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鄞州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鄞州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鄞州區人民政府管理全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鄞州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隸屬:鄞州區人民政府
  • 局長:謝賽定
  • 性質:國家機關
領導班子,工作職責,內設機構,

領導班子

黨委書記、局長謝賽定:主持局黨委、行政全面工作,主管人事。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李耀:負責計畫財務、養護管理(行政許可)、公用事業(城市供水、供氣、供熱)、排水管理、安全生產等方面工作,分管計畫財務科、養護管理科(行政許可科)、公用事業科、公用事業監管中心(排水管理處)。
黨委委員、副局長謝躍偉: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執法監察等方面工作,分管執法管理科、案件審核科(法制科)、智慧城管中心、直屬一中隊、直屬二中隊,聯繫各鎮(鄉)、街道、管委會(園區、客運中心)中隊。
黨委委員、副局長方華:負責園林綠化管理、城區內河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園林綠化管理處、城區內河管理處。
副局長謝飛紅:負責市政設施管理、市容環衛管理、工程前期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政公用管理處、市容環衛管理處、前期辦。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李炳千:負責政工、紀檢及機關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辦公室(監察室)。
調研員姚兆祥協助市政設施管理、市容環衛管理、工程前期管理等方面工作。
副調研員張彭彪:協助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副調研員羅孟君:協助市容環衛、內河管理、環境整治等方面工作。

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有關城市管理的政策和規定,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研究編制城市管理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與城市發展相關的市政公用事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公用事業發展產業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並負責監管工作。
3、會同區有關部門編制城區設施年度維護計畫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經費年度使用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管使用;負責城區設施正常維護經費的測算、年度維護經費的計畫安排、調度核撥和使用監管工作。
4、負責城區市政、公用、園林綠化、市容環衛、內河等城市基礎設施的養護管理和維修改造工作;培育和發展養護市場,監督管理城市基礎設施養護招投標工作,並負責管理養護市場;配合城區防汛防台工作。
5、負責全區市政、公用(包括城市供水、節水、污水處理、供氣、供熱)、園林綠化、城區內河、市容環衛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管理工作;負責區級排水行政許可和行業管理工作。
6、組織開展市政公用行業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技術引進、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推廣套用及轉化工作。
7、行使國務院法制辦批准的城市規劃、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環境保護(社會噪聲污染和建築工地施工噪聲污染、飲食服務業排污)、工商行政(在城市道路、廣場等室外、公共場所的無照經營行為)、公安交通(侵占城市人行道的行為)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8、行使公用事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城市內河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9、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本區城市管理有關行政執法的相關規定,監督實施規定範圍內的行政執法活動;受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行政複議和投訴、應訴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監督、考核工作。
10、負責區智慧城管的建設管理工作。
11、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監察室)
計畫財務科
負責制定全局財務工作計畫;負責全局年度日常和項目經費的測算、安排和使用監管工作;負責編制經費預算、決算和財務會計報表;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對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局系統財會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局系統綜合統計工作。
公用事業科
組織編制城市供水、節水、供氣、供熱等公用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擬訂公用事業發展的地方性規範標準和產業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公用事業(包括城市供水、節水、供氣、供熱)的市場培育和行業管理;負責局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區公用企業(不含施工企業)資質審查、報批工作;組織開展市政公用行業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技術引進、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推廣套用及轉化工作。
養護管理科(行政許可科)
組織編制城市市政、園林綠化、城區內河、市容環衛、污水處理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擬訂養護管理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市政、園林綠化、城區內河、市容環衛、污水處理的行業管理;負責城區市政、園林綠化、城區內河、市容環衛等城市基礎設施養護和維修工程的管理工作;培育、發展和管理養護市場,監督管理養護招投標工作;配合城區防汛防台工作。負責對局職責範圍內的行政審批項目進行協調和審批,對審批後的項目進行監管和督查;負責城市管理行政許可有關規定的調研、起草工作,做好城市管理行政許可的宣傳教育和服務工作。
執法管理科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本區城市管理有關行政執法的相關規定;負責編制年度執法工作計畫和階段性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和考核;負責行政執法隊伍專用裝備的計畫、配置、保養及更新等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負責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行風管理和業務培訓;負責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的違規執法進行調查和處理;指導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舉報和投訴電話受理工作;收集執法工作信息,編報匯總全區執法情況;處置執法活動中的突發事件;負責指導智慧城管的規劃、建設、管理、運行工作;負責督查、考核評價智慧城管運行效果。
案件審核科(法制科)
負責行政執法案件的審核;負責行政執法強制執行案件的相關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答覆、應訴工作;負責重大行政執法案件的聽證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有關規定的調研、起草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報備、清理工作;做好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宣傳教育工作。
前期辦
負責局牽頭實施的除日常養護工程以外的重大工程項目的報批、審核等前期管理工作。
區市政公用管理處
負責區內道路、橋樑、雨污水管、泵站、路燈等市政設施的日常養護管理工作;負責區內信號燈、標誌、標線、隔離欄、減速帶、警示樁等交通設施的安裝和維修管理工作;負責市政、交通設施年度、季度、月度養管工作計畫及維修方案,抓好下屬機構的考核工作;負責市政、交通設施維修工程和局基建項目的招標管理、契約簽訂、施工監理、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市政設施的方案會審、竣工驗收,並辦理移交、接管等相關手續;根據市行業管理要求,負責內部各類台帳管理及養護樣板工程的申報評定工作;受局委託,負責全區市政行業的指導工作;負責市政設施占用、挖掘等初審、查驗工作。
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處
負責搞好區內道路保潔、公廁管理、環衛設施管理工作;負責區內垃圾收運管理、化糞池清理工作;負責區內各沿街店面“門前三包”責任制的落實工作,及時收繳相關費用;負責渣土清運管理工作,做好外運渣土的登記、核量、發證及接納渣土的餘缺調劑、簽證工作,搞好渣土“兩點一線”的管理;負責中轉站及環衛隊伍的教育、培訓、考核等工作;受局委託,負責全區環衛行業的指導工作;負責局系統市容環衛建設項目的招標管理、施工監理等工作;負責市容環衛設施占用等初審、查驗工作。
區園林綠化管理處
負責參與區內建設項目的園林綠化擴初設計、方案會審、竣工驗收,並辦理相關綠地的移交、接管手續;負責局系統園林綠化建設項目方案會審,以及發包、施工監理等工作;受局委託,負責全區園林綠化行業的指導工作;負責區內園林綠化建設項目的資料整理、台帳管理等工作;負責城區園林綠化的養護管理及考核、檢查工作;負責局園林養護經費的申報、核撥工作;負責辦理綠地占用、挖掘、移植的初審、查驗工作。
區城區內河管理處
負責城區內河保潔,組織實施河道主體駁坎、挖掘、疏浚及設施維護管理等。
區公用事業監管中心(區排水管理處)
負責我區供節水、燃氣、熱力等公用事業的行業管理工作;受局委託,具體承擔區級申請排水許可證的受理和材料的初審,以及排水基礎設施監管;參與起草本區排水行業管理的有關政策、排水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專項規劃;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排水建設項目的管理工作;承擔全區排水、供水、節水、燃氣、熱力等公用事業的管理工作。
區智慧城管中心
負責解決市智慧城管中心派遣的任務,做好信息採集、受理、確認和移交處置,承擔轄區內智慧城管建設和管理具體工作,為區委、區政府對轄區內智慧城管建設管理進行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