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是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 辦公地址: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萬東鎮塔山路9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下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國家和重慶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標準、規範。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貫徹執行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建設和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承擔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貫徹執行國家和重慶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有償使用政策,組織實施土地儲備整治,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實施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擬訂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轄區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實施城鄉建設用地的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等及價款的徵收。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落實國家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承擔國土空間規劃的編制和報批工作。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和資源環境承載力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承擔劃定轄區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組織編制和報批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鄉鎮國土空間規劃、詳細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保護等空間規劃和自然資源領域重要專項規劃,負責對涉及國土空間利用保護的其他各類專項規划進行綜合協調與平衡。
(七)貫徹執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和國土空間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建立規劃對城鄉發展、建設時序、範圍、內容等引導和管控機制。按分級管理制度承擔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管理工作。承擔規劃條件的審批工作,承擔用地預審、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和有償使用等工作。組織擬訂、報批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工作。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安置工作。 
(八)負責自然資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護和利用工作。負責轄區歷史文化名城專項規劃編制,承擔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傳統風貌區,歷史建築和傳統風貌建築保護的規劃管理與規劃統籌工作。
(九)承擔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負責本區域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的編制報批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工程。負責轄區國土空間綜合整治、生態修復類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承擔生態保護補償相關工作。
(十)負責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轄區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負責轄區土地開發整理、農村建設用地復墾、建設類臨時用地復墾工作。負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的管理。負責設施農用地管理工作。落實耕地占補平衡任務。
(十一)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編制轄區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區級地質勘查項目。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和防治工作。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承擔森林、草原火災預防預警監測的相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管理指揮機構的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三)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四)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測量標誌保護。
(十五)承擔全區空間規劃和自然資源管理的督察工作。負責自然資源權屬調查、自然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空間規劃管理、測繪地理信息管理、林業等領域的行政執法工作,具體執法交由執法隊伍承擔,並以部門名義統一執法。
(十六)承擔重慶市萬盛經開區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七)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法律、法規、規章。
(十八)牽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等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開展退耕還林還草。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有關工作。
(十九)負責森林、草原和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石漠化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組織實施並監督執行全區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全區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公益林劃定、申報和保護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草原資源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區濕地保護規劃,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二十)負責監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石漠化調查,擬訂石漠化防治、石漠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監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開發利用。
(二十一)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二十二)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全區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配合上級主管部門開展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負責全區自然保護地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風景名勝區和地質公園、森林公園、濕地公園、自然遺產等自然公園。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二十三)負責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發展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市關於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貫徹執行農村林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
(二十四) 貫徹落實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貫徹相關林業產業市級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二十五)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子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子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二十六)監督管理林業、草原及其生態保護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草原、濕地和石漠化防治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經開區管委會規定許可權,審核區級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投資項目。落實林業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草原、濕地和石漠化防治生態補償工作。
(二十七)負責規劃自然資源領域科技、教育工作,指導全區規劃自然資源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相應的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二十八)督促和指導鎮街履行規劃和自然資源屬地管理職責。
(二十九)負責機關、下屬單位黨群工作。
(三十)完成黨工委和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十一)職能轉變。重慶市萬盛經開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要落實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促進空間規劃和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推進空間規劃和自然資源信息化及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重慶市萬盛經開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建設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嚴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濕地和石漠化防治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行動,持續提高全區森林覆蓋率,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護地體系,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全力推進林業生態文明建設各項工作,把萬盛建成山清水秀美麗之地。

