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企業應付款指鄉鎮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形成的應付給有關單位或個人的款項,以及暫收款。“應付款”是鄉鎮企業的一個會計科目。是用來反映和監督鄉鎮企業應付給有關單位或個人款項的增減變動及其結餘情況的帳戶。當發生應付款時,增 (借) 記“材料”、“庫存商品”、“利潤分配”等有關科目,增 (貸) 記本科目; 當實際支付款項時,減(借)記本科目,減(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本科目應按債權人設定“應付購貨款”、“應付投資分利款”、“其它應付款”三個二級科目,並按單位或個人分別進行明細核算。本科目的餘額反映企業應付但尚未支付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