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地方稅務局

酒泉市地方稅務局

酒泉市地方稅務局前身為酒泉地區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2002年,酒泉撤地建市,原“酒泉地區地方稅務局”於當年12月2日更名為“酒泉市地方稅務局”。酒泉市地方稅務局內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計畫財務科、監察科、稅政科、政策法規科、徵收管理科(含重點稅源管理辦公室)、發票管理科、計算機信息管理科9個職能科室,設稽查局、基金管理分局2個直屬單位及系統工會。下轄肅州區、金塔縣、玉門市、瓜州縣、敦煌市、肅北縣、阿克塞縣7個縣(市、區)地方稅務局。主要負責徵收管理轄區內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教育費附加、甘教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以及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代征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工會經費。

2018年7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酒泉市稅務局掛牌成立,標誌著原酒泉市國家稅務局、酒泉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酒泉市地方稅務局
  • 成立時間:1994年
  • 地點:酒泉市
  • 機構設定:辦公室、從事教育科等
機構概況,主要職責,現任領導,機構職能,機構設定,地理位置,

機構概況

全系統共有幹部職工444人。大專以上學歷總計408人,占職工總數91.6%。95.7%的幹部取得了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證書;33人取得了三、四級證書;18人取得註冊稅務師、註冊會計師資格證書,占幹部總數4.3%;72人取得會計師、經濟師等中級以上資格證書,占幹部總數17.1%。2009年,7個縣(市、區)地稅局全部被命名為市級文明單位,5個縣(市、區)局被命名為省級文明單位和省級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酒泉市地方稅務局被中央文明委命名為“全國文明單位”。

主要職責

(一)制定貫徹落實國家稅收政策法規的稅收管理辦法,組織開展總局、省局安排部署的重大稅收管理活動。
(二)組織實施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制定稅收徵收管理制度;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
(三)組織實施地方稅收及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編報稅收長遠規劃和年度稅收收入計畫;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過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組織辦理地方稅收減免等具體事項。
(四)管理全市地稅系統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和經費。
(五)負責全市地稅系統幹部隊伍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六)組織稅收宣傳和理論研究,組織實施註冊稅務師的管理,規範稅務代理行為。
(七)承辦甘肅省地方稅務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王成龍(黨委書記、局長)
顧勇(黨委委員、紀檢組長)
呂愛萍(黨委委員、副局長)

機構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酒泉市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千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相關社保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機構設定

酒泉市地方稅務局現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科、計畫財務科、稅政科、法規科、征管科、計算機信息管理科、發票管理科9個內設機構;設稽查局、基金管理分局2個直屬機構;
各機構的主要職能是:
(1)辦公室
職責:負責制定市局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市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和外事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務等行政事務;負責本系統督查督辦工作;指導辦公自動化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2)人事教育科
職責: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調配、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下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管理人事檔案。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和本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
(3)計畫財務科
職責:編制、分配稅收計畫,組織並檢查稅款入庫工作;制定稅收計畫和統計工作制度;對稅收數據進行統計和分析;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管理重點稅源;進行稅收能力估算和稅收巨觀分析;負責稅收票證的印製和管理。
(4)監察科
職責:負責本系統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級管理的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
(5)稅政科
職責:負責本局管轄稅種的稅政業務,貫徹執行各項稅收政策法規、規章,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所管稅種的具體政策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稅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6)征管科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研究制定有關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指導稅務登記、征管質量考核、納稅申報、納稅評估和征管資料的管理;指導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負責組織征管軟體和稅控器具的開發、推廣和套用工作。
(7)政策法規科
職責:審核起草系統內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對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法律事務;辦理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和聽證工作;承辦稅收法規檔案的清理、鑑定及彙編工作。
(8)發票管理科
職責:貫徹落實發票管理辦法;組織發票檢查和打擊偽造、倒賣、盜竊發票等違法活動,查處舉報和發現的重大違法票據案件;負責發票審核及發票領購、印製審批;負責對特殊行業和自印發票的監製、管理和檢查工作;負責管理髮票工本費和保證金;負責發票控管的調研。
(9)計算機管理科
職責:組織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本單位內、外部網站的建設工作;內、外部網站管理系統的推行套用和運行管理;欄目設定、頁面製作、信息採集和發布;協調相關部門對有關欄目信息進行處理,並及時、可靠地實施傳遞、發布和分發各套用系統間需要的共享信息;對網站信息內容進行監控,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報上級領導;對下級稅務機關網站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
(10)稽查局
職責: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稅收檢查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工作;對下級稅收檢查情況進行複查複審;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11)基金局
職責:貫徹落實社會保險基金徵收管理的有關制度和辦法;落實失業、養老保險基金徵收任務;清繳欠費;對費源情況進行調查摸底;

地理位置

地址:寶泉東路
酒泉市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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