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縣地方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7月,內設4個職能科室、7個直屬機構和3個派出機構。全局現有幹部職工48人,平均年齡36.6歲,負責金塔縣城城區和十個鄉鎮2593戶各類經濟成份納稅戶的地方稅收徵收管理。其中內資企業237 戶,個體工商戶2246戶,外商企業5戶,分支機構68戶,其他37,人均管戶54 戶。2008年擔負著3865萬元的地方稅收任務;同時,負責全縣各類社保基金、殘疾人保障金、工會經費的征繳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塔縣地方稅務局
- 組建時間:1994年7月
- 職能結構:職能科室、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
(3)負責全局的基本建設和固定資產管理,按照政府採購辦法的要求,負責審報全局的裝備購置;負責全局地稅幹部職工服裝的領取、發放。
(4)負責局內機構經費和其他資金的管理以及內部審計工作。
(5)負責辦理局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6)負責對局內軟硬體採購的審核、備案及上報工作。
(7)完成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2)對全局稅務行政執法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與管理,對日常執法活動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協調和解釋處理。
(3)負責全局規範性檔案的審核與把關,搞好稅收調研,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符合本局的徵收管理辦法。
(4)負責全局稅務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事宜的管理,受理稅務行政複議日常工作,負責行政應訴。
(5)會同有關部門審理全局稅收執法案件,負責承辦延期申報、延期繳稅審核,定期頂額業戶定額審核工作,停(歇)業戶、註銷戶的審核,辦理有關稅收證明。
(6)負責全局執法人員資格及證件的審核與法律培訓管理,做好有關資料、報表的編制、匯總、上報和總結工作,負責各種正觀資料的印發。
(7)負責全局地方稅收減免和政策性退稅的監督與審核,做好地方稅減、免、退稅的調查核實和初審工作,並負責向全局提交有關調查報告和上報需上級審批的有關減、免、退稅事項,負責全局的征管檔案、資料的建立、記錄、檢查和管理工作。
(8)負責全局地方企業及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所得稅的彙算清繳工作,並負責全局地方各稅的稅源調查工作。
(9)負責全局稅政業務報表的編制、審核和上報工作,向上級請示有關稅收政策及業務問題,做好地方稅收業務的宣傳、解釋和輔導工作,準確及時地轉發有關業務政策檔案。
(2)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及有關政策規定,完善本局地稅發票管理辦法和具體措施,使以票控稅工作井然有序。
(3)準確、及時、安全地搞好發票的領取、保管、供應、審核和繳銷工作。
(4)編制發票印製計畫,呈報本局統一發票印製計畫。
(5)組織實施地稅發票檢查工作,負責受理違法票據舉報和重大發票違章案件的查處。
(6)負責對發票發售單位的發票保管、發售的檢查。
(7)按規定收取稅款保證金和發票工本費,搞好發票印製發售的財務核算工作。
(8)編制呈報發票管理報表及情況分析報告,規範使用發票管理表、單、賬、簿。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以及法律、法規,正確行使國家賦予的稅務稽查權,嚴厲打擊稅收違法行為,維護稅法的嚴肅性。
(3)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稅務稽查各項工作制度,規範稽查程式,嚴格按照稅務稽查規程辦理相關業務。
(4)組織開展經常性的稅務稽查和專項(案)檢查,在本縣(區)局內實行一級稽查。
(5)遵照政策、法規監督檢查企(事)業單位執行稅收政策法令和徵收管理情況。
(6)受理和查處重大偷、抗、騙稅及其它涉稅違法案件。
(7)負責本局系統稅務稽查工作的組織、管理、指導及協調工作。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正確行使國家賦予的稅收徵收權,保證稅費及時足額入庫。
(3)認真做好受理納稅人的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工作。
(4)負責受理繳費人的繳費審報和徵收入庫及納稅、繳費人欠稅費的清繳入庫。
(5)切實搞好對應申報而未申報和應繳而未稅費的催報催繳工作。
(6)負責受理納稅人逾期申報、逾期稅費的徵收入庫。
(7)按政策法規負責徵收環節的稅費違章處理工作。
(8)按要求規定負責稅費徵收環節資料收集歸檔工作。
(9)負責城區內納稅人發票的發售與繳銷。
(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2)制定本局崗位目標責任制,制定具體的稅收征管工作計畫、安排、措施,並組織實施。
(3)負責轄區內的稅收管理及其他工作,協調處理好戶籍管理、稅源管理、綜合管理崗位之間的工作銜接。
(4)對本局各個崗位的崗位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考核。
(5)督促各崗位按時報送各種報表及工作總結。
(6)負責對稅務登記,定額核定等有關事項的審核把關。對重大稅務工作做到有預見、有調查、有結果。
(7)完成縣(區)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8)副局長按照分工做好各項工作,局長不在時履行局長職責。
(2)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正確行使國家賦予的稅收徵收管理權,保證稅費及時足額入庫。
(3)負責轄區內納稅人的戶籍管理、稅費登記認定、申報方式核定、納稅定額初審、管理環節的違章處理和納稅資料的收集歸檔。
(4)負責轄區內稅費源管理和稅費評估。
(5)負責辦理委託代征代扣事宜及轄區內納稅人減免稅審核和上報。
(6)負責定期定額戶的日常檢查,稅收政策宣傳、培訓、輔導和諮詢。
(7)負責轄區納稅人發票管理和檢查。
(8)負責轄區內零散稅的徵收管理。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正確行使國家賦予的稅收徵收管理權,保證稅費及時足額入庫。
(3)負責轄區內納稅人的戶籍管理、稅費登記認定、申報方式核定、納稅定額初審和納稅資料的收集歸檔。
(4)負責轄區內納稅人稅費申報審核、稅費徵收入庫、會計核算、催報催繳、違章處理。
(5)負責轄區內稅費源管理和稅費評估及納稅人減免稅審核和上報。
(6)負責辦理委託代征代扣事宜,對代征代扣單位代征代扣進行檢查。
(7)負責定期定額戶的日常檢查,稅收政策宣傳、培訓、輔導和諮詢工作。
(8)負責轄區納稅人的發售、繳銷管理和檢查。
(9)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並對代征代扣單位的票證使用情況進行指導檢查。
(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