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金昌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辦發〔2009〕102號)和《中共金昌市委辦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金昌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市委辦發〔2010〕3號)精神,設立金昌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金昌市中小企業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昌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 性質:市政府工作部門
  • 檔案號:省委辦發〔2009〕102號
  • 地點:金昌市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的職責
1.原市經濟委員會的職責。
2.原市鄉鎮企業管理局(市中小企業發展促進局)的職責。
3.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的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
4.市商務局承擔的民爆行業管理、鹽業行政管理和食鹽流通管理職責。
(三)劃出的職責
1.將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整體劃給市財政局(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將除工業和通信業以外的節能減排綜合協調、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職責,劃給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將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職責,劃給市商務局。
4.將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工作職責劃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業和信息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政策,並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實施。
(二)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工業和信息化布局規劃、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產業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體制改革和管理機制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
(三)組織實施城鄉工業布局調整和產業升級,推動創意產業發展;負責制定工業集聚區和循環經濟產業園發展規劃,推進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
(四)監測分析工業、信息產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煤、電、油、氣、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協調平衡,解決工業運行中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信息產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等有關工作;負責鹽業行政和醫藥等物資儲備管理。
(五)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的安全生產;負責民爆器材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境內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產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對口部門和本市用於工業和信息產業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意見;按國家、省、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核准工業和信息產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工業和信息產業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七)負責和省工信委、蘭州鐵路局對口聯繫,有效保障重點企業大宗物資、鮮活農產品運輸;協調重點企業鐵路專用線的建設,金昌火車站站場改造和運力提升,指導專用鐵路、工業園區專用線的建設和運營。
(八)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領域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的發展;負責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協調並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產業科技重大專項;負責管理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推進產學研結合及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
(九)負責全市工程、經濟、工藝美術系列高級職稱的審報和工程類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
(十)按照國家和甘肅省產業振興規劃,擬訂有色、化工、建材、新能源和裝備製造、農產品加工、醫藥等行業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著力培育有色和化工新材料產業,推進國家新型工業產業化示範基地建設,承擔國家新型工業產業化示範基地建設辦公室的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工業、通信業節能減排工作綜合協調,擬訂工業、通信業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清潔生產。
(十二)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和推動全市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承擔投融資對接服務、村鎮銀行建設和擔保體系建設等工作。
(十三)指導協調工業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協調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工業信息技術標準;指導電子信息產業質量管理;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的發展,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
(十四)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參與全市信息基礎設施發展的規劃和協調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加強對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負責國防信息動員工作,保障重要通信,協調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
(十六)負責指導和聯繫行業協會的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省中小企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中小企業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紀檢監察室與其合署)
綜合協調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會務、文電檔案、政務信息、機要保密、建議提案辦理和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政務黨務公開、政務督查、制度建設、對外宣傳等工作;負責機關人事編制、勞動工資、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服務、退(離)休職工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
(二)規劃投資科
組織編制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擬訂和修訂全市推進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投資計畫,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改造和利用外資工作;負責全市新建、技改、擴建項目備案、核准、審批及項目庫建設工作;負責項目對接和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工業和信息化布局調整和產業升級及工業園區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專項資金、基金的管理使用;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基礎產業和新興產業結構調整和中長期發展規劃;實施農藥準入管理;協調全市鹽業行政管理的有關事宜;承擔國家新型工業產業化示範基地建設辦公室和市深入實施工業強市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經濟運行科
負責行業統計工作,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產業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並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負責產業預測預警,承擔工業和通信業產業損害調查和產業安全工作,參與反壟斷相關工作;負責聯繫中央、省駐金企業;負責監測分析全市工業企業和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動態;承擔市政府減輕企業負擔聯席會議和全市經濟運行例會的組織牽頭工作。
(四)能源與運力協調科
負責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及原油、成品油、煤炭、天然氣等生產要素協調平衡和保障;擬訂重點企業、重點物資鐵路運輸計畫和緊急調運協調;負責企業鐵路專用線和企業自備車的協調;負責編制工業現代物流業態發展規劃,指導企業物流業態發展;負責全市煤炭經營監管;承擔全市春運工作和市農產品調運工作的組織協調;擬訂電力生產運行調控目標,指導協調電力調度工作,協調解決發電、供電和用電的相關問題,依法監督供用電安全運行。組織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參與電力行業體制改革、規劃編制、工程項目審核、城鄉電網建設、電力市場培育和電熱價格調整等工作;牽頭全市電力、鐵路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工業、信息化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參與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全市境內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行業管理;負責全市民爆器材行業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自然災害等所需生產資料、救災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運。
(五)技術創新科
負責推進全市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管理企業技術中心;指導行業技術創新、技術進步和產學研結合,組織重大科技專項,協調推進國家、省、市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項目;負責企業質量體系認證,名、優產品爭創,地企、院企合作的相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工程、經濟、工藝美術系列高級職稱的審報和工程類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
(六)循環經濟發展科
編制工業、通信業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實施方案;承擔循環經濟考核評價體系建設和組織考核工作,協調解決循環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推進全市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工業、通信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主要工業產品耗能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節能降耗監測和考核評價;負責資源綜合利用、節能技改項目的備案、審批、核准和項目庫建設;負責資源綜合利用產品減免稅收的認證;擬訂相關的支持政策,推進清潔生產;指導循環經濟產業基地和園區建設,提出循環經濟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項目,推進循環經濟技術開發、示範推廣;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節能評估、審查和工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承擔市節能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企業服務科
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投融資服務工作;擬訂工業企業和生產性服務業信用擔保行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企業和生產性服務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及服務機構的市場準入、資質認證等管理工作;擬訂促進企業融資業務發展的政策措施、融資性業務監督管理制度,會同金融機構解決融資性業務監管中的重大問題,建立企業融資體系,引導民間資金和風險投資機構投資企業,負責指導企業融資試點、產權交易、股權融資工作,推動企業發行債券和上市;負責審批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設立與變更,建立完善風險補償和防範機制;會同財政部門負責企業信用擔保項目審核和相關扶持資金的監督管理;指導企業生產管理、改革改制及企業文化建設工作;負責許可權範圍內的先進企業、企業家等推薦、申報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行業企事業單位的人才培訓工作。
(八)信息化推進科(加掛市國防信息動員辦公室牌子)
編制並組織實施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工業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重點企業的培育;協調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工業信息技術標準;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參與全市信息基礎設施發展的規劃和協調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負責電子信息和軟體服務業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管;推進信息技術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加強對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參與全市網路與信息安全、軍工安全保密重大事件的調查處理;承擔全市工業信息化服務平台的建設和維護工作;承擔市國防信息動員辦公室工作。
四、參照國家公務員法管理事業機構
金昌市節能監察中心,副縣級建制,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節能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節能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指導縣(區)、市直部門及企事業單位節能減排工作;負責全市節能法律法規宣傳、節能知識培訓工作;負責檢查工業企業、公用設施、賓館商廈、寫字樓的用能情況,對節能工作方面的行業標準、信息資料進行收集、整理、匯總;負責檢查工業企業淘汰設備異地再用情況以及產品能效標準和標識,建築節能設計標準,行業設計規範執行等情況;推廣使用節能新技術、新工藝;參與固定資產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承辦市政府和省節能監察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

(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中小企業局)機關行政編制2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9名,非領導職務職數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另核定工勤事業編制3名。
(二)市節能監察中心事業編制2名(參照國家公務員法管理),其中:主任1名(副縣級),科級領導職數1名。

其他事項

(一)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成建制劃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中小企業局)。
(二)市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建制劃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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