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嶺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 外文名:Wenling Comprehensiv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林清福
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台州市和市關於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綜合行政執法規範性檔案草案,經審定後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全市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牽頭協調和解決“部門專業執法+綜合行政執法+聯合執法”體系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三)負責對全市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檢查和監督,研究提出推進和完善全市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方案並督促落實。
(四)負責行政執法指導協調,牽頭完善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與業務主管部門執法協作配合機制,明確職責許可權劃分,並監督實施。協調綜合行政執法範圍內市級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執法配合有關事宜。承擔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等領域間和領域內相關部門間的執法協調。
(五)負責行使全市範圍內納入綜合行政執法範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權。綜合行政執法具體事項由市政府公告確定。
(六)負責對全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指導、協調、檢查和監督。
(七)負責市管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及涉及到的相關行政許可。承擔污水排入排水管網審批及監督管理工作。
(八)實施對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規範管理和調度指揮,組織開展有關專項工作和重大執法活動,負責對跨區域案件、重大案件依法進行查處。根據工作需要,可直接行使綜合行政執法範圍內的行政處罰及相關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權。
(九)負責加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組織開展綜合行政執法人員業務培訓。
(十)負責智慧城管的建設管理工作,承擔市綜合行政執法協調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受理綜合行政執法中的舉報投訴,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1、關於綜合行政執法範圍內的執法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深化和完善全市綜合行政執法,牽頭提出最佳化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的建議,負責全市綜合行政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各相關業務主管部門承擔行業監管主體責任,依法制定行業監管規範、標準並及時抄送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協同落實綜合行政執法各環節相關工作,確保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接轉有序。負責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相關領域的業務指導。
2、關於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五個領域的執法
市級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所屬領域行政執法。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指導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領域間和領域內相關部門間的執法協調。
3、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
由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後、竣工規劃核實前工程建設的監督檢查;由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負責對違法建設工程的依法查處以及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竣工規劃核實後工程建設的監督檢查,其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作為竣工規劃核實的依據之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計畫財務科牌子)。負責機關日常轉,承擔文秘、檔案、信息宣傳、保密、綜治、平安創建、安全生產、會務、接待工作。負責政務(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組織、內外聯絡和接待工作。負責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社會輿情信息和網路輿情引導工作。負責與新聞媒體的聯繫工作,承擔對外新聞發布會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牽頭開展局內外網信息發布、維護更新。
負責局國有資產管理、財務管理和內控工作。負責編制全局資金的預算、計畫安排、使用監管等工作。負責基建、房產、器材、辦公設備的管理及後勤保障服務工作。編制執法隊伍各類裝備(服裝、車輛等)的配置、更新計畫和保養等管理工作。承擔工程項目、政府採購招投標的組織協調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負責機構編制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執法隊伍的教育培訓和人員考核等相關工作。負責組織人事、幹部考察任免、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黨務日常工作、宣傳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幹部職工心理健康關愛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
(三)法制科。負責制定全局年度行政執法工作要點和計畫。負責行政處罰職能的法規適用、界定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局行政執法業務工作。負責有關綜合行政執法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制培訓和執法資格的管理工作。
負責對行政執法案件的審核,組織聽證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訴訟、賠償以及行政強制提請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報表統計工作。承擔市綜合行政執法協調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調推進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相關工作。協調解決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與業務主管部門職責許可權劃分,協調業務主管部門研究解決綜合行政執法有關問題。指導開展聯合執法工作,指導解決行政執法中突出問題。指導行政執法職責梳理工作。
(四)督察稽查科(掛黨風廉政室牌子)。負責對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督察工作。擬訂行政執法工作規範和行為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隊伍建設考核辦法的擬訂和實施工作。負責對行政執法中的不作為、亂作為現象及違法違紀問題進行調查和處理。負責黨風廉政、紀檢監察、稽查工作。負責民眾信訪工作。負責市政府直線電話交辦事項處理。負責行政執法隊伍的行風建設。
(五)綜合執法一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負責全市範圍內市容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負責擬訂相關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年度工作計畫、階段性工作計畫和相關法律的貫徹實施工作。
負責相關領域的綜合行政執法規範性檔案的調研、起草工作。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市市容管理(咪錶)的中長期規劃。承擔指導、監督、考評全市市容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城市容貌標準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市區市容市貌、戶外廣告等專項規劃。參與編制組織、協調和督查相關領域的綜合執法專項行動和重大執法活動;組織各類創建、鞏固活動的相關工作。負責局職能範圍內各類事項的行政審批工作。
(六)綜合執法二科。負責全市範圍內城鄉規劃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負責擬訂相關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年度工作計畫、階段性工作計畫和相關法律的貫徹實施工作。負責相關領域的綜合行政執法規範性檔案的調研、起草工作。組織、協調和督查相關領域的綜合執法專項行動和重大執法活動。
(七)綜合執法三科。負責全市範圍內環境衛生、城市綠化、市政公用、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負責擬訂相關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年度工作計畫、階段性工作計畫和相關法律的貫徹實施工作。
負責相關領域的綜合行政執法規範性檔案的調研、起草工作。組織、協調和督查相關領域的綜合執法專項行動和重大執法活動。負責城市生活垃圾轉運調度、消納和消納處置場及市區城市建築垃圾(泥漿)消納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環境衛生管理和信息化服務平台建設。監督全市環境衛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直屬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行政編制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行政編制1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政治處主任1名;股級職數8名(含直屬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溫嶺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黨委書記、局長:林清福
溫嶺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李金鋒、繆宏勇、陳青鴻
溫嶺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江能軍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溫嶺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