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企業股份合作制》是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鄉鎮企業股份合作制
- 作者:齊景發
- 出版社:中國農業出版社
- 出版時間:1998年4月
- 頁數:152 頁
- 定價:10.00 元
- 裝幀:平裝
- ISBN:9787109053472
《鄉鎮企業股份合作制》是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第一條 為明晰鄉鎮企業產權關係,完善經營機制,促進鄉鎮企業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鄉鎮企業股份合作制是勞動者勞動聯合和勞動者資本聯合的一種集體所有制經濟形式。
股份合作制企業,兼有合作制和股份制兩種經濟形態特點,實行勞動合作與資本合作相結合,在實踐中產生並不斷發展的新型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組織形式。解釋 是兩個以上勞動者或者投資者按照章程或協定自願組織起來,以資金、實物、技術、土地使用權...
鄉鎮企業股份合作制 《鄉鎮企業股份合作制》是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股份合作制 是採取了股份制某些做法的合作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集體經濟的一種新的組織形式。股份合作制企業,是勞動合作和資本合作有機結合。勞動合作是基礎,職工共同勞動,共同占有和使用生產資料,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實行民主管理...
《遼寧省城鎮企業股份合作制試行辦法》是遼寧省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1994年發布的辦法。遼寧省城鎮企業股份合作制試行辦法 (1994年4月19日省體改委遼體改發(94)37號)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我省城鎮集體企業和國有小企業實行股份...
鄉鎮企業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積極推行股份合作制,股份制。鄉鎮企業實行按勞分配或其他形式的分配製度。第六條 發展鄉鎮企業,要依靠科技進步,發揮人才作用,採用先進的管理方法,加速企業現代化。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要領導和組織鄉鎮企業...
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鄉鎮企業的財產權屬於股東所有,所有權由股東大會行使。第十三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投資舉辦的鄉鎮企業,應當按其財產權屬關係,建立健全集體資產管理機構,負責對集體資產進行日常管理。鄉鎮企業集體資產經營者離任時,...
(五)股份制、股份合作制鄉鎮企業的財產權屬於股東所有,所有權由股東大會行使。第六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把發展鄉鎮企業納入國民經濟的總體規劃,立足本地實際和資源優勢,堅持依靠科技和可持續發展戰略,制定發展規劃和各項保護措施,...
《雲南省集體企業股份合作制試行辦法》是根據黨的十四大精神,為了進一步深化我省城鄉集體企業改革,多方探索集體企業的組織形式和經營形式,通過理順企業產權關係,實現政企分開,落實企業自主權,鞏固和發展集體經濟,結合雲南省的實際,特...
第五條 鄉鎮企業可以實行承包、租賃等多種經營形式。鄉鎮企業應進行產權制度和經營方式改革,實行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逐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第六條 市人民政府鄉鎮企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全市的鄉鎮企業工作。縣(市)、區人民政府鄉鎮...
(二)蘇木鄉(鎮)、嘎查村、村民小組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農牧民舉辦的股份合作制企業、股份制企業;(三)農牧民合夥舉辦的企業;(四)農牧民個人舉辦的企業;(五)鄉鎮企業同其他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以及境外投資者合資合作舉辦的...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團場職工和地方國有農、林、牧、漁場職工舉辦的鄉鎮企業的所有權,由投資舉辦該企業的職工所有,並行使所有權。農牧民個人舉辦的鄉鎮企業所有權,屬於舉辦者所有,並行使所有權。聯營企業、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企業、中外...
曾發表的著作主要有:《市場經濟與人際關係》(黑龍江人民出版社),《90年代鄉鎮企業調查》(合著,牛津大學出版社),《中國鄉鎮企業的發展歷史與運行機制》(合著,北京大學出版社),《中國新時期階級階層報告》(合著,遼寧人民出版社...
第三條 鄉鎮企業的主要形式有:(一)鄉(鎮)集體經濟組織舉辦的企業;(二)村(村民小組)集體經濟組織舉辦的企業;(三)鄉(鎮)、村(村民小組)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農民採用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舉辦的企業;(四)農民合夥舉辦的企業;(五)...
曾為20餘家企業做管理諮詢。圖書目錄 第一章 農村社區股份合作制概述 第一節 農村社區股份合作制的實施情況 第二節 社區股份合作制的內涵 第二章 社區股份合作制的典型模式 第一節 廣州“天河模式”第二節 深圳“橫崗模式”與“...
鼓勵有條件的鄉鎮企業組建股份合作制企業、股份制企業或企業集團。第五條 鄉鎮企業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我約束和自我發展的機制。鄉鎮企業依法享有投資決策、產品及勞務定價、產品銷售、物資採購、資產處置、自有資金支配、勞動...
(四)鄉村股份合作制企業和股份制企業; (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農民與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港澳台投資者、外國投資者聯合舉辦的企業。 鄉鎮企業在城市設立的分支機構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城市開辦的並承擔支援農業義務的企...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扶持鄉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我省鄉鎮企業持續、高效、快速、健康發展,現就發展鄉鎮企業的若干政策問題通知如下:1、要以“三個有利於”為標準,加大產權制度改革力度,大力推進股份合作制、股份制和企業...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鄉鎮企業包括:(一)鄉鎮、村(含村民小組,下同)集體企業;(二)鄉鎮、村和農民舉辦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業;(三)農民個人獨資、合夥企業;(四)鄉鎮、村、農民或上述企業同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以及同港、澳、台...
關於發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業的指導意見 煤炭工業部、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印發《關於煤炭行業發展股份合作制企業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附:關於煤炭行業發展股份合作制企業的若干意見 農業部《關於推進和完善鄉鎮企業股份合作制的通知》農業部...
法規的規定處理。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鄉(鎮)辦企業,村(村民小組)辦企業,農民聯戶(合夥)辦企業,戶辦企業,以及農村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聯營企業。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指出缺陷及其根源主要是產權問題。(三)提出鄉村集體企業區別不同情況改革的3條途徑:(1)保留合作制C即集體能有制;(2)股份制;(3)股份合作制。(四)提出保留合作制的也必須明晰產權,並實行按成員的勞動分配剩餘價值。
當時的做法大多是把鄉鎮企業改成集體控股的企業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但這次股份合作制化以後,鄉鎮村的地方產權制度問題仍然存在,政企不分的弊端仍然沒有根本的改觀。由於設定“不可分配給個人的集體股”以及地方政府通過集體股掌握決策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