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周初為
鄢國。
周武王伐紂滅殷後,封陸終第四子
求言於鄶(今
鄭州),別封於鄢,故名鄢國,鄢始於此。
西漢始置鄢陵縣(治所今城北古城村),屬
豫州潁川郡;武帝時,鄢陵改屬
陳留郡;
王莽實行“新政”(
公元8年)後,廢鄢陵縣,更鄢陵為左亭,屬豫州潁川郡許縣。
東漢屬豫州刺史部潁川郡。
東晉十六國後趙、前燕屬豫州潁川郡,前秦屬東豫州潁川郡,後秦屬豫州潁川郡區域,均無鄢陵縣建置。
南北朝宋仍無鄢陵縣建置,境域屬豫州潁太守管轄,北魏置鄢陵縣屬司州潁川郡。東魏屬鄭州
許昌郡。北齊天保七年(公元556)廢鄢陵縣,其地入
許昌縣。
隋
開皇七年(公元587)復置鄢陵縣(治所今
安陵鎮),屬許州。開皇十六年(公元596)改屬洧州。大業二年(公元606)復屬潁川郡。
唐初屬
潁川郡。武德四年(公元621),鄢陵屬
洧州。貞觀元年(公元627)改屬河南道許州,為上縣。
五代十國梁時鄢陵屬東京
開封府。後唐改屬許州忠武軍。後晉、後漢、後周均屬東京開封府。
金鄢陵屬南京路開封府。
元鄢陵屬河南江北行中書省汴梁路開封府,為中縣。
明鄢陵屬河南省開封府。
清沿襲明制,鄢陵仍屬河南省開封府。
中華民國1912年(民國元年)3月,鄢陵直屬河南省。
1916年,
鄢陵改屬豫東道。1924年,復屬河南省。1932年,屬第五行政督察區(治所許昌)。
1947年4月,建立中共鄢扶縣委、縣人民政府(治所扶溝),屬豫皖蘇邊區一專署。同年10月1日,鄢陵縣城解放。12月,建立中共鄢陵縣委、縣人民政府,隸屬豫皖蘇邊區五專署。1949年3月,劃屬河南省許昌專員公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鄢陵屬許昌專員公署。1970年,改屬許昌地區。1986年,改屬許昌市至今。
行政區劃
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的公文。
(三)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轄縣(區)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重要問題、突發事件。
政府領導
姓名 | 職務 | 主要工作 |
---|
尹二軍 | 中共鄢陵縣委副書記、鄢陵縣人民政府縣長 | 主持縣政府全面工作,負責縣編委工作。 |
| | 負責縣政府日常工作,分管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統計局、法制辦、金融辦、銀監辦,負責重點項目工作。 |
楊付根 | 鄢陵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 分管縣招商局、安監局、商務局、交通局、工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工商銀行、金匯產業集聚區管委會等工作。 |
孫春婭 | 鄢陵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 分管教育和科技、文化和廣播影視局、衛生局、殘聯、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食品藥品、郵政局、醫藥公司等工作。 |
周劍良 | 鄢陵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 分管縣農業局、林業局、水利局、農機局、畜牧服務中心、旅遊局、名優花木科技園區管委會等工作。 |
海松偉 | 鄢陵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 分管縣公安局、司法局、信訪局、國土資源局、城管辦、民政局、環境保護局、創建辦、人防辦、民族宗教局、建設銀行、鹽業公司,負責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 |
潘春彩 | 鄢陵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 分管縣科學技術發展服務中心、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中石化、中行、郵儲銀行等工作。 |
政府部門
鄢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鄢陵縣環保局
鄢陵縣住建局
鄢陵縣文廣局
鄢陵縣審計局
鄢陵縣藥監局
鄢陵縣教科局
鄢陵縣發改委
鄢陵縣工信局
鄢陵縣人社局
鄢陵縣交通局
鄢陵縣水利局
鄢陵縣計生委
鄢陵縣安監局
鄢陵縣信訪局
鄢陵縣行政服務中心
鄢陵縣旅遊局
鄢陵縣地稅局
鄢陵縣質量監督局
鄢陵縣公路局
鄢陵縣國稅局
鄢陵縣商務局
鄢陵縣供銷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