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南岸區對外貿易經濟委員會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南岸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69號)和《中共南岸區委南岸區人民政府關於南岸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南委發〔2009〕35號),設立重慶市南岸區對外貿易經濟委員會,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南岸區對外貿易經濟委員會
  • 外文名:Chongqing Nan'an District Commission of foreign trade and economic cooperation
  • 隸屬:南岸區區政府
  • 內設機構:3個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服務工作的職責。
(二)劃入原區經濟委員會的產業損害調查工作的職責。
(三)將外地駐區事業單位的管理服務職責劃給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四)將主辦會展活動的具體組織工作交給事業單位或相關行業協會。
(五)取消已由國家和本市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對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經濟合作及招商引資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有關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
(二)研究分析外經貿形勢和進出口狀況,提出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等建議,組織指導對外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對外貿易涉及智慧財產權保護有關事務。
(三)按照管理許可權辦理進出口登記工作;指導並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及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外經貿進出口業務。
(四)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依法實施對外貿易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進出口企業參加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起)訴工作。
(五)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負責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服務;負責外國政府貸款、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對外援助、海外投資、接受國際多、雙邊無償援助等項目契約、項目建議書的審查相關工作。
(六)指導外商投資工作,依法審核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其變更,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契約章程的情況,牽頭組織開展招商引資活動,建立招商項目庫,指導辦理外商投訴工作。
(七)負責對外貿易和投資促進工作,負責收集、分析研究境內外產業投資貿易信息和產業投資狀況,編制產業投資諮詢資料和信息,組織開展產業投資貿易促進活動,聯繫服務重點項目投資商。
(八)承擔區外經貿會展組織管理的責任,牽頭組織參與國內、外各種經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洽談會等活動。
(九)承擔管理外貿發展促進資金的責任,研究提出對外開放的對策措施,承擔區對外開放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重慶市南岸區對外貿易經濟委員會設3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綜合協調機關黨務政務工作。承擔綜合性檔案起草、督辦、信息、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議案提案辦理等工作;承擔黨建、紀檢、宣傳教育、統戰、政治業務學習等工作;承擔組織人事、機構編制、財務審計、資產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文秘、值班、綜合治理、車輛管理、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節能降耗等有關工作。
(二)招商引資科
擬訂年度工作計畫及實施方案,並負責實施;擬訂招商引資項目資源的整合意見和提出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的意見,編制和組織實施區域合作規劃;負責各地區、各行業、各部門間的經濟技術合作以及橫向經濟聯合與協作事項;負責招商引資的策劃推介、信息收集、諮詢接待、業務指導及跟蹤服務工作,負責外經貿電子化公共信息服務體系建設,開發和利用外經貿信息資源,建立招商引資項目庫,並及時更新;負責招商項目統計、分析;負責組織、協調區內外、國內外重大節慶以及招商活動;負責會展項目資金的申請及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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