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縣地方稅務局

金塔縣地方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7月,內設4個職能科室、7個直屬機構和3個派出機構。全局現有幹部職工48人,平均年齡36.6歲,負責金塔縣城城區和十個鄉鎮2593戶各類經濟成份納稅戶的地方稅收徵收管理。其中內資企業237 戶,個體工商戶2246戶,外商企業5戶,分支機構68戶,其他37,人均管戶54 戶。2008年擔負著3865萬元的地方稅收任務;同時,負責全縣各類社保基金、殘疾人保障金、工會經費的征繳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塔縣地方稅務局
  • 組建時間:1994年7月
  • 職能結構:職能科室、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
機構設定
1、辦公室工作職能
(1)協助局領導協調、安排全局性工作;
(2)負責起草全局性重要檔案、總結、報告,編髮市局機關主辦的信息刊物;
(3)負責全局工作會議和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的組織和記錄。
(4)負責全局公文的收發、辦文、催辦、傳遞、審核、印製、檔案管理以及機要保密工作;
(5)負責民眾來信、來訪的綜合管理,組織辦理縣人大代表建議及政協委員提案;
(6)負責督辦局務會議和局長辦公會議決定、局領導或上級交辦的重要事項的完成情況;
(7)負責稅務行政複議和應訴的有關工作;
(8)負責全局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2、人事教育監察科工作職能
(一)負責全局機構設定、人員編制、人事勞資工作;
(二)負責全局幹部的政治業務學習、作風建設和政治思想工作。
(三)負責稅務行政監察工作,以及黨紀、政紀、法制、廉政教育工作;
(四)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爭先創優及各項評比活動,組織本系統先進典型的宣傳、表彰工作。
(五)負責幹部職工的學歷教育、崗位培訓、繼續教育等方面的組織管理工作;
(六)受理對地稅幹部工作人員的檢舉、控告和申訴,負責調查處理本局工作人員違紀違法案件工作。
3、計畫財務科工作職能
(1)負責落實全局地方稅收中、短期計畫和年度稅收計畫;開展經濟稅源調查和測算工作,建立健全稅源監控網路。
(2)匯總全局稅收會計、統計信息數據,負責上報各類統計報表,並為局領導提供各種數據,做好稅收任務的均衡入庫工作,並分析計畫完成和稅源變化情況,提出相應的措施,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3)負責全局的基本建設和固定資產管理,按照政府採購辦法的要求,負責審報全局的裝備購置;負責全局地稅幹部職工服裝的領取、發放。
(4)負責局內機構經費和其他資金的管理以及內部審計工作。
(5)負責辦理局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6)負責對局內軟硬體採購的審核、備案及上報工作。
(7)完成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4、綜合業務科工作職能
(1)認真學習和全面、準確的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熟悉國家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2)對全局稅務行政執法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與管理,對日常執法活動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協調和解釋處理。
(3)負責全局規範性檔案的審核與把關,搞好稅收調研,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符合本局的徵收管理辦法。
(4)負責全局稅務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事宜的管理,受理稅務行政複議日常工作,負責行政應訴。
(5)會同有關部門審理全局稅收執法案件,負責承辦延期申報、延期繳稅審核,定期頂額業戶定額審核工作,停(歇)業戶、註銷戶的審核,辦理有關稅收證明。
(6)負責全局執法人員資格及證件的審核與法律培訓管理,做好有關資料、報表的編制、匯總、上報和總結工作,負責各種正觀資料的印發。
(7)負責全局地方稅收減免和政策性退稅的監督與審核,做好地方稅減、免、退稅的調查核實和初審工作,並負責向全局提交有關調查報告和上報需上級審批的有關減、免、退稅事項,負責全局的征管檔案、資料的建立、記錄、檢查和管理工作。
(8)負責全局地方企業及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所得稅的彙算清繳工作,並負責全局地方各稅的稅源調查工作。
(9)負責全局稅政業務報表的編制、審核和上報工作,向上級請示有關稅收政策及業務問題,做好地方稅收業務的宣傳、解釋和輔導工作,準確及時地轉發有關業務政策檔案。
5、基金徵收管理局工作職能
(1)認真貫徹落實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的有關規定、政策,保證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工作順利進行,為實現社會穩定和“兩個確保”發揮職能作用。
(2)不斷探索和完善各費種的征繳管理辦法,促進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逐步走向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軌道。
(3)根據上級部門下達的各項基金征繳計畫,編制並分解下達各徵收部門的基金征繳計畫,努力完成全年度的基金征繳任務。
(4)及時、準確上報社會保險費電旬月報表、分析報告及有關資料。按有關規定向同級財政和省基金局及時、準確劃轉過渡戶基金。
(5)根據《甘肅省地方稅務局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會計核算暫行辦法》的要求,組織社會保險基金會計核算工作,準確掌握社會保險基金征繳入庫情況及欠費情況。
(6)組織開展費源普查及調查工作,建立健全繳費單位的費源檔案底冊,了解掌握繳費單位的基本情況,掌握費源總體狀況。
(7)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征繳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征繳質量,做好社會保險費重點費源監測及欠費清繳工作。
