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農業綜合開發工作的決定

2006年5月19日市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農業綜合開發工作的決定
  • 頒布單位重慶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6.05.19
  • 實施時間:2006.05.19
重慶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主任劉念慈受市人民政府委託所作的《關於我市農業綜合開發工作情況的報告》。會議認為,我市農業綜合開發工作自實施以來,政府重視,部門配合,農民積極參與,效果明顯;農村基礎設施得到改善,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得到提高,形成了一批特色產業,促進了農村土地有序流轉,推動了農村的產業結構調整和規模經營,增加了農民收入,提高了農村的文明程度,為我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起到了示範作用,得到了廣大農民民眾的贊同和擁護。但是,我市農業綜合開發面臨著任務重,開發難度大,投入不足、後續產業發展較慢、基礎設施維護管理和隊伍建設需要加強等困難和問題。為進一步搞好農業綜合開發工作,特作如下決定:
一、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對農業綜合開發工作的領導
農業綜合開發是黨中央、國務院加強農業的重大決策,是改善農業基礎條件、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保障糧食安全,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舉措。市和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要把農業綜合開發作為實施“統籌城鄉發展、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方針的重要措施,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做好農業綜合開發規劃,研究解決重大突出問題。在制定經濟社會發展計畫時,將其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作為為人民民眾辦好事、實事的“民心工程”,長期堅持下去。要切實加強對農業綜合開發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機構,努力建設一支勤奮、廉潔、高效、穩定的農業綜合開發隊伍。
二、突出工作重點,大力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農業綜合開發必須堅持突出工作重點。
一是要堅持抓好以改造中低產田為重點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要圍繞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實施中低產田改造項目,建設高標準基本農田,保障糧食安全。在改善農業生產條件的同時,要注重農民民眾出行道路、人畜飲水等設施的建設,方便農民民眾的生產生活。
二是要大力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要用好用活農業綜合開發政策,包括投資參股經營、有償無償結合、財政資金貼息等方式對帶動農戶能力強、產品競爭力強、市場發展潛力大的龍頭企業進行重點幫扶,以推動農業結構調整,挖掘農業內部增收潛力,促進農民增收致富。
三是要重點扶持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農業綜合開發要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和壯大,幫助農民發展特色產業,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增強農民的自我發展能力。
四是要著力推進農業科技進步。要大力提高農業綜合開發的科技含量和農民的綜合素質,加大農業科技成果在項目區的轉化和推廣力度,重點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提高農業綜合開發科技水平與效益。要以培養造就適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求的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隊伍為目標,加強對項目區農民的技術培訓和農村實用技術人才的培訓,提高農民科學種田水平,使項目區農業優良品種覆蓋率和先進適用技術入戶普及率明顯高於非項目區。
三、加大投入力度,提高農業綜合開發資金使用效益
農業綜合開發,投入是關鍵。要加大財政資金的投入力度。市和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要確保農業綜合開發投入穩定增長。要按照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投入的有關規定將地方財政配套資金納入財政預算。要加大信貸資金的投入力度。充分發揮國家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的金融槓桿作用,要創新融資平台,吸引信貸資金投入農業綜合開發。要廣泛吸引社會資金投入。制定優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吸引更多的社會資金投入農業綜合開發。要加大整合支農資金的力度。按照分類科學、分工明確、管理規範、運轉有序的要求,在縣域範圍內把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區作為整合農業項目資金的平台,整合水利、國土、交通、農業、林業、扶貧等支農資金,以改善農業基礎條件、改善農村面貌,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在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分配方面,要進一步加大對糧食主產區的傾斜力度,建設高標準的糧食生產基地,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積極探索山區農業綜合開發路子,推動全市農業綜合開發工作。
四、推進制度建設,提高農業綜合開發管理水平
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和項目管理辦法》,加強制度建設,提高農業綜合開發管理水平。一是要切實貫徹執行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建設招投標制、工程建設監理制、資金項目公示制和財政無償資金縣級報賬制。二是要加大項目前期工作、中期檢查和竣工驗收的力度,搞好項目全過程管理,確保項目建設成效。三是要建立工程設施被占用、損毀的補償制度,對因其他工程建設占用、損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工程設施的,要按照標準給予補償。四是要建立工程管護制度。組織和引導項目區農民民眾搞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工程的管理和維護。
五、堅持農民主體地位,發揮農民民眾參與農業綜合開發的主動性
農業綜合開發要充分發揮農民的主體作用。
一是要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圍繞民眾需要搞開發, 幫助農民辦好農民想辦的事,使開發的規劃和項 目建設與農民的需求相一致。
二是要運用利益引導機制激發農民籌資投勞。要發揮好國家投入的激勵作用,按照《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農民籌資投勞管理規定(試行)》的要求,引導項目區農民民眾按照 “一事一議”的辦法,籌資投勞。
三是要接受農民民眾的監督。要建立農民參與項目規劃、建設、管理和質量監督的制度,把農民的主體作用充分發揮好、保護好。
六、加強監督檢查,確保落到實處
農業綜合開發工作任重道遠。市、區縣(自治縣、市)人大常委會要加強對農業綜合開發的監督,通過聽取政府匯報、組織代表檢查視察等方式,督促政府搞好農業綜合開發工作,促進農業綜合開發工作上新台階,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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