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68號)《重慶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辦法》已經1995年1月3日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1995年2月10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辦法
- 通過時間:1995年2月10日
- 實行時間:1995年1月3日
- 通過會議:重慶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務會議
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68號)《重慶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辦法》已經1995年1月3日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1995年2月10日起施行。
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68號)《重慶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辦法》已經1995年1月3日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1995年2月10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規範和發展土地...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是2008年11月19日由重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規定。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發文機關 重慶市人民政府 發文...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經營性國有土地使用權公開交易辦法的通知》是重慶市人民政府印發的一個檔案,一共有三十三條。 [1] 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經營性國有土地使用權公開交易辦法的通知 發文機關 重慶市人民...
《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範》(試行)(國土資發〔2006〕114號)、《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規範土地出讓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發〔2010〕113號)以及《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規範土地出讓管理工作的貫徹意見》(萬州府〔...
大足縣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辦法目的是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性質是暫行辦法,地點是大足縣。所屬地區 大足縣 發布內容 第一條為改革國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利用土地,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充分發揮市場配置土地資源的基礎性作用...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重慶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土地利用、保護及管理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下簡稱《土地管理法...
重慶市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管理,規範和發展土地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后土地使用和為的監督管理,促進依法用地,切實保護國家土地資源和資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重慶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辦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
六、土地使用權實行招標拍賣掛牌,能夠更加合理的體現土地使用價值。政府必須對土地進行正確的評估,採用合理的招標辦法,公正的評出中標單位,開發出符合市場要求的優秀建築,更好的體現土地使用價值。招拍掛制度的以上優點,是假設該制度本身...
為切實加強土地利用管理,規範土地交易行為,落實土地供後監管責任,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場秩序,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渝府發〔2008〕119號)、《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國...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用於地票的建設用地復墾和地票交易、使用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地票,是指土地權利人自願將其建設用地按規定復墾為合格的耕地等農用地後,減少建設用地形成的在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交易的建設用地指標。第三條 地票...
《重慶市土地管理條例》是 為了加強土地管理,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重慶市實際制定的...
第三十條 國有企業、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出售重要資產,包括企業整體收購、兼併和股權轉讓涉及的土地房屋資產的伴隨轉讓,參照本辦法執行。其他土地使用權的交易,按照國家和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國有企業重要資產的標準由市國有資產...
七、公布成交結果:掛牌活動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出讓人將掛牌出讓結果在土地有形市場或者指定的場所、媒介公布,並退還競買保證金。八、簽訂出讓契約:按照成交確認書約定的時間,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掛牌期限屆滿,按照下列...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以下簡稱土地出讓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讓等方式配置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土地價款。具體包括:以招標、拍賣、掛牌和協定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所取得的總成交價款(不含代收代繳的稅費)...
掛牌出讓是廣東、江蘇和重慶等地在招標拍賣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實踐中創新出來的,掛牌出讓綜合體現了招標、拍賣和協定方式的優點,並同樣是具有公開、公平、公正特點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重要方式,尤其適用於當前我國土地市場現狀,具有招標...
5 供地環節的協定出讓 6 原劃撥、承租土地使用權人申請辦理協定出讓 7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中的協定出讓 8 出讓土地改變用途等土地使用條件的處理 附錄 A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意向書示範文本格式 附錄 B 劃撥土地使用權準予轉讓通知書...
《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管理暫行辦法》是一份政府檔案,發布機構為重慶人民政府。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按照統籌城鄉...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由國家按照土地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相分離的原則,以國有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一定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有期限地讓與土地使用者,並向土地使用者收取土地使用金的行為及制度。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從根本上解決了制約...
國有土地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詞目釋義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
《重慶市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條例》經2012年5月24日重慶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1次會議通過,2012年5月24日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2012〕第15號公布。該《條例》分總則、 一般規定、初始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土地開發、利用、經營。本條例由國家土地管理局負責解釋;實施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全文共八章五十三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按照統籌城鄉、科學發展的要求,制定本辦法。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
在城市規劃區內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必須符合城市規劃,有利於城市經濟社會的發展,並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國務院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規劃管理的指導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城市規劃...
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一是對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益及處分權進行保護。二是對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這些權利進行限制和調節。使用制度 按照我國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原則,實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
(一)出讓人的名稱和地址;(二)出讓宗地的面積、界址、空間範圍、現狀、使用年期、用途、規劃指標要求;(三)投標人、競買人的資格要求以及申請取得投標、競買資格的辦法;(四)索取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檔案的時間、地點和方式;(五)...
關於加強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徵收管理的通知》(〔1995〕財綜字第10號)、《國有土地使用出讓金財政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暫行辦法》(〔1996〕財綜字第1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國土房管局等部門關於切實加強我市國有土地使用權...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辦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3、《國土資源部招拍掛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4、《國土資源部招拍掛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範》5、《河南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
(2002年6月7日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 2011年5月27日重慶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9年9月26日重慶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重慶市土...
拍賣出讓是按指定時間、地點,在公開場所出讓方用叫價的辦法將土地使用權拍賣給出價最高者(競買人)。拍賣出讓方式的特點是有利於公平競爭,它適用於區位條件好,交通便利的鬧市區、土地利用上有較大靈活性的地塊的出讓。招標出讓 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