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市東勝區民政局

鄂爾多斯市東勝區民政局

鄂爾多斯市東勝區民政局是鄂爾多斯市東勝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爾多斯市東勝區民政局
  • 辦公地址:東勝區聯邦大廈A座8樓 局辦公室814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法規規章,落實國家、自治區、市關於民政工作的政策規定,研究擬訂東勝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及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培育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按許可權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研究指導東勝區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區本級直接登記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擬訂東勝區社會救助實施細則和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負責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
  (四)貫徹執行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組織實施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承擔東勝區行政區劃變更的審核和申報工作,承擔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按許可權負責地名管理工作。
  (六)落實婚姻管理政策,推進婚俗改革。
  (七)落實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東勝區養老服務工作,擬訂東勝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規定、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貫徹執行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貫徹執行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救助保護政策,落實兒童收養政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貫徹執行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活動管理方法,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十二)擬訂東勝區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服務者隊伍建設。
  (十三)監督指導東勝區養老機構、殯葬服務機構和特困人員供養機構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東勝區民政領域行政執法工作,辦理違法案件。
  (十五)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鄂爾多斯市東勝區民政局應聚焦脫貧攻堅、聚焦特殊群體、聚焦民眾關切,更好履行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等職責,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鎮、街道辦事處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鄂爾多斯市東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東勝區養老服務工作,參與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研究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工作的有關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市自然資源局東勝區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局東勝區分局組織編制公布東勝區行政區劃信息和行政區劃圖。

內設機構

鄂爾多斯市東勝區民政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網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對外交流合作等工作。負責提出與民政工作相關政策、檔案的建議。承擔民政信息化建設。承擔民政統計管理和機關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退休人員工作,承擔機關黨的建設、意識形態、人事勞資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及隊伍建設等工作。
  (二)社會救助室
  健全東勝區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組織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落實社會救助規劃、實施細則和標準。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救急難”、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困難重度精神障礙患者、困難兩勞釋放人員的救助工作。開展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開展城鎮扶貧工作,做好與扶貧開發政策銜接工作和扶貧兜底保障工作。
  (三)社會福利室
  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落實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負責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機構管理工作。負責關於高齡補貼發放等工作。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落實困境兒童保障制度。落實兒童福利、兒童收養和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負責開展收養登記管理工作。落實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推進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負責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發放工作,貫徹落實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開展殘疾人社會福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
  (四)社會事務室(行政審批室)
  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落實婚姻、殯葬管理政策,負責婚姻登記、殯葬管理等工作。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落實六十年代精減老職工的生活補貼政策以及“三民”的定期定量補助。按規定許可權承擔機關依申請行政許可、確認、獎勵、給付事項的受理、審批、轉報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務類事項的審核、批准、備案等工作。負責協調各業務股室對行政審批事項的後台支持工作。負責民政領域“放管服”改革等工作。
  (五)基層政權、社區治理和區劃地名室
  開展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按照規定許可權對社會組織進行管理和執法監督。開展東勝區民政領域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工作。促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服務者隊伍建設。
  負責東勝區登記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督查落實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黨建工作指導員和黨員教育培訓計畫,開展示範培訓工作。總結宣傳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經驗,培育、選樹先進典型,建立黨建工作聯繫點。
  落實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方法,負責社會捐助工作。
  貫徹執行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承辦鎮、街道的設立、撤銷、更名、隸屬關係的變更及駐地遷移的審核申報工作。組織開展東勝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東勝區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城鄉地名標誌設定和管理工作。承辦、發行標準地名出版物。

現任領導

鄂爾多斯市東勝區民政局局長:梅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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