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林業局

醴陵市林業局

醴陵市林業局(以下簡稱市林業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由市自然資源局統一領導和管理。

根據《中共株洲市委辦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醴陵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株辦〔2019〕14號),市林業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株洲市委和市委關於林業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林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醴陵市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凌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醴陵市林業局
  • 外文名:Liling Forestry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凌偉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起草相關規章草案。組織開展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二)組織全市林業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組織指導林木花卉工作。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承擔市油茶生產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三)負責森林、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監督執行全市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標準,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組織擬訂全市石漠化防治建設規劃,參與擬訂相關市級標準和規定並監督實施。
(五)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擬訂及調整本級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負責國家公園的申報工作,組織開展國家公園設立、規劃、建設和特許經營等工作。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資料,會同有關部門審核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資料。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林業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管理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還林,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八)擬訂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規劃,擬訂相關林業產業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九)指導國有林場(苗圃)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行為,監督林木種苗質量。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指導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市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監督管理林業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市人民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縣級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林業經濟調節規劃,組織實施林業生態補償工作。
(十二)負責林業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市林業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國際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山林糾紛案件的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和協辦工作,提出權屬糾紛處理決定的建議。
(十四)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市林業局要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生態安全。加快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統一推進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教育股、行政審批股)。負責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宣傳、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服務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工作;承擔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擬訂林業的發展戰略、規劃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林業投資、部門預算、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及相關項目實施;編制年度生產計畫;組織生態扶貧和相關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負責統計信息、審計稽查、機關財務核算管理和所屬事業單位計畫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林業及其生態文明建設的綜合性建議;擬訂年度工作計畫;承擔林業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聽證相關工作;承辦林業行政許可相關工作;承擔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改革相關工作;組織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的規劃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擬訂本單位行政審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代表本單位受理全部行政審批事項;負責本單位行政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和回復工作。
(二)造林綠化股。綜合管理林業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承擔石漠化防治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市油茶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森林資源管理股。擬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的規劃措施,編制森林採伐限額;承擔林地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國有森林資源;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指導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
(四)野生動植物保護股。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和資源狀況評估;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協調、督促全市野生動植物的重大違法行政案件的查處;承擔全市古樹名木保護工作,承擔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履約工作。
(五)自然保護地管理股。監督管理國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各級自然保護地的建議並按程式審核報批;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修復工作;承擔世界自然遺產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相關工作。

行政編制

醴陵市林業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工程師1名。
醴陵市林業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醴陵市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凌偉
醴陵市林業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傅興乾
醴陵市林業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瞿孝桂
醴陵市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邱紅星
醴陵市林業局黨組成員、森林公安局局長:張哲
醴陵市林業局主任科員:謝湘靈
醴陵市林業局執法大隊隊長:葉鵬凌
醴陵市林業局山糾辦主任:張鋼林
醴陵市林業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楊冬偉、譚書良、龍小剛
醴陵市林業局原黨組成員、總工程師:易樹定
醴陵市林業局原副局長:魏碧雲
醴陵市林業局原黨組成員:鐘金平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0日起施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