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桐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桐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桐鄉市城市管理局)是依法獨立行使有關行政執法職權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桐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 地址:浙江省桐鄉市梧桐街道文昌路50號
桐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嘉興市委和桐鄉市委關於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進綜合行政執法和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省、嘉興市、桐鄉市關於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有關規定,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擬訂本市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牽頭擬訂全市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相關的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城市大型戶外廣告及建築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臨時占用城市道路;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4個方面的行政許可及監督管理。
(四)會同公安交通、建設等相關部門行使道路停車泊位的設定、施劃以及道路停車泊位收費的監督管理職責。
(五)負責集中行使市容環境衛生、城市綠化、市政公用、房地產業、建築業、公安交通等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權。
(六)負責行使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由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或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行使的其他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權。
(七)負責全市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監督,貫徹落實上級關於全市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方案,協調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與業務主管部門的執法協作工作。承擔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等領域間和領域外相關部門間的執法協調。完善綜合行政執法與司法的銜接機制。
(八)負責推進全市綜合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組織實施上級規定的綜合行政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標準,指導綜合行政執法派駐機構的隊伍建設和管理,統籌推進全市綜合行政執法系統信息化建設。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
1.加強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的統籌管理,強化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推進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的重心下移,強化屬地管理,加快建立統一高效的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體系。
2.進一步加強和創新綜合行政執法監管和城市管理領域的科技創新能力,推動智慧化與城市管理的深度融合,大力提升隊伍正規化、執法規範化、管理精細化、信息智慧化和服務優質化水平。
3.認真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斷最佳化流程、提高效率。
4.加強統籌協調和指導監督全市綜合行政執法,完善“部門專業執法+綜合行政執法+聯合執法”的行政執法體系,以更大力度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全面推進城鄉統籌的跨部門跨領域綜合行政執法。
(十一)與業務主管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業務主管部門根據部門權責清單,切實落實行業監管主體責任。綜合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履行行政處罰及其相關的監督檢查、行政強制等職責,及時將執法信息抄告業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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