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市東勝區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鄂爾多斯市東勝區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鄂爾多斯市東勝區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是東勝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鄂爾多斯市東勝區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貫徹黨中央關於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自治區黨委、市委和區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鄂爾多斯市東勝區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 辦公地址:鄂爾多斯市東勝區黨政辦公大樓202辦公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擬訂東勝區金融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東勝區金融業深化改革和創新發展。
  (二)統籌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服務東勝區金融業發展。指導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改革發展。強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功能。最佳化金融營商環境。
  (三)推動東勝區普惠金融體系建設。培育和發展“三農三牧”“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體系。
  (四)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協調企業上市掛牌、債券融資和併購重組、再融資工作。推動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規範發展。指導內蒙古股權交易中心東勝區辦事處開展工作。
  (五)按許可權規定,負責對東勝區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分支機構實施監督管理。
  (六)按許可權規定,對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以及權益類、契約類交易場所實施監督管理。
  (七)負責金融對外合作交流,深化政府與金融機構的區域合作和戰略合作。推動金融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八)健全完善東勝區金融風險防範處置機制,落實屬地風險處置責任,維護地方金融穩定與安全。協助有關部門開展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網際網路金融風險防範處置工作。負責地方金融基礎數據和信息的統計。
  (九)負責協調各級金融管理部門和各類金融機構。依法依規落實屬地風險處置責任和相關工作。指導有關金融行業自律組織和中介機構規範發展。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室
  1.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2.牽頭做好“五位一體”考核工作。
  3.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對接區委、紀委、人大、政府、政協等機關,將各大班子下發的工作任務按照業務性質劃分到各個股室,且落實到人。
  4.負責會議組織、檔案收發、檔案審核和綜合文稿的起草工作。
  5.承擔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信息宣傳、檔案管理、資產管理、車輛管理、後勤保障工作。
  6.負責黨群工作。具體做好機關黨建、團建、意識形態、黨風廉政、紀律檢查、精神文明、政法綜治、信訪維穩、愛國衛生、安全生產、民族統戰、工會婦聯等工作。
  7.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人事、機構編制工作。
  8.統籌機關信息化建設。
  9.會同有關部門推動金融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10.牽頭做好創建文明城市等相關工作。
  11.牽頭做好依法行政綜合工作。
  12.做好領導班子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業務室
  1.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分支機構、投資公司、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和權益類、契約類交易場所(以下簡稱“7+4”類金融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2.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和處置金融風險。健全完善金融穩定協調機制和風險防範應急處置機制並組織實施,協調處置金融風險有關重大事項。
  3.協助有關部門開展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防範化解民間投融資領域風險。協助金融機構化解經營風險。
  4.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具體做好財務制度建立及完善、財務報銷、財務系統、部門預算、部門決算、內部控制系統、財政債務系統、能耗統計、固定資產核算、工資管理、醫保繳納、公積金繳納及劃轉等工作。
  5.牽頭做好脫貧攻堅工作。具體做好包聯駐村、金融扶貧、建檔立卡、扶貧檔案管理等工作。
  6.牽頭做好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具體做好線索辦理、專項整改、行業綜合治理等工作。
  7.做好金融信訪相關工作。
  8.負責“7+4”類金融機構的日常對接,如組織會議及培訓、相關工作宣傳等。
  9.做好本股室“五位一體”考核相關工作。
  10.按要求擬定並提交本股室工作方案、調研報告、匯報材料等業務檔案。
  11.按要求撰寫並提交各類業務信息。
  12.做好領導班子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金融服務中心
  1.負責聯繫轄內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等金融機構,做好日常對接,如組織會議及培訓、相關工作宣傳等。
  2.牽頭做好非法集資、掃黑除惡等業務宣傳工作。
  3.負責“7+4”類金融機構的業務審核和業務變更等工作。
  4.負責金融行業數據和信息統計,組織開展金融風險情況分析調度和監測預警。
  5.擬訂金融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政策。提出服務和促進金融業發展的意見和政策建議。協調引導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改革發展。統籌建立健全東勝區金融體系,引進和培育金融市場主體,推進金融機構網點延伸。
  6.擬訂金融業支持經濟發展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普惠金融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金融對外合作交流,深化政府與金融機構區域合作和戰略合作。推動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培育和發展“三農三牧”“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體系。
  7.擬訂東勝區資本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配合監管部門指導屬地內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分支機構規範經營發展。牽頭推進企業直接融資,協調解決企業上市掛牌、上市公司再融資、資產整合重組、發債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參與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和協調工作。指導內蒙古股權交易中心東勝區辦事處開展工作。
  8.協助相關部門化解企業債務違約風險。
  9.做好本股室“五位一體”考核相關工作。
  10.按要求擬定並提交本股室工作方案、調研報告、匯報材料等業務檔案。
  11.按要求撰寫並提交各類業務信息。
  12.做好領導班子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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