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簡是郵局發行的一種由一張較薄的紙摺疊而成信封狀的郵政用品。寄件人把通信內容直接書寫在郵簡上並可在郵簡內附寄書面通信(國際航空郵簡內不準附寄書面通信,否則按信函郵資納費)。郵簡的封面上印有書寫收、寄件人地址、姓名欄和郵資圖案(亦可不印郵資圖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曾發行過普通郵簡、美術郵簡(印有郵資圖案,均系舊幣面值)和航空郵簡(無郵資圖案)。1956年4月1曰停止使用。1986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頒布後,重新規定郵資郵簡為郵資憑證,由國務院郵政主管部門印製發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郵簡
- 類型:郵政用品
- 定義:介於明信片和信件之間
- 特點:使用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