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於2014年3月發布,目的是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渝府辦發〔2014〕25號 
檔案內容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106號)精神,切實維護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夯實基礎,著力提升監管能力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政府負總責,縣鄉機構強,監管到村社,檢測全覆蓋”的總體要求,切實加大投入力度,以縣鄉基層為重點,著力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四大體系”。一是完善行政監管體系。各區縣(自治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機構要充實工作力量,規範工作制度,形成運行高效的監管中堅力量。要按照職能、人員、經費、手段、服務“五到位”基本目標,加快推進涉農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能力建設,力爭到2015年全市所有涉農鄉鎮監管站配齊農殘速測儀及輔助設備。健全鄉鎮監管站的產品安全巡查制度、投入品監管制度和普法宣傳培訓制度,認真實施鄉鎮監管站業務能力全員培訓計畫。在村社全面推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制度。二是完善風險監測體系。進一步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風險評估制度,擴大例行監測、監督抽查、風險評估的品種和範圍。到2015年,完成全市34個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的硬體建設、計量認證和機構考核,實現涉農區縣農產品質檢體系全覆蓋。充分發揮4個國家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機構的風險預警作用,加速建設5個區域性風險監測縣級站。三是完善執法檢查體系。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納入農業綜合執法範圍,按照“有依法設立的執法機構,有相對穩定的執法隊伍,有適應需要的執法裝備,有比較穩定的執法經費,有健全管用的規章制度”的目標,加強區縣(自治縣)農業綜合執法規範化建設。四是完善技術支撐體系。農業、畜牧、水產技術推廣機構、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要嚴格落實責任,加強質量安全技術推廣、督導巡查和監管措施落實。
二、依法履職,全面落實監管任務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農產品種植和養殖環節質量安全監管,切實擔負起農產品從種植和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管職責。要以強化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監管為重點,突出抓好農業投入品管理。在關鍵農時和生產經營高峰時期,對經營門店及生產企業開展巡查和質量抽檢。督促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杜絕使用不合格農業投入品。逐步在全市範圍全面推行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和實名購買制度。深入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儘快實施低毒低殘留農藥推廣補助計畫。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制宣傳和科普教育,提高農產品生產經營者的質量安全責任意識和技能。加強對農產品生產經營者的監督檢查和服務指導,嚴格落實生產檔案記錄,督促生產經營主體執行安全間隔期和休藥期制度。加大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力度,將控肥、控藥、控添加劑等技術作為農產品質量安全管控重大措施予以推廣,大力推進病蟲害綠色防控。積極探索建立農產品產地安全證明制度,進一步強化畜產品產地檢疫,在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區縣推行產地準出制度。推動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追溯試點,逐步實現農產品生產和進入市場、加工企業前的收購、貯藏、運輸等環節可追溯。加強認證農產品的包裝溯源管理,提高優質農產品的標識率。
三、加快整合,嚴格畜禽屠宰管理
各地要按照市政府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工作要求,抓緊做好生豬定點屠宰監管職責調整工作,確保全市畜禽屠宰監管工作實現無縫對接。農業、畜牧獸醫部門要認真落實畜禽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監管職責,加強對畜禽定點屠宰廠(場)的規範管理和行業指導。要強化畜禽屠宰廠(場)的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督促其落實進廠(場)檢查登記、檢驗等制度,嚴格巡查抽檢,堅決杜絕屠宰病死動物、注水等行為。切實做好畜禽屠宰檢疫工作,加強對畜禽防疫條件的動態監管,健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的長效機制,嚴格執行畜牧獸醫行政執法有關規定,嚴厲打擊私屠濫宰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抓住根本,紮實推進標準化生產
加快制定和完善一批質量安全控制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力爭用3―5年時間,制定地方農業標準400項以上,基本建立我市安全生產技術標準體系。進一步做好標準集成轉化,把生產技術和管理要求轉化成通俗易懂的操作手冊、生產掛圖和明白紙等,讓農民民眾一看就懂、一學就會。繼續擴大果蔬茶標準園、畜禽水產標準化養殖示範場等“三園兩場”建設規模。加快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地理標誌農產品等安全農產品品牌,繼續實行對新獲準認證的生產企業和農民合作社給予適當經濟補助的政策。
五、從嚴查處,深入開展專項治理
繼續深入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集中解決違法違規使用高毒農藥、禁用獸藥以及“瘦肉精”等非法添加劑等突出問題。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抓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嚴格查禁和處置質量不合格的農產品。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行政執法,加大案件的查辦和懲處力度,做好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之間的有效銜接,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全面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提高風險防範、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
六、嚴肅問責,切實強化屬地管理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對本地區農產品質量安全負總責。要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在規劃制定、力量配備、條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要結合當地實際,統籌建立食品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銜接機制,細化部門職責,明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各環節工作分工,避免出現監管職責不清、重複監管和監管盲區。各級監察機關要加大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失職瀆職、徇私枉法等問題的查處力度,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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