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外匯

金融外匯

金融外匯又稱“非貿易外匯”,與“貿易外匯”的對稱,是對外貿易及其從屬費用範圍以外的外匯。包括僑匯、旅遊外匯、個人外匯、勞務外匯、駐外機構經費等。我國對交通、民航、郵電、鐵路、銀行、保險、港口等部門的外匯收支也納入非貿易外匯收支範圍。

基本介紹

分類,特點,作用,交易市場,類別,

分類

根據外匯的來源與用途不同,可以分為貿易外匯非貿易外匯金融外匯
貿易外匯,也稱實物貿易外匯,是指來源於或用於進出口貿易的外匯,即由於國際間的商品流通所形成的一種國際支付手段
非貿易外匯是指貿易外匯以外的一切外匯,即一切非來源於或用於進出口貿易的外匯,如勞務外匯、僑匯和捐贈外匯等。
金融外匯貿易外匯非貿易外匯不同,是屬於一種金融資產外匯,例如銀行同業間買賣的外匯,既非來源於有形貿易無形貿易,也非用於有形貿易,而是為了各種貨幣頭寸的管理和擺布。資本在國家之間的轉移,也要以貨幣形態出現,或是間接投資,或是直接投資,都形成在國家之間流動的金融資產,特別是國際遊資數量之大,交易之頻繁,影響之深刻,不能不引起有關方面的特別關注。
貿易外匯非貿易外匯金融外匯在本質上都是外匯,它們之間並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鴻溝,而是經常互相轉化。

特點

如果從外匯交易的區域範圍和周圍速度來看,外匯市場具有空間統一性和時間連續性兩個基本特點。
所謂空間統一性是指由於各國外匯市場都用現代化的通訊技術(電話、電報、電傳等)進行外匯交易,因而使它們之間的聯繫非常緊密,整個世界越來越聯成一片,形成一個統一的世界外匯市場。
所謂時間連續性是指世界上的各個外匯市場在營業時間上相互交替,形成一種前後繼起的循環作業格局。外匯市場的組成部分是匯票的交易公司或個人。利用自己的資金買賣外匯票據,從中取得買賣價差外匯交易商多數是信託公司、銀行等兼營機構24小時不間斷,市場特點是全球化市場和24小時間斷及時性。

作用

外匯作為國際結算支付手段,是國際間經濟交流不可缺少的工具,對促進國際經濟貿易發展和政治文化交流,債務關係發生在不同國家之間,由於貨幣制度不同,一國貨幣不能在其他國家內流通,除了運送國際間共同確認的清償手段──黃金以外,不同國家間的購買力是不可能轉移的。隨著銀行外匯業務的發展,國際間大量利用代表外匯的各種信用工具(如匯票),使不同國家間的貨幣購買力的轉移成為可能。②促進國際貿易和資本流動的發展。外匯是國際間經濟往來的產物。沒有外匯,就不能加速資金的國際間周轉和運用,國際經濟、貿易和金融往來就要受到阻礙。以外匯清償國際間債權、債務關係,不僅可以節省運送現鈔的費用與避免運送風險,而且可以避免資金積壓,加速資金周轉,從而促進國際間商品交換資本流動的發展。③便利國際間資金供需的調劑。例如,開發中國家為加快建設步伐,需要有選擇地利用國際金融市場上的長短期信貸資金,已開發國家的剩餘資金也有尋找出路的必要。因此,外匯可以發揮調劑國家之間資金餘缺的作用,用於平衡國際收支、穩定匯率、償還對外債務的外匯積累。

