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金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金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是金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 辦公地址:金昌市新華路82號金昌市人民政府院內東一樓  
  • 行政級別:正縣級
  • 主任:賀建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配合駐金金融監管部門做好貨幣政策落實及金融監管相關工作。擬訂全市金融業總體規劃和相關政策,推動地方經濟與金融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
(二)根據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統一規劃、整合資源,推動地方金融業健康發展,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服務。協調在金金融機構提升金融服務水平,支持經濟社會發展。協調有關方面支持在金金融機構發展。
(三)負責與駐金金融監管部門、在金金融機構的溝通、協調。指導縣區做好金融協調服務工作。
(四)會同、協助有關部門防範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打擊亂辦金融、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防控網際網路金融風險,整頓規範地方金融秩序,維護地方金融安全。指導縣區防範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
(五)指導推進金融市場體系建設。統籌發展地方金融業態,推動構建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地方金融機構體系。
(六)根據省金融監管局授權,承擔對全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類金融機構的日常監管。
(七)承擔市委、市政府有關金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相應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金融監管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職能轉變。市政府金融辦應強化、最佳化、統籌全市金融發展、改革、監管、防風險方面的能力建設,充分發揮參謀助手作用。負責推動全市金融人才隊伍建設,建立金融風險監測預警機制。

內設機構

現內設四個職能科室和一個下屬事業單位(金融服務中心),核定行政編制12名、事業編制4名,現正式在編人員14名。
(一)綜合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要、保密、檔案、宣傳、信訪、文稿起草、督查督辦、財務和後勤保障工作等。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收集在金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的業務報表和統計報表。
(二)銀行科。負責與駐金金融監管部門、在金金融機構的溝通、協調,爭取金融支持和服務;開展銀政、銀企合作和“招行引資”等工作;負責監管地方資產管理公司。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全市融資平台體系建設,參與地方融資市場協調、服務和監管,聯繫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類金融機構;分析研究在金銀行機構對國家貨幣政策的執行情況和信貸運行狀況。組織擬訂金融業發展規劃。負責地方金融形勢和運行情況的分析研判,開展課題研究。
(三)資本市場科(保險擔保科)。負責與在金證券業金融機構的溝通、協調,爭取支持和服務;指導地方資本市場發展;負責監管區域性股權市場。負責聯繫資本市場券商、中介機構,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建立企業上市後備資源培育服務體系,協助擬上市公司開展高管培訓,推進企業在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上市及三板、四板掛牌融資等有關工作;參與企業債券、股權融資和基金設立工作;協調證券公司和產權交易市場的業務發展。負責聯繫在金保險機構,培育發展保險市場。負責全市小貸公司、融資性擔保、融資租賃公司、典當行、商業保理、民間融資機構的監管工作;協調指導做好轄區內以上機構的風險防範、化解和處置工作;擬訂小貸公司、融資性擔保、融資租賃公司、典當行、商業保理、民間融資等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四)金融穩定科。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金融穩定協調機制和金融風險預警、應急處置機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處理地方金融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協調有關部門依法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金融風險隱患排查、非法金融活動打擊處置、非法金融機構取締等工作。協助維護金融企業的正當權益,承擔全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對金融風險進行監測和評估,提供決策建議;配合各監管部門查處違紀違規經營活動,協助維護金融企業的正當權益;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協調全市信用體系建設和金融安全區創建工作。負責民眾信訪、接訪等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