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治理現代化中的村民自治權利保障

鄉村治理現代化中的村民自治權利保障

《鄉村治理現代化中的村民自治權利保障》是2015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勇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鄉村治理現代化中的村民自治權利保障
  • 作者:李勇華
  • ISBN:9787516174128
  • 頁數:400
  • 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5年12月 (1版1次)
  • 裝幀:平裝
  • 開本:16開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自治是一種久遠的治理形態。中國傳統治理體系的突出特點是“皇權到縣,鄉紳治鄉”,鄉村的事務主要依靠鄉村的力量自我處理。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在農村實行村民自治,賦予村民自治以國家法定地位及其由此產生的每個村民平等的自治權利。本書研究的是農村治理現代化進程中的村民自治權利的保障問題,尤其是村民直接參與村莊事務治理的權利保障問題。
全書共五章。第一、二章是本書的基礎之論,分別論述了農民自治權利的理論基礎和歷史進程,農民自治權利的基本內容。第三、四、五章是本書的重心所在,著重闡述城鄉發展一體化進程中鄉村治理的現代化轉型,這種轉型對村民自治權利保障的正面效應和負面影響,以及鄉村治理現代化進程中村民自治權利的保障。

作者簡介

李勇華(1960—),男,祖籍浙江蒼南,出生於浙江臨安,浙江大學法學碩士,教授,碩士生導師。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浙江省農民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農林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法政學院黨總支書記、副院長,浙江農林大學社會科學聯合會副秘書長,全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研究會理事,浙江省馬克思主義學會、浙江省黨史學會、浙江省科學社會主義學會常務理事。
長期從事鄉村治理、農村政治發展和村級組織建設的研究。
2001年以來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1項,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5項。近年共發表論著30餘篇(部),其中CSSCI及以上刊物20餘篇,《自治的轉型:對村幹部“公職化”的一種解讀》等6篇被中國人民大學複印資料全文轉載。先後獲浙江省人民政府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三等獎(2006);全國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理論創新成果三等獎(2007),浙江省高等學校科研成果獎二等獎(2006),國家民政部“全國民政政策理論研究”優秀論文二等獎(2010)。

圖書目錄

第一章 農民自治權利的理論基礎和歷史進程
一 農民自治權利的理論基礎
(一)經典作家關於人民自治和民主管理理論
(二)毛澤東關於民眾自己管理自己的思想
(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關於基層民眾自治理論
二 農民自治權利的歷史進程
(一)革命根據地時期的農民自治權利
(二)人民公社體制下的農民自治權利
(三)改革開放以來的農民自治權利
附:中國傳統社會的農村自治權利
第二章 農民自治權利的基本內容
一 土地產權的行使
(一)土地產權行使的內涵
(二)土地產權行使的意義
(三)土地產權行使中的問題
(四)完善土地產權行使的對策
二 公共機構的選舉
(一)公共機構選舉的內涵
(二)公共機構選舉的實行
(三)公共機構選舉中的問題
(四)完善公共機構選舉的對策
三 公共事務的決策
(一)民主決策權及其運行
(二)民主決策權運行中的問題
(三)民主決策權運行問題的原因
(四)民主決策權的保障與救濟
四 集體事務的管理
(一)集體事務民主管理的內涵
(二)集體事務管理中的問題
(三)集體事務管理異化的原因
(四)落實集體事務民主管理的措施
五 公共權力的監督
(一)公共權力監督的內涵
(二)公共權力監督的意義
(三)公共權力監督中的問題
(四)完善公共權力監督的措施
六 進村政務的同意
(一)進村政務的價值
(二)進村政務的具體內容
(三)進村政務的基本原則
(四)有機銜接進村政務與自治村務
七 村民利益的訴求
(一)村民利益訴求的內涵
(二)村民利益訴求的困境
(三)農民利益訴求困境的生成因素
(四)健全農民利益訴求機制的對策
第三章 城鄉一體化背景下鄉村治理的現代轉型
一 從城鄉分割走向城鄉一體化
(一)計畫經濟體制下中國城鄉二元結構
(二)改革開放後城鄉二元結構逐步解凍
(三)從城鄉分割走向城鄉一體化
二 從社會管制到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
(一)傳統社會管制模式問題凸顯
(二)中國發展的階段性特徵提出新挑戰
(三)從社會管控走向社會治理
三 從“鄉政村治”到城鄉融合治理
(一)“鄉政村治”及其歷史地位
(二)城鄉融合治理的基本含義
(三)從城鄉分治到城鄉融合治理
第四章 鄉村治理轉型下村民自治進入新場域
一 村民自治賦予新生態
(一)村民自治經濟生態的變化
(二)村民自治政治生態的演進
(三)村民自治社會生態的變遷
二 村民自治取得新進展
(一)與政府良性互動的趨勢開始顯現
(二)“四個民主”構想得到制度性保障
(三)村級組織的領導能力得到重塑
(四)村級“兩委”間的關係有所改善
(五)農村基層協商民主制度應運而生
(六)新經濟新社會組織參與村莊治理
(七)自治單元調整以適應一體化發展要求
三 村民自治遭遇新問題
(一)農民財產權利被侵加速
(二)村級組織治理事務性質雜蕪
(三)行政權力大舉重返村莊
(四)村級組織負責人日益“公職化”
(五)“大村制”帶來村莊治理複雜化
(六)農民村務治理權利趨於“空心化”
(七)村民自治要素加速“漂移化”
(八)新生組織置於治理體系邊緣
(九)與政府談判能力喪失殆盡
(十)外來人口參與治理齟齬難行
第五章鄉村治理現代化中的村民自治權利保障
一 劃清政府管理與村民自治的邊界
(一)釐清政府性事務與自治性事務的性質
(二)加強自治體談判維權能力的立法保障
二 審慎城市社區管理模式向農村延伸
(一)當下農村社區建設的一些類型
(二)定位下延機構與自治組織的關係
三 慎處村幹部“公職化”趨勢
(一)村幹部“公職化”多維解析
(二)消解村幹部“公職化”負面效應
四 構建政府管理與民眾自治良性互動格局
(一)轉變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
(二)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三)實行委託管理購買服務
五 復活村民自治最高權力機關
(一)村民(代表)會議的內在價值
(二)提升村民(代表)會議的價值實現
六 創新村民村務治理權利保障的運作機制
(一)健全村民村務治理權利的村莊內部保障機制
(二)健全村民村務治理權利的村莊外部保障機制
(三)制定保障村民村務自治權利的《村民自治法》
七 落實村民的自由結社權利
(一)村民結社對保障農民自治權利的意義
(二)進一步保障村民結社權利的政策建議
八 改革征地拆遷制度保障農民財產權利
(一)改革征地拆遷制度,維護失地拆房農民的合法權益
(二)盤活農村產權,保障農民集體經濟成員的財產權利
九 賦予外來常住人口參與治理的權利
(一)建立自治組織,保障外來常住人口參與村莊治理權利
(二)建立社會融合組織,保障外來常住人口參與村莊治理權利
(三)改革村民委員會選舉,保障外來常住人口參與村莊治理權利
(四)創新人大代表選舉,保障外來常住人口參與治理的權利
餘論 鄉村治理與村民自治的雙重轉型
一 鄉村治理轉型是問題導然:鄉政村治
二 鄉村治理轉型的基本導向:城鄉融合治理
三 鄉村治理轉型的基本路徑:重塑鄉一村體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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