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01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全面部署實施城鄉統籌的跨部門、跨領域綜合行政執法,要求在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園林綠化、城鄉規劃、環境保護、市場監督管理、公安交通、土地和礦產資源、安全生產等21個領域推進綜合行政執法。
2016年9月,
中國共產黨浙江省委員會、浙江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為浙江省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主管部門。
2016年10月1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設立城市管理監督局的通知》,設立城市管理監督局,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協調機制和考核機制。根據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覆,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稽查辦公室整體改編為“
城市管理監督局”。
201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布《
城市管理執法辦法》和《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和標誌標識供應管理辦法》設立全國統一的城市管理執法系統。
2017年4月1日,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
浙江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關於加快推進全省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和標誌標識統一工作的通知》(建綜執發【2017】195號)中提出依據《城市管理執法制式
服裝和標誌標識供應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推行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地區,可根據本地
區實際情況,做好執法制式服裝和標誌標識的統籌銜接。”作出調整標誌標識字樣:“
鑒於我省已全面推行綜合行政執法,根據《管理辦法》二十七條規定,並報經省政府同意,將標誌標識中的‘城市管理執法’字樣統一調整為‘綜合行政執法’……”的規定。據此,浙江省人民政府責成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改組設立了浙江省綜合行政執法指導局,負責協調和指導浙江省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主要職責
擬定浙江省綜合行政執法相關政策,並指導督促市縣組織實施;
負責指導和督促浙江省綜合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組織開展浙江省綜合行政執法監督檢查;
牽頭健全和督促業務主管部門與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協調配合機制,協調省級相關部門加強對綜合行政執法的有關業務指導;
協調和督辦綜合行政執法範圍內的浙江省內大要案和跨省域案件;
承擔浙江省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下級單位
浙江省共有9個設區市和67個縣(市、區)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掛牌運行。
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杭州市上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杭州市下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杭州市江乾區綜合行政執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