領導分工

令狐鞠慧
萬盛經開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一級調研員
羅玉平
萬盛經開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局長
梁正偉
萬盛經開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正處級)
蘭聰
萬盛經開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榮
萬盛經開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肖富全
萬盛經開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一級調研員)
張洪斌
萬盛經開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三級調研員)
熊啟洪
萬盛經開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六級職員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科)。負責全局黨務、政務工作,負責起草重要文稿,開展重要課題和綜合性政策調研。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組織人事、財務、檔案、後勤、接待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信息、外事、保密、統計等工作,統籌局系統安全工作。承擔組織編制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承擔有關新聞宣傳工作,開展輿論引導和輿情處置工作。承擔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承擔全區規劃和自然資源領域行政審批、許可和備案相關工作,負責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行政劃撥及有償使用土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含出讓、劃撥、軍隊用地轉讓)、鄉(鎮)村集體建設用地(含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及公益設施)、城鎮居民修建住宅、建設項目規劃、臨時用地、四荒土地使用權流轉、採礦權轉讓、非煤礦山採礦權登記等行政審批和區級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等工作。負責規劃和自然領域的“放管服”改革。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自然資源調查登記科(測繪信息科)。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負責自然資源定期調查監測評價工作。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開展自然資源和地理國情等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承擔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匯交、管理、維護髮布、共享和利用監督。貫徹執行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權籍調查、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貫徹執行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建設和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承擔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承擔測繪和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承擔基礎測繪、不動產測繪等工作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圖管理,地下管線數據動態更新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測量標誌保護。承擔科技發展、網路安全和信息管理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國土空間規劃科(萬盛經開區規劃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國土空間規劃、近期建設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調整、報批工作,並監督實施。承擔區域性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戰略的協調、調研工作。承擔劃定全區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負責對涉及國土空間開發利用保護的區級專項規划進行綜合協調和平衡。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和資源環境承載力評價,組織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價和預警工作。負責各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實施的綜合信息統計等工作。承擔統籌規劃實施時序,最佳化土地供應和建設項目安排的有關工作。承擔建設用地規劃條件函的規劃管理工作。承擔區規劃委員會以及專家諮詢委員會日常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建築規劃科(市政交通規劃科)。貫徹執行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建築規劃管理和市政交通規劃的政策、制度、標準、規範。按照分級管理制度承擔建築項目和市政、交通項目的規劃條件函和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規劃管理工作。承擔城市提升行動計畫、城市設計、修建性詳細規劃、重點建築空間形態規劃設計、重大建築項目方案徵集和規劃許可過程中控制性詳細規劃一般技術性內容修改等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市政專項規劃、區域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以及交通基礎設施等專項規劃的編制、審查、報批工作。落實市政、交通規劃控制線的相關管理任務和指導交通影響評價工作。負責對涉及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的其他市政、交通專項規划進行綜合平衡,統籌項目需求和時序安排。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村鎮規劃科(文化風貌科)。貫徹執行村鎮規劃政策、制度、標準、規範,指導開展鄉村設計工作。組織鎮國土空間規劃及村規劃的編制、報批工作。承擔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管理工作。負責聯繫指導基層所。承擔規劃和自然資源領域鄉村振興戰略行動計畫的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名城文化的挖掘、研究、保護和利用工作,負責轄區內有關專項規劃編制。配合開展歷史文化街區、傳統風貌區、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及歷史建築的組織認定和保護的規劃管理工作。承擔區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科。貫徹執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範、技術標準和區域準入政策並監督實施。建立健全用途管制信息系統,建立反饋和糾錯機制。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土地利用年度計畫。負責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管理和實施。貫徹執行耕地、林地、草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政策,承辦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參與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審查。承擔各類土地用途轉用和農村集體土地徵收、徵用的管理及轉用和徵收的審查報批工作,承擔土地徵收、徵用批後實施的監管工作,組織調處土地徵收、徵用補償安置爭議。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七)耕地保護和生態修復科(萬盛經開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實施全區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負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的監督管理。承擔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工作。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儲備、生態修復及地質環境管理工作。負責耕地保護政策與林地、草地、濕地等土地資源保護政策的銜接。承擔設施農用地管理工作。綜合管理林業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並組織實施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苗圃建設有關工作。負責經開區退耕還林工程管理和成果鞏固工作。承擔區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承擔森林、草原、濕地和石漠化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組織開展林業、草原、濕地和石漠化防治成果轉化、技術推廣、科技標準化、質量檢驗、監測和智慧財產權等相關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林業資源管理科。負責自然保護地、自然公園等的監督管理和行政審批工作。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區生態修復工作,編制有關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濕地保護和管理工作。擬訂森林、草原資源保護髮展的政策措施,編制全區森林採伐限額。承擔林地、草原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區林地、草原保護利用規劃。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國有林場的國有森林資源以及草原資源的發展和保護。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指導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承擔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以及生態文明建設中涉及林業、草原等改革相關工作。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指導農村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經營、流轉管理。負責林業行業統計。依法監督森林植物檢疫工作。起草資源最佳化配置、木材利用、國土綠化有關政策。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負責古樹名木保護。提出林業生態產業發展扶持政策,負責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負責林業對外交流合作及林業招商引資工作。落實林業應對氣候變化、防治荒漠化公約履約相關工作要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下屬單位

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自然資源權益利用中心
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自然保護地和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中心
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森林火災預防中心
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林場
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礦產資源管理所
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基層規劃和自然資源所
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資金管理中心
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信息中心
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黨群事務中心
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土地房屋徵收中心
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土地儲備中心
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
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土整治中心
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地質環境監測站
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不動產登記中心
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安全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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