交易市場

外匯交易市場是全球最大的金融產品市場,到2007年9月日均交易量達到3.2萬億美元,相當於美國證券市場的30倍,中國股票市場日均交易量的600倍。日常所說的外匯交易是指同時買入一對貨幣組合中的一種貨幣而賣出另一種貨幣的外匯交易方式。國際市場上各種貨幣相互間的匯率波動頻繁,且以貨幣對形式交易,比如歐元/美元或美元/日元。
外匯交易市場的主要優勢在於其透明度較高,由於交易量巨大,主力資金(如政府外匯儲備、跨國財團資金匯兌外匯投機商的資金操作等)對市場匯率變化的影響能力非常有限。另一方面,對匯率波動的基本面分析來看,能夠起到較大影響的通常是由各國政府公布的重要數據(如GDP、央行利率),高級政府官員的講話,或者國際組織(如歐洲央行)發布的訊息。
外匯交易市場沒有具體地點,沒有中心交易所,所有的交易都是在銀行之間通過網路進行的。世界上的任何金融機構、政府或個人每天24小時隨時都可參與交易。
中央銀行
負責發行本國貨幣,制貨幣供給額,持有及調度外匯儲備,維持本國貨幣之對內及對外的價值,在浮動匯率制度下,中央銀行在外匯市場上,經常被迫買進或賣出外匯來干預外匯市場,以維持市場秩序。譬如:美國、日本、德國、英國、法國、加拿大與義大利所組成的七大工業組織(G7),經常舉行高峰會議,對於主要貨幣之匯率設有協定,限定匯率波動之幅度。由於G7經常聯合干預,使匯價穩定;央行有時也會為了調節貨幣標準,或政策上的需要,在公開市場上進行干預,干預行動基本上是和市場大眾持不同的立場,通常沒有特殊的因素,中央銀行是不會主動出面干預的。通常央行干預匯市只能收到暫時的效果,使匯率變化速度不致上升或下跌太快,但卻無法改變長期基本的走勢。
銀行
在任何一個地方,不管該地是否是一個外匯兌換的主要市場,一般的小量現鈔買賣,支票兌現都差不多全由銀行壟斷,銀行外匯部門的主要業務就是將商業交易與財務交易的客戶資產與負債從一種貨幣轉換為另一種貨幣,這種轉換可以即期交易(SPOT),或遠期交易(FORWARD)方式辦理,由於從事外匯交易的銀行為數眾多,所以外匯買賣這亦日漸普及。
外匯經紀商
外匯股票市場一樣,任何活躍的市場都有不少的經紀商,在美國稱為(Exchange Dealer)的角色,僅以收取佣金為目的,為客戶代洽外匯買賣匯兌商定,在買主與賣主之間,拉攏搓合,透過外匯經紀人的接洽,直接或間接買賣。外匯經紀商及經紀人,本身並不承擔外匯交易的盈虧風險,其從事中介工作的代價為佣金收入(Broker Fee or Commission),外匯經紀人因熟悉市場外匯供需情形、訊息及圖表的分析,以及匯率變化漲跌及買賣程式,故投資人樂於採用。
基金
此類機構性質上基本與經紀商大同小異,所不同的是[它]經常自行買賣,亦可隨本身的意願,對客戶的交易作選擇性的盈虧風險承擔,而銀行及經紀商也經常是它的交易對象。
外匯供需者
由於貿易的往來,進出口商在商品輸出或輸入後貨款的結算,以及運輸、保險、旅行、留學、國外公債、證券、基金的買賣、利息支付等而產生的外匯供給者與需求者。
外匯投資者
所謂外匯投資者,為預測匯率的漲跌,以現匯(SPOT)、遠匯(FORWARD)或者期貨外匯(FUTUERS)的交易途徑,以少數的保證金從事大額外匯買賣交易,行情看漲時,先買入,後賣出,看跌時,先賣出後補回來沖銷,用極小的波動賺取中間的差價,獲取厚利,所以外匯投資者也經常是主要外匯的供給及需求者。
交易方式
在中國適合中小投資者參與的外匯交易方式主要有兩種:外匯實盤交易也即銀行的那些外匯寶之類的及外匯保證金交易。前者可以通過開設銀行賬戶交易,後者主要是通過在國外一些交易商在國內的代理商處開戶後入金交易,因為國內目前沒有自己的交易商。
實盤交易
外匯實盤交易又稱外匯現貨交易。在中國個人外匯交易,又稱外匯寶,是指個人委託銀行,參照國際外匯市場實時匯率,把一種外幣買賣成另一種外幣的交易行為。由於投資者必須持有足額的要賣出外幣,才能進行交易,較國際上流行的外匯保證金交易缺少保證金交易的賣空機制和融資槓桿機制,因此也被成為實盤交易。自從1993年12月上海工商銀行開始代理個人外匯買賣業務以來,隨著我國居民個人外匯存款的大幅增長,新交易方式的引進和投資環境的變化,個人外匯買賣業務迅速發展,目前已成為我國除股票以外最大的投資市場。
截止目前,工、農、中、建、交、招,光大等多家銀行都開展了個人外匯買賣業務,國內的投資者,憑手中的外匯,到上述任何一家銀行辦理開戶手續,存入資金,即可透過網際網路、電話或櫃檯方式進行外匯買賣。
保證金交易
外匯保證金交易又稱虛盤交易,就是投資者用自有資金作為擔保,從銀行或經紀商處提供的融資放大來進行外匯交易,也就是放大投資者的交易資金。融資的比例大小,一般由銀行或者經紀商決定,融資的比例越大,客戶需要付出的資金相對就越少。

類別

貿易外匯是指因商品的進口和出口而發生的支出和收入的外匯,包括對外貿易中因收付貿易貨款、交易佣金、運輸費和保險費等發生的那部分外匯。
非貿易外匯是指貿易外匯以外的一切外匯,即一切非來源於或用於進出口貿易的外匯,如勞務外匯、僑匯和捐贈外匯等。
金融外匯與貿易外匯、非貿易外匯不同,是屬於一種金融資產外匯,銀行同業間買賣的外匯,既非來源於有形貿易或無形貿易,也非用於有形貿易,而是為了各種貨幣頭寸的管理和擺布。資本在國家之間的轉移,也要以貨幣形態出現,或是間接投資,或是直接投資,都形成在國家之間流動的金融資產,特別是國際遊資數量之大,交易之頻繁,影響之深刻,不能不引起有關方面的特別關注。
貿易外匯、非貿易外匯和金融外匯在本質上都是外匯,它們之間並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鴻溝,而是經常互相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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