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攸(?-326年)字伯道,是平陽襄陵人。鄧攸七歲時父親去世,不久,母親與祖母也相繼去世,他守喪九年,以孝著稱。他為人清慎和氣,
朴,貞正寡慾。他從小成為孤兒,與弟弟居住在一起。起初,他祖父鄧殷有賜官,命令鄧攸接受。以後,太守勸鄧攸辭去王官,準備推舉他為孝廉,鄧攸說:“這是出於先人所賜,不可改變。”他曾去拜見鎮軍將軍賈混,賈混把別人的訴狀及情況拿給鄧攸看,讓他作出決斷。鄧攸不看,說:“孔子說:聽理訴訟我與一般人一樣,應該作的是使人不進行訴訟。”賈混十分欣賞,把女兒嫁給鄧攸為妻。鄧攸被中正品評為灼然二品,任吳王文學,歷任太子洗馬、東海王司馬越參軍。司馬越很欽佩他的為人,遷他為東海王世子文學,後轉任吏部郎。司馬越的弟弟司馬騰出任東中郎將,請鄧攸任長史。又出任河東太守。
鄧攸的弟弟很早便過世了,留有一個小孩,叫遺民。正值社會動亂,北方的胡人入侵首都,搶奪牲口。鄧攸帶著妻子孩子逃亡他鄉。食物吃光了,胡人追的緊。鄧攸對妻子說:“我的弟弟死得早,只留下了遺民一個孩子。如果我們帶著兩個小孩子逃命,都會死。不如我們撇下我們的孩子,帶著遺民逃走吧。”妻子聽後淚如雨下。鄧攸安慰她說:“不要哭了,我們還年輕,日後還會有孩子的。”妻子最後同意了。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鄧攸棄兒保侄
- 外文名稱:deng you qi er bao zhi
- 作品別名:鄧攸保侄
- 創作年代:南北朝
- 作品出處:據《世說新語》改寫
- 文學體裁:文言文
- 作者:劉義慶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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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譯文
古今異義
文言知識
- 毋、莫、弗、勿。這四個是文言虛詞,都可以指“不”,“不要”上文“毋哭”,也可以說“莫哭”、“弗哭”、“勿哭”。意即:不要哭。
- 亡。上文有兩個“亡”:“早亡”與“挈妻孥亡”。前者指死亡,後者指逃亡。“亡”還可以指“丟失”、“滅亡”等,這就是文言文中的一詞多義現象。
啟發與借鑑
- 文章想要說明鄧攸舍己救侄的大義精神。
- 鄧攸把自己孩子丟掉是無可奈何的事,因為敵兵已迫近,棄侄子,還是棄兒子,鄧攸選擇的是捨己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