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智慧型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管理辦法

《重慶市智慧型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管理辦法》是結合重慶市道路基礎條件,指定公路、城市道路路段和其他特定區域由重慶市多個部門聯合制訂的檔案。

2024年1月7日報導,《重慶市智慧型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管理辦法》正式向社會公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智慧型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管理辦法
  • 制定單位:重慶市多個部門
檔案發布,內容解讀,

檔案發布

2024年1月7日報導,《重慶市智慧型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管理辦法》正式向社會公布。

內容解讀

《辦法》提出,符合試點申請條件的智慧型網聯汽車生產企業應具備設計驗證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安全監測能力和用戶告知機制,同時還對智慧型網聯汽車產品提出了產品技術要求、過程保障要求及測試驗證要求等。
對於智慧型網聯汽車使用主體,《辦法》提出,該群體應符合:是我國境內企業;在我市具備固定經營場所,能夠支撐智慧型網聯汽車運行安全保障,具備與智慧型網聯汽車運行管理匹配的負責人、管理人員,細化職責任務;建立健全運行安全保障,對智慧型網聯汽車上路通行進行實時監測、應急處置等;具備運行安全保障能力、責任承擔能力、網路安全和數據安全保障能力、運營安全保障能力。
屆時,智慧型網聯汽車企業須先向市經信委提交上路通行試點申請,由後者進行材料初審和專家評審,並報送市政府同意後送至工信部進行審定。
另外《辦法》還對智慧型網聯汽車上路試點的試點暫停、試點退出等規則進行了細化。比如,當試點汽車生產企業沒有履行生產一致性和安全保障責任,將暫停試點資格;車輛自動駕駛系統存在安全隱患且無法消除的,將執行試點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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