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寄

交寄

當東西到你那裡了由這家快遞公司在乙地的加盟方給你送去的,則乙地的快遞公司的行為叫交寄行為,交寄區別於收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交寄
  • 含義:送東西的快遞公司的行為
  • 拼音:jiāojì
  • 英文:consignation
簡介,國內郵件分類,各類郵件的準寄範圍,規定,禁寄和限寄物品,國際郵件分類,國際郵件的準寄範圍,國際郵件的禁寄和限寄規定,

簡介

國內郵件分類

1、普通郵件按內件性質分為:函件、包件。
2、郵件按傳遞時限分為:普通郵件、特快專遞郵件。
3、郵件按處理手續分為:平常郵件、給據郵件。
4、給據郵件按郵局所負的賠償責任分為:保價郵件、非保價郵件。
5、函件按寄遞區域分為:本埠函件、外埠函件。

各類郵件的準寄範圍

1、信函:包括書面通信:各種公文、契約;各類單據、報表(空白報表除外)、票據、有價證券(如未使用的郵票,帶郵資的封、片、卡)等;各類事務性通知;各類稿件;各類證件;以及其他適於郵寄的物品和文字載體,只要符合信函規定的重量、尺寸限度和封裝規格,寄件人願意按信函資費標準交付郵費的,均可作信函交寄。
2、明信片:明信片一種露封交寄的具有通信性質的卡片式郵件。縣以上郵政企業,經省郵政局批准,可以印製、發行帶有“中國郵政”字樣的明信片;其他單位印製的明信片,不得帶有“中國郵政”字樣(包括外文)。國家郵政局印製、發行的明信片可以印郵票圖案,表示郵費。
3、郵簡:郵簡是信封和信紙連在一起,摺疊後將各邊封合,形成信封狀,按信函交寄的一種函件業務。
4、印刷品:除規定按信函寄遞以外的各種書籍、報紙、期刊、教材、目錄及各種印刷的圖文資料等可按印刷品寄遞。
5、盲人讀物:盲人所用凸出點痕的書籍、刊物、信函和檔案都可作盲人讀物寄遞,但不包括盲人使用的特種紙張。
6、包件:除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寄遞的物品以外,凡適於寄遞的物品,均可按包件寄遞。
7、保價郵件:信函、包裹、直遞包裹和特快專遞郵件可以作保價郵件交寄。印刷品暫不辦理保價業務,如寄件人確需保價的,可按保價信函或保價包裹交寄。
(1)保價郵件的保價金額每件最多以人民幣10萬元為限,保價費按保價金額的1%收取,每件最低收取1.00元。
(2)內裝有價證券(如國庫券、郵票等)、重要單據(如支票、增值稅發票、儲蓄存單、存摺等)、證件和寄件人認為重要的其他檔案(如協定書、公證書、提貨單、證據、契約等)的信函,應按保價信函寄遞。

規定

禁寄和限寄物品

1、各類郵件禁止寄遞下列性質的物品:
(1)國家法律法規禁止流通或者寄遞的物品;
(2)反動報刊、書籍、宣傳品或者淫穢物品;
(3)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險物品;
(4)妨害公共衛生的物品;
(5)容易腐爛的物品;
(6)各種活的動物;
(7)各種貨幣;
(8)不適合郵寄條件的物品;
(9)包裝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損毀其它郵件、設備的物品。
上述物品,符合特準交寄規定並確保全全的,可以收寄。
2、國內限量寄遞物品按國務院相關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國際郵件分類

1、國際郵件分為函件、包裹和特快專遞郵件三類。函件按內件性質分為:信函、明信片、航空郵簡(統稱LC)、印刷品、盲人讀物和小包(統稱AO)。
2、按傳遞時限可分為普通郵件、全球優先函件和特快專遞郵件。
3、國際郵件按處理手續分為:平常郵件、給據郵件。
4、國際給據郵件按郵局所承擔責任分為:保價郵件和非保價郵件。
5、按運輸方式分為:水陸路郵件、航空郵件、空運水陸路郵件。

國際郵件的準寄範圍

1、國際信函:可以寄遞書面通信和公文。
2、國際明信片:必須按通信行業標準印製;明信片上不可以附寄或附飾任何物品;明信片必須露封交寄,裝入信封的應按信函交寄。
3、國際航空郵簡:航空郵簡由郵局發行,它由一張紙適當摺疊構成,各邊均應封合,在其左上角印有“Aerogramme”(航空郵簡)”字樣,航空郵簡內不可裝寄物品,也不準裝入信紙。
4、國際印刷品:準寄全部用印刷印製的各種紙質物品,各種打字機或電子計算機印表機列印的檔案也可以按印刷品寄遞。
5、國際盲人讀物:盲人所用的有凹凸字板的書籍、檔案和通信,可作盲人讀物寄。
6、國際小包:各種小件物品,除屬禁止寄遞和超過規定限量寄遞的以外,都可以作小包寄遞。
7、國際保價函件:除禁止寄遞和超過規定限量的物品外,各種有價證券、貴重物品和寄件人認為重要的檔案均可以按保價信函寄遞。每件保價函件的保價金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萬元,且不可以超過所寄內件的實際價值。保價函件只限辦理此項業務的國家和地區。
8、保價包裹:除屬禁寄物品和超過規定限量寄遞的物品外,凡適合郵遞的貴重物品可以作保價包裹寄遞。保價包只限寄往通達此項業務的國家和地區。保價金額不超過規定的標準。
9、國際包裹:凡適於郵遞的物品,除屬禁寄物品和超過規定限量寄遞的物品外,都可以作包裹寄遞。國際普通包裹只限寄往通達此項業務的國家和地。

國際郵件的禁寄和限寄規定

1、各類郵件內禁止寄遞下列物品:
(1)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毒性、酸性和放射性的各種危險物品。
(2)麻醉藥物和精神藥物。
(3)國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遞的物品。
(4)容易腐爛的物品。
(5)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
(6)反動報刊書籍、宣傳品和淫穢或有傷風化的物品。
(7)各種活的動物。
(8)包裝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損毀其它郵件、設備的物品。
2、信函內禁止寄遞下列物品:
信函以外的各類函件和包裹內不準寄遞具有現實通信性質的檔案。各類郵件內禁止寄遞白銀、黃金、白金、各國貨幣、旅行支票和各種不記名票據。除保價郵件外,各類函件和包裹內禁止寄遞金銀首飾、寶石及其他貴重物品。
3、各類郵件的禁限寄範圍,還應遵守我國海關、寄達國(地區)海關以及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等部門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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