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南岸區商業委員會

重慶市南岸區商業委員會(掛南岸區糧食局牌子)是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南岸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69號)和《中共南岸區委南岸區人民政府關於南岸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南委發〔2009〕35號)設立,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南岸區商業委員會
  • 隸屬: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
  • 編制:25名
  • 性質:國家機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區糧食局的職責。
(二)劃入原區經濟委員會承擔的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典當行業監督管理的職責。
(三)將民用爆破器材監管的職責劃給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四)將危險化學品經營、儲存監管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監管的職責劃給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七)取消已由國家和本市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五)加強商貿流通業管理,保障市場供應。
(六)加強商務舉報投訴受理和反商業欺詐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商貿流通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提出全區商貿改革、發展和開拓市場、促進消費的政策措施,擬訂商貿發展戰略目標和布局規劃,推進商貿流通業發展。
(二)承擔組織實施重要商品市場調控和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市場運行、商品供需平衡調查,擬訂調控措施,提出市場供應應急保障機制,負責重要商品的區級儲備管理工作。
(三)負責區域商貿統籌發展工作,指導全區大中型商場、市場、糧食倉儲、加工設施的建設規劃,指導重點產品生產和行銷,提出市場建設、社區服務、品牌培育的建議,承擔城鄉統籌商貿網路建設工作,推進區域市場體系的完善發展。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區域市場秩序的責任。提出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建議,擬訂商品流通、糧食流通、餐飲服務的行業規範、行業標準和市場準入規則;指導各種經濟成份商業進行業態調整,推行現代行銷方式,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負責商貿流通業的行政執法監督和商務舉報投訴受理,參與打擊商業欺詐等工作。
(五)承擔商貿流通業監督管理的責任。負責區域內成品油、液化石油氣、散裝水泥、酒類產銷等重要商品經營的管理;按有關規定對畜禽屠宰、汽車流通、舊貨流通、拍賣、典當、租賃、木材節約、廢舊金屬回收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六)負責商貿流通的對外開放和招商引資工作,擬訂商貿流通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負責區域商品交易會、展覽、展示活動的組織和管理,監督管理區域各類商貿促銷活動,擬定城鄉市場開拓規劃,促進城鄉經濟發展。
(七)擬定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提出糧食流通發展戰略的建議,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負責儲備糧管理和糧食收購準入資格審批工作,承擔全區糧食監測和應急調控、庫存管理、軍糧供應管理的責任。
(八)負責商貿信息系統和電子商務系統規劃建設,負責管理商貿流通各類專項資金,組織、指導商貿流通、食品工業、糧食流通的職業技能培訓和技術改造及新技術推廣工作。
(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重慶市南岸區商業委員會設8個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財務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工作;負責機關人事、財務、計畫生育、行政事務等工作;負責所屬單位黨建、領導班子建設工作;負責紀檢監察、群團、宣傳教育、精神文明建設、統戰工作;負責信息、保密、議案提案和離休退人員管理、後勤服務車輛管理工作以及督查督辦工作。
(二)市場流通科
負責批發零售業、餐飲業、住宿業、社區商業和生活服務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區域各類商品市場和生產要素市場的培育建設工作,指導全區各類商業設施的規劃建設發展;負責重要商品的市場調控和供應保障,推動物流配送、連鎖經營、代理、直銷、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城鄉統籌商貿網路體系建設;指導專業市場建設管理。
(三)商圈發展科
負責擬定全區商貿中心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會展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商圈內大型商品交易會、展覽、展示活動的組織、協調和管理;負責招商引資與商貿流通經濟合作;負責商貿流通各類促銷活動的服務指導、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商貿重點建設項目服務協調工作。
(四)糧油管理科
負責全區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和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擬訂糧油儲備計畫,負責糧油調控,提出糧油供求平衡的實施建議;負責中央和市級儲備糧管理,擬訂區級儲備糧規模、總體布局及購銷、輪換計畫;負責軍糧供應管理工作,指導救助和特需糧油供應;負責糧食收購許可資格審查及年檢工作;負責糧食流通政策法規執行情況、購銷活動相關的監督檢查;負責糧食、食用油調控工作。
(五)統計監測科
負責重要商品的市場供求監測管理工作,負責市場預測和信息發布;擬訂商貿經濟發展區域規劃,負責商貿流通經濟運行的分析監測,提出商品、糧食等生活必需品應急保障機制的建議;管理商貿流通各類專項資金;負責商貿流通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工作;負責商貿信息收集、分析、統計和發布的工作。
(六)特種商品管理科(南岸區酒類管理局)
負責區域生豬屠宰、散裝水泥、酒類產銷等重要商品經營的管理,履行酒類產銷管理職能;按有關規定,對汽車流通、舊貨流通、拍賣、典當、租賃、木材節約、廢舊金屬回收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七)市場秩序科
負責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區域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負責成品油、液化氣市場的行政管理、行政許可和行政執法工作;推動商貿流通誠信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負責商貿流通業的綜合行政執法和商務舉報投訴受理工作。
(八)安全科
負責系統的安全穩定、信訪維穩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制定流通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措施;負責區域商貿流通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全區糧油倉儲管理、安全保衛工作。

人員編制

重慶市南岸區商業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為2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書記、副書記各1名(其中兼職1名),科級領導職數10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為4名。

其他事項

(一)南坪商務圈管理委員會設在南岸區商業委員會。
(二)原區商業委員會、原區糧食局所屬事業單位由重慶市南岸區商業委員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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