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南岸區商務局

根據《中共重慶區委南岸區人民政府關於南岸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南岸委發〔2014〕26號)檔案,設立重慶市南岸區商務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委機關內設11個科室,行政機關編制數33人,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編制數4人,實有人數27人。下設兩家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主要領導,

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商貿流通業、對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經濟合作及招商引資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有關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
2、負責區域商貿統籌發展工作,指導全區大中型商場、市場、糧食倉儲、加工設施的建設規劃、指導重要商品生產和流通,提出市場建設、社區服務、品牌培育的建議,承擔城鄉統籌商貿網路建設工作,推進區域市場體系的完善發展。
3、負責內外貿易和投資促進工作;擬訂對外開放、商貿流通、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負責收集、分析研究境內外產業投資貿易信息和產業投資狀況,編制產業投資諮詢資料和信息,組織開展產業投資貿易促進活動,聯繫服務重點項目投資商。
4、指導外商投資工作,依法審核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其變更,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的情況,指導辦理外商投訴工作。
5、研究分析外經貿形勢和進出口狀況,提出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等建議,組織指導對外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對外貿易涉及智慧財產權保護有關事務。
6、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依法實施對外貿易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進出口企業參加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起)訴工作。
7、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負責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服務;負責外國政府貸款、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對外援助、海外投資、接受國際多、雙邊無償援助等項目契約、項目建議書的審查相關工作。
8、按照管理許可權辦理進出口登記工作;指導並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及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外經貿進出口業務。
9、承擔商貿流通業行業管理的責任。負責區域內成品油、液化石油氣、散裝水泥、酒類產品等重要商品經營的監督管理;負責對汽車流通、舊貨流通、保理、拍賣、典當、租賃、木材節約、廢舊金屬回收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10、擬訂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提出糧食流通發展戰略的建議;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負責儲備糧監督和糧食收購準入資格審批工作;承擔全區糧食監測和應急調控、庫存管理、軍糧供應管理的責任。
11、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區域市場秩序的責任;提出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建議;擬訂商品流通、糧食流通、餐飲服務的行業規範、行業標準和市場準入規則;指導各種經濟成份商業進行業態調整,推行現代行銷方式,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負責商貿流通業的行政執法監督和商務舉報投訴受理,參與打擊商業欺詐等工作。
12、承擔內外經貿會展組織管理的責任;牽頭組織各種內外經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洽談會等活動;監督管理區域各類商貿促銷活動,擬訂城鄉市場開拓規劃,促進城鄉經濟發展。
13、負責商貿信息系統和電子商務規劃建設;負責管理外貿發展促進資金、商貿流通各類專項資金;組織、指導商貿流通、外經外貿、糧食流通的職業技能培訓和技術改造及新技術推廣工作。
14、承擔組織實施重要商品市場調控和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市場運行、商品供需平衡調查;擬訂調控措施,提出市場供應應急保障機制;負責重要商品的區級儲備管理工作。
15、統籌全區招商引資工作,牽頭開展重點項目招商活動;建立招商引資項目庫,開展招商項目宣傳推介、業務指導、政策諮詢及重大招商項目的跟蹤服務和協調指導工作。

主要領導

局長張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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