(8)加強調查研究,做好與勞動、社保、財政、醫保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工作,及時準確地反映征繳情況和存在的問題。
(9)優質、高效、文明地做好社會保險費征繳有關政策的宣傳解釋和服務工作,全面提高繳費單位及個人的繳費積極性。
(10)完成縣局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6、發票管理分局工作職能
(1)依法辦事,照章工作,及時向局領導匯報請示工作,進一步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2)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及有關政策規定,完善本局地稅發票管理辦法和具體措施,使以票控稅工作井然有序。
(3)準確、及時、安全地搞好發票的領取、保管、供應、審核和繳銷工作。
(4)編制發票印製計畫,呈報本局統一發票印製計畫。
(5)組織實施地稅發票檢查工作,負責受理違法票據舉報和重大發票違章案件的查處。
(6)負責對發票發售單位的發票保管、發售的檢查。
(7)按規定收取稅款保證金和發票工本費,搞好發票印製發售的財務核算工作。
(8)編制呈報發票管理報表及情況分析報告,規範使用發票管理表、單、賬、簿。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7、稽查局工作職能:
(1)依法辦事,照章工作,及時向局領導匯報請示工作,進一步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2)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以及法律、法規,正確行使國家賦予的稅務稽查權,嚴厲打擊稅收違法行為,維護稅法的嚴肅性。
(3)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稅務稽查各項工作制度,規範稽查程式,嚴格按照稅務稽查規程辦理相關業務。
(4)組織開展經常性的稅務稽查和專項(案)檢查,在本縣(區)局內實行一級稽查。
(5)遵照政策、法規監督檢查企(事)業單位執行稅收政策法令和徵收管理情況。
(6)受理和查處重大偷、抗、騙稅及其它涉稅違法案件。
(7)負責本局系統稅務稽查工作的組織、管理、指導及協調工作。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8、徵收分局工作職能
(1)依法辦事,照章工作,及時向局領導匯報請示工作,進一步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2)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正確行使國家賦予的稅收徵收權,保證稅費及時足額入庫。
(3)認真做好受理納稅人的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工作。
(4)負責受理繳費人的繳費審報和徵收入庫及納稅、繳費人欠稅費的清繳入庫。
(5)切實搞好對應申報而未申報和應繳而未稅費的催報催繳工作。
(6)負責受理納稅人逾期申報、逾期稅費的徵收入庫。
(7)按政策法規負責徵收環節的稅費違章處理工作。
(8)按要求規定負責稅費徵收環節資料收集歸檔工作。
(9)負責城區內納稅人發票的發售與繳銷。
(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9、車輛稅收管理分局工作職能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正確執行稅收法律、法規及各項稅收政策。
(2)制定本局崗位目標責任制,制定具體的稅收征管工作計畫、安排、措施,並組織實施。
(3)負責轄區內的稅收管理及其他工作,協調處理好戶籍管理、稅源管理、綜合管理崗位之間的工作銜接。
(4)對本局各個崗位的崗位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考核。
(5)督促各崗位按時報送各種報表及工作總結。
(6)負責對稅務登記,定額核定等有關事項的審核把關。對重大稅務工作做到有預見、有調查、有結果。
(7)完成縣(區)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8)副局長按照分工做好各項工作,局長不在時履行局長職責。
10、管理一、二分局工作職能
(1)依法辦事,照章工作,及時向局領導匯報請示工作,進一步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2)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正確行使國家賦予的稅收徵收管理權,保證稅費及時足額入庫。
(3)負責轄區內納稅人的戶籍管理、稅費登記認定、申報方式核定、納稅定額初審、管理環節的違章處理和納稅資料的收集歸檔。
(4)負責轄區內稅費源管理和稅費評估。
(5)負責辦理委託代征代扣事宜及轄區內納稅人減免稅審核和上報。
(6)負責定期定額戶的日常檢查,稅收政策宣傳、培訓、輔導和諮詢。
(7)負責轄區納稅人發票管理和檢查。
(8)負責轄區內零散稅的徵收管理。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11、中東稅務所、東壩稅務所、鼎新稅務所工作職能
(1)依法辦事,照章工作,及時向局領導匯報請示工作,進一步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2)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正確行使國家賦予的稅收徵收管理權,保證稅費及時足額入庫。
(3)負責轄區內納稅人的戶籍管理、稅費登記認定、申報方式核定、納稅定額初審和納稅資料的收集歸檔。
(4)負責轄區內納稅人稅費申報審核、稅費徵收入庫、會計核算、催報催繳、違章處理。
(5)負責轄區內稅費源管理和稅費評估及納稅人減免稅審核和上報。
(6)負責辦理委託代征代扣事宜,對代征代扣單位代征代扣進行檢查。
(7)負責定期定額戶的日常檢查,稅收政策宣傳、培訓、輔導和諮詢工作。
(8)負責轄區納稅人的發售、繳銷管理和檢查。
(9)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並對代征代扣單位的票證使用情況進行指導檢查。
(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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