
課程名稱
學分
類型
考試方式
1
001
03709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4
必考
筆試
2
002
11741
市場與市場行銷
4
必考
筆試
3
003
11742
商務溝通方法與技能
4
必考
筆試
4
004
11743
企業組織與經營環境
5
必考
筆試
5
005
11744
會計原理與實務
5
必考
筆試
6
006
11745
戰略管理與倫理
6
必考
筆試
7
007
11750
國際商務金融
6
必考
筆試
8
008
11751
企業成本管理會計
6
必考
筆試
9
009
11752
管理數量方法與分析
6
必考
筆試
10
010
11753
金融管理綜合套用
6
必考
筆試
11
011
10251
金融管理畢業論文
不計學分
必考
實踐考核
12
101
00015
3022
英語(二)
14
選考
筆試
13
102
00183
消費經濟學
4
選考
筆試
14
103
00055
3073
企業會計學
6
選考
筆試
15
104
00181
3078
廣告學(一)
4
選考
筆試
相關說明
開考方式
獨立辦班
報考範圍
全省
主考學校
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南農業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華南師範大學、廣東商學院、深圳大學
課程設定
必考課程11門,共52學分;選考課程4門,共28學分;加考課程門,共學分;
畢業要求
說明
1、國民教育序列專科以上畢業生,均可直接報考本專業。
2、101至104選考課程中須選考不少於14學分。
3、本專業僅接受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或以上)畢業生申辦畢業。

主考院校

中央財經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和“國家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項目首批試點高校。
學校是新中國成立後中央人民政府創辦的第一所新型高等財經院校,歷經中央稅務學校、中央財政學院、中央財經學院、中央財政金融學院等發展階段,1996年更名為中央財經大學。長期以來,學校秉持“忠誠、團結、求實、創新”的校訓,秉承“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辦學理念,形成了鮮明的辦學特色,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培養了8萬餘名各級各類高素質人才,被譽為“中國財經管理專家的搖籃”。

學歷層次

中英合作的金融管理專業均屬高等教育專科學歷層次。
本專業的考試課程(模組)採用學分計算,課程考試合格者發給課程合格證,其中合作課程合格證由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和英國劍橋大學考試委員會(UCLES)聯合簽發,2004年起所有合作課程合格證由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簽發。
獲得本專業16門課程合格證,思想品德經鑑定符合要求的考生,發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畢業證書,同時,由英國劍橋大學考試委員會(UCLES)授予劍橋高級金融管理證書。
金融管理專業本科屬高等教育本科學歷層次。
課程考試水平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同類專業課程的結業水平相一致。
在專科畢業的基礎上取得本專業所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成績,考核成績均在60分以上,思想品德經鑑定符合要求,畢業論文經答辯成績合格,發給由主考院校中央財經大學簽發國家承認學歷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證書。
按照北京市學位委員會《關於授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的暫行規定》及主考院校關於學位授予的有關規定,學生可申請論文答辯,成績良好即可由主考學校中央財經大學授予國家承認的管理學學士學位。

知識和能力

1.掌握金融學科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
2.具有處理銀行、證券、投資與保險等方面業務的基本能力;
3.熟悉國家有關金融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4.了解本學科的理論前沿和發展動態;
5.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

就業方向

金融管理專業就業方向,金融管理專業讓學生從基礎系統掌握金融、財會、經濟學、管理學等專業知識,培養具有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實際工作技能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金融、財務方面套用型、複合型的中高層管理專業人才。
金融管理作為管理學的重要分支,是一門套用性很強的學科。它依據管理學中金融財務方向,所涉及的領域很多,下設的課程從多角度幫助企業完成合理運用資本,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標,主要包括經濟學、會計學、財務管理、財務報表分析、商務交流、風險管理、審計學、管理會計等課程。
隨著中國加入WTO,中國在商務領域中改革也越來越適應時代的潮流,因此在涉外商務領域、跨國公司、外資企業、進出口公司、各類企事業等單位的管理部門對金融和財務管理人才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目前此類人才缺口較大,薪水可觀。學生畢業後適合在跨國公司、外資企業、進出口公司、金融機構、企事業單位從事金融、財務、審計、組織管理等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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