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簡

郵簡

郵簡是郵局發行的一種由一張較薄的紙摺疊而成信封狀的郵政用品。寄件人把通信內容直接書寫在郵簡上並可在郵簡內附寄書面通信(國際航空郵簡內不準附寄書面通信,否則按信函郵資納費)。郵簡的封面上印有書寫收、寄件人地址、姓名欄和郵資圖案(亦可不印郵資圖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曾發行過普通郵簡、美術郵簡(印有郵資圖案,均系舊幣面值)和航空郵簡(無郵資圖案)。1956年4月1曰停止使用。1986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頒布後,重新規定郵資郵簡為郵資憑證,由國務院郵政主管部門印製發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郵簡
  • 類型:郵政用品
  • 定義:介於明信片和信件之間
  • 特點:使用方便
郵簡是介於明信片和信件之間的一種郵政用品。明信片使用方便,但書寫的內容不保密。一般信件保密性相當好,但必須同時具備信紙和信封才能寫一封信。郵簡在出售時是一張紙,紙的一面如同信封的封面一樣,可以寫收件人的姓名、地址、郵政編碼等;另一面則起信紙的作用,可由寄信人書寫信件的正文。寫完以後,按紙上的折線摺疊起來即成一封信的形狀。
郵簡上一般都印有郵資圖,即所謂的“經正式批准事先印上去的郵票”。摺疊封口以後,就可以交寄。也有不印郵資圖的郵簡,則必須貼足郵票以後才能交寄。郵寄郵簡的郵資比郵寄明信片高,比郵寄普通信件的低。郵簡兼有明信片使用方便以及普通郵件保密的優點,郵費又較低,因此在有些國家使用很普遍。郵簡的缺點是書寫內容受一張紙的限制,想要另外再加紙是不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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