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倫偷逃稅案

鄧倫偷逃稅案

2022年3月,根據稅收監管中的線索,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經稅收大數據進一步分析,發現鄧倫涉嫌偷逃稅款,依法對其開展了全面深入的稅務檢查。經查,鄧倫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通過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進行虛假申報,偷逃個人所得稅4765.82萬元,其他少繳個人所得稅1399.32萬元。

2022年3月,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對鄧倫涉嫌偷逃稅問題進行了查處。該局有關負責人就案件查處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鄧倫偷逃稅案
  • 案發時間:2022年3月
  • 涉案人員鄧倫
案件通報,答記者問,案件影響,商務解約,賬號封禁,案件回應,案件評論,

案件通報

2022年3月,根據稅收監管中的線索,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經稅收大數據進一步分析,發現鄧倫涉嫌偷逃稅款,依法對其開展了全面深入的稅務檢查
經查,鄧倫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通過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進行虛假申報,偷逃個人所得稅4765.82萬元,其他少繳個人所得稅1399.32萬元。
在稅務檢查過程中,鄧倫能夠積極配合檢查並主動補繳稅款4455.03萬元,同時主動報告稅務機關尚未掌握的涉稅違法行為。綜合考慮上述情況,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上海市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對鄧倫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總計1.06億元。其中,對其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偷稅但主動自查補繳的4455.03萬元,處0.5倍罰款計2227.52萬元;對其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偷稅但未主動自查補繳的310.79萬元,處4倍罰款計1243.16萬元。日前,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已依法向鄧倫送達稅務行政處理處罰決定書
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稅務部門將持續加強對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的稅收監管,並對協助偷逃稅款的相關經紀公司及經紀人、中介機構等進行聯動檢查,依法嚴肅查處涉稅違法行為,不斷提升文娛領域從業人員及企業的稅法遵從度,進一步營造法治公平的稅收環境

答記者問

2022年3月,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對鄧倫涉嫌偷逃稅問題進行了查處。該局有關負責人就案件查處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1.為什麼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要對鄧倫進行檢查?
答:上海市稅務部門高度重視並持續加強文娛領域稅收監管,不斷加大日常監管力度,深入開展稅收綜合治理,提示輔導相關從業人員依法納稅,並督促整改。在去年以來開展的文娛領域稅收綜合治理中,通過稅收大數據分析發現,鄧倫存在涉嫌偷逃稅問題,且經稅務機關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徹底,遂依法依規對其進行立案並開展了全面深入的稅務檢查。
2.鄧倫的違法事實有哪些?
答:2019年至2020年期間,鄧倫虛構業務將個人勞務報酬轉換為企業收入進行虛假申報,偷逃稅款,同時存在其他少繳稅款的行為。
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等規定,依法認定其偷逃稅款4765.82萬元,其他少繳稅款1399.32萬元。
3.請問本案中不同的罰款倍數是如何確定的?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堅持依法依規、過罰相當的原則,充分考慮了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對鄧倫進行處罰。
一方面,對其主動糾錯的偷逃稅等違法行為依法從輕處理。鄧倫積極配合檢查並主動補繳稅款,同時主動報告稅務機關尚未掌握的涉稅違法行為,具有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等情節。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按照上海市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對鄧倫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偷稅但主動自查補繳稅款部分處0.5倍罰款。
另一方面,對其未能糾錯的違法行為依法嚴肅處理。鄧倫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偷稅且未主動自查補繳部分,性質惡劣。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規定,按照上海市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對其予以從重處罰,處4倍罰款。

案件影響

商務解約

  • 雲米
2022年3月15日,雲米微博發文稱,即日起解除與鄧倫的合作關係。
  • 菜鳥裹裹
2022年3月15日晚間,菜鳥裹裹官方微博發布聲明,其與鄧倫已於2021年8月結束所有合作。
  • 百事桂格、雀巢普娜
2022年3月16日訊息,百事旗下食品品牌桂格雀巢旗下高端飲用水品牌普娜均與鄧倫終止了合作。

賬號封禁

2022年3月15日,鄧倫工作室微博、鄧倫個人微博賬號均已被封,現已無法查看。此外,抖音顯示,鄧倫賬號被封禁。

案件回應

2022年3月15日,鄧倫在微博賬號發布致歉信,“在配合這次稅務部門檢查的過程中,我已深刻自省,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我接受稅務機關的一切決定,我願意承擔相關一切責任及後果,並且一如既往地積極努力工作,疫情當前占用公共資源深深地表達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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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評論

人民日報評鄧倫偷逃稅:整改不徹底就要徹底被整改
經稅務部門通報,#鄧倫偷逃稅被追繳並罰款1.06億元#。這是文娛領域稅收監管的一次成果,也是對相關從業人員依法納稅的有力警示。一段時間以來,多名具有公共影響力的演藝明星、網路主播,均因涉嫌偷逃稅,被依法嚴查嚴懲,釋放出有法必依、嚴格執法的鮮明信號。值得注意的是,由於鄧倫被提醒督促後仍整改不徹底,有關部門才依法立案並開展全面深入的稅務檢查。主動糾錯,可能從輕;未能糾錯,難免從重。執法監督,有“剛性”也不乏“柔性”,提醒督促就是改錯機會,倘若執迷不悟,只會等來法律亮劍,無疑是自斷出路。稅法遵從,不是一場兒戲,也沒有空子可鑽。奉勸更多相關從業人員,儘快自省自查自糾,做好榜樣,贏得明天。
央廣網評:鄧倫偷逃稅被罰1.06億 心存僥倖逃不過大數據
與此前被曝光的“雪梨”“薇婭”一樣,鄧倫是又一個在大數據技術下顯露原形的偷逃稅者。這些“明星”的違法行為相似,通過虛構業務,將個人勞務報酬轉換為企業收入進行虛假申報,偷逃稅款,同時存在其他少繳稅款的行為。這也是較為常見的偷逃稅伎倆,主要發生在文娛、直播電商等新業態領域,因其收入來源多樣化,具有跨地區、跨行業、隱密性強等特徵,各項數據極為分散,傳統稅務征管方式不容易查出來。以智慧型物聯網為支撐,以稅收大數據套用為引擎,以稅收法治建設為保障的現代稅收治理格局逐步形成。新技術猶如“火眼金睛”,將偷逃稅的貓膩看得一清二楚,偷逃稅已經沒有機會。“明星”、主播等應引以為戒,別再抱著僥倖心理,以免自食惡果,背上偷逃稅的污點,自毀前程。須知,納稅是公民的義務,公眾人物更要發揮正向示範作用,做守法納稅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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