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棋友協會成立於2005年6月,掛靠於鄭州大學新區化工與能源學院。協會邀請河南省棋類協會秘書長畢勇剛老師為名譽會長,以及河南省棋手等級分第一職業五段張英挺老師和象棋大師王聚群老師擔任技術顧問。本協會涉及活動包括象棋、圍棋、五子棋、西洋棋、跳棋、軍棋、四國軍棋、三國殺等,協會以“以棋會友,共同提高”為口號,“傳播棋類文化、弘揚中華民族棋藝精神”為宗旨,是棋類愛好者相互學習、交流棋藝,結交朋友的場所。
棋友協會的建立除了是大學校園裡多姿生活中的其中一種活動體現,也是團結合作精神的培養。下棋除了一種娛樂活動,也是一種腦力的鍛鍊,更是一種氣質修養。協會本著“友誼第一,比賽第二”的原則,目的在於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氛圍,豐富,充實同學們的課餘生活,使同學們在業餘時間裡也能做到求知、求實、創新、進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州大學棋友協會
- 外文名:Association of Chess Friend
- 創始時間:2005年6月
- 社團性質:非營利性學生組織
- 活動對象:鄭州大學棋類愛好者
- 社團口號:以棋會友,共同提高
- 社團宗旨:傳播棋類文化、弘揚棋藝精神
- 所屬單位:鄭州大學新校區校團委
協會簡介
協會目標
協會部門
協會招新
招新條件
(2)按規定交納一定會員費;
(3)思想進步、對棋類感興趣。
招新程式
(2)申請入會的同學向本協會提交入會申請書;
(3)通過本協會幹部、社團聯合會和校團委的審核,批准;
(4)由本協會執行機構決定發給會員證。
協會特色活動
教學課程
協會內比賽
校內比賽
與各高校之間
協會規程
(2)承認本協會章程;
(3)按規定交納一定會員費。
(4)思想進步、對棋類感興趣。
(5)擁護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申請入會的同學向本協會提交入會申請書;
(3)通過本協會幹部、社團聯合會和校團委的審核,批准,並交納一定的會費;
(4)由本協會執行機構決定發給會員證。
(2)參加本協會舉辦的活動;
(3)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4)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入會與退出均自由。
(2)參加本協會舉辦的活動;
(3)按規定交納一定的會員費;
(4)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2)籌備召開成員大會;
(3)決定成員的收納與除名;
(4)制定內部管理機制;
(5)籌辦協會的各項活動;
(6)決定下屬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聘任與罷免;
(7)向會員公布工作和財務情況;
(8)決定其他各項事項。
(2)本協會的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挪作他用;
(3)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機制,保證經費的合法使用。
(4)財務人員定期向會員公布財務狀況;
(5)各管理機構對財務機構實行監督,提高財務管理機制的完善性;
(6)本協會財務須執行鄭州大學社聯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成員大會和各級指導單位的監督。
(7)本協會的資產,不由任何單位、個人的挪用與侵占。
(1)第一屆先臨時從發起人中選出符合條件的人來分別擔任各個職務;
(2)協會招入新成員之後,協會執行機構將從其中選出新的幹事與幹部。
(3)會長、副會長、各部門的負責人任期時間由協會成員大會和社聯換屆大會決定,不得超過兩屆。
(4)會長、副會長、各部門負責人若有以下行為者則由成員大會表決給予罷免:
對自己所屬的工作表現出不負責任的態度;
在職期間因違反校規校紀而受學校的處分。
(5)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部門負責人須符合的條件: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熱心學生社團工作;
服從社聯的領導,積極配合和支持社聯的工作;
大學期間未受過學校處分;
獲得團委老師的許可;
具有較廣泛的民眾基礎。
(2) 分配各部門的工作任務並配合各部門負責人一起組織本協會的各項活動;
(3) 檢查成員大會、協會執行機構決議的落實情況;
(4) 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大事務;
(5)進行各項工作的總結。
(1)負責協會內部物品的採購、保存與管理,並管理本協會的其他資產。
(2)建立、保存並維護協會會員的個人檔案,管理內部資料;
(3)配合、協助會長和其他部門的工作;
●文宣部的主要職權:
(1)圍繞本協會各階段的中心工作和各項活動,通過部門負責人會議,協調其他部門,做好在全校範圍內的宣傳工作。
(2)通過海報、板報、宣傳攔、廣播等宣傳工具,對本協會的各項活動進行宣傳。
●組織部的主要職權:
(1)統籌策劃協會的重要大型活動,配合會長及個部門制定具體活動方案和分工;
(2)配合其他部門的工作,使協會活動有條不紊的進行。
(1)通過聯誼、交流等形式與社會各界建立廣泛的聯繫,增強社會各界對本協會的了解;
(2)為協會的各項活動尋找外界的友誼支持。
(3)與各大高校棋協、棋院的聯繫,活動的贊助。並負責對校內的聯繫,與校、各院學生會,各協會及體育部的聯繫。與之建立友好關係,和諧發展。
(2)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成員大會通過後,報團委學生會和社聯會批准方能生效。
(3)本協會財務公布和資源配置;
(4)制定新一年協會活動的計畫;
(5)章程的變動與修改。
(2)本章程的解釋權歸棋友協會成員大會執行機構。
(3)本章程自校團委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