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禁忌

配合禁忌指兩種以上的藥配合在一起時,互相妨礙,失去原有的作用及原處方的目的。兩種以上的藥配合在一起時,互相妨礙,失去原有的作用及原處方的目的。

藥物的種類很多,每一種藥物都有它自己的物理化學性質,不同的藥物它的藥理作用也不盡相同,有時,其藥效更是完全相反。
人們使用藥物治療疾病,所用的藥物往往不只一種,而經常是兩三種藥物同時使用,或者是混合使用,例如內服用藥或注射用藥,常常是幾種藥物混合在一起,通過同一個途徑投藥。
不同的藥物混合在一起,由於它們各自的物理化學性質不同,可以出現變色、沉澱或者形成凝塊,使藥物失去藥效,甚至產生有毒物質,對動物發生危害。
所謂藥物配合禁忌,是指藥物因配合不當而產生對患病動物不利的種種變化。按照配伍禁忌的性質,可將它區分為以下三類:
1. 物理性藥物配合禁忌:指不同的藥物混在一起時發生物理性質的變化,如析出、分離、潮解或熔化等。在這種情況下,藥物的原來物理性狀不再存在,其療效也就受到影響。
2. 化學性藥物配合禁忌:指不同的藥物混在一起時發生化學反應,如產生氣體、沉澱、變色和液化,有時甚至發生爆炸、燃燒等。此時藥物的原來的化學性質已經改變,不再有治療疾病的作用。
3. 療效性藥物配合禁忌:指同時配合套用的藥物其藥效互相對抗,以致不能發揮預期的藥效。

從以上的事例可見,用藥的人必須熟悉每一種藥物的物理化學性狀和藥理效用,當同時配合使用多種藥物時,要認真審核,避免發生藥物的配伍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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