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企業發行國內報刊規定》是原郵電部頒布的關於郵政企業發行國內報刊的規章。“郵政業務規章”之一。內容包括:報刊發行的性質、任務和方針、基本方式和經營原則、基本作業過程、組織機構及其分工、報刊訂閱方式、零售方法、特殊業務處理、賬款管理以及質量檢查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郵政企業發行國內報刊規定
- 頒布機構:原郵電部
《郵政企業發行國內報刊規定》是原郵電部頒布的關於郵政企業發行國內報刊的規章。“郵政業務規章”之一。內容包括:報刊發行的性質、任務和方針、基本方式和經營原則、基本作業過程、組織機構及其分工、報刊訂閱方式、零售方法、特殊業務處理、賬款管理以及質量檢查等。
《郵政企業發行國內報刊規定》是原郵電部頒布的關於郵政企業發行國內報刊的規章。“郵政業務規章”之一。內容包括:報刊發行的性質、任務和方針、基本方式和經營原則、基本作業過程、組織機構及其分工、報刊訂閱方式、零售方法、特殊業務...
第二十條 國內報刊發行業務是指報刊社委託郵政企業發行報紙、雜誌的業務。第二十一條 報刊社委託郵政企業發行報刊時,應當根據報刊發行的範圍向指定的郵政企業或者郵政報刊發行局,出具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出版和領有報紙、期刊登記證的證明。
報刊發行地區範圍是指郵政企業經辦國內的報刊發行業務。實行按報刊級別劃分發行地區範圍的辦法。具體規定為:中央級報刊,省、自治區、直轄市級報刊,省會、自治區首府所在地市級報刊,經濟特區和計畫單列城市的市級報刊,可向全國發行。地、...
行政法規對音像製品的發行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郵政法對郵政企業發行報紙、期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四條上海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以下簡稱市出版行政部門)主管本市出版物發行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本條例的組織實施。區、縣負責出版...
郵政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承擔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的義務。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支持郵政企業提供郵政普遍服務。本法所稱郵政普遍服務,是指按照國家規定的業務範圍、服務標準,以合理的資費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中國自創辦近代郵政後,即把郵遞的報刊專列為“新聞紙類”,並規定了優惠的郵資。但郵局只管報刊的郵遞,而報刊發行工作則由報社和期刊出版單位自行辦理,並多是依賴私營派報業包銷。簡介 由郵政部門辦理報紙和期刊的發行工作,是中國人民...
第十條郵政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設定標準,由國務院郵政主管部門規定。第十一條郵政企業應當在方便民眾的地方設定分支機構、郵亭、報刊亭、郵筒等設施,或者進行流動服務。城市居民樓應當設定住戶接收郵件的信報箱。在較大的車站、機場、港口和...
郵政發行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髮行業務。不得轉借、轉讓、抵押和買賣發行許可證和經銷許可證。第二十四條圖書、報刊和音像製品發行單位歇業、轉業、遷徙、變更登記項目或者停業時,應當向原發證機關辦理有關手續。第二十五條圖書、報刊...
新華書店、郵政企業和出版單位的發行機構,可按國家有關規定經營圖書、報刊的發行業務。第二十五條 集體書店經營圖書、報刊的二級批發業務,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有上級主管部門,並能夠獨立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二)具有一定政策水平...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組織審查修建性詳細規劃時,對未按照規劃要求設定郵政普遍服務設施的,應當要求建設單位改正。第八條 郵政企業應當按照城鄉規劃、郵政普遍服務標準設定郵政營業場所、郵政報刊亭、郵筒(箱)等郵政設施。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的...
本條例所稱郵政特殊服務,是指郵政企業按照國家規定辦理機要通信、國家規定報刊的發行,以及義務兵平常信函、盲人讀物和革命烈士遺物的免費寄遞等服務。第五條 省、設區的市郵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郵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
郵政企業應當在大型賓館、飯店、商場、旅遊點、住宅小區、院校、廠礦企業及其他公眾聚集的地方設定郵政報刊亭、郵筒或者郵政流動網點,有關單位應當提供所需的場所。第十條 城市樓房、住宅小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設定信報箱。設定信報箱所需資金...
郵政企業發行報紙、期刊,依照郵政法的規定辦理。圖書、報刊發行單位不得轉借、轉讓、出租、抵押和買賣有關許可證。第三十一條 圖書、報刊發行單位變更名稱、業務範圍、地址或者兼併、合併、分立,應當向原發證機關辦理有關手續。第三十二條...
書報刊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借、出租、轉讓和買賣。郵局報刊發行單位發行報刊,依照郵政法辦理。第六條 出版社、省級新華書店和廣州市、深圳市新華書店,以及具備條件的國有發行單位,可以申辦圖書總發行業務,由省新聞出版...
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的郵政設施應當與建設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第九條 郵政企業應當按照郵政普遍服務標準和國土空間規劃要求設定郵政營業場所、郵政信筒(箱)、郵政報刊亭等郵政設施,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支持和配合。...
第二十四條 凡申請經營圖書、報刊發行業務的單位和個人,應向所在地縣級以上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領取經營許可證,持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領營業執照。新華書店、郵政企業和出版單位的發行機構,可按國家有關規定...
特別是一九九0年七月三十一日經國務院批准,對郵政資費和郵件業務種類進行了調整;同年十一月十二日國務院又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實施細則》,對郵政業務種類、資費政策以及郵政用戶與郵政企業之間的權利、義務都作了明確規定。現行...
去年入選80強的報刊,在今年的評比中有13種落選。 從2007年開始,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報刊發行局依據質量、發行、影響力等綜合指標,在全國1萬多種報刊中評選出“中國郵政發行暢銷報刊”作為下一年度郵發重點報刊。據了解,“中國郵政發行...
進口境外出版物按照國家有關進出口管理規定辦理。發行境外出版物的,應當經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審核批准。第三十四條 郵政企業發行報紙、期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的規定辦理。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 未經批准,擅自設立出版...
本條例所稱郵政普遍服務,是指按照國家規定的業務範圍、服務標準,以合理的資費標準,為所有用戶持續提供的郵政服務。本條例所稱郵政特殊服務,是指郵政企業按照國家規定辦理機要通信、國家規定報刊的發行,以及義務兵平常信函、盲人讀物和革命...
(五)郵政編碼簿的編印和發行;(六)國務院郵政主管部門規定由郵政企業專營的其他郵政業務。第十條 郵政企業經營下列業務;(一)國內和國際包裹寄遞;(二)國內報刊發行;(三)郵政匯兌;(四)郵政儲蓄;(五)國務院允許經營的其他業務。第十一條...
郵筒(箱)、郵政報刊亭確需遷移的,應當就近安置。第三章 郵政服務 第十五條 郵政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承擔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的義務,應當將郵政普遍服務業務與競爭性業務分業經營。郵政企業應當誠信經營,提高服務水平,保證服務質量,提高用戶...
郵政企業應當依法從事郵政寄遞、報刊發行、集郵票品、郵政金融、信息等郵政業務,為用戶提供迅速、準確、安全、方便的服務。第十五條 郵政企業應當重視服務體系建設,強化社會服務功能,接受社會監督,及時處理用戶的舉報或者投訴,保障用戶使用...
1952年郵電部和國家出版總署簽發的《聯合決定》,又將原由各書店發行的期刊全部交郵局辦理。郵電部為此設立報刊發行局統管全國報刊發行業務,負責制訂發行工作的方針、政策,頒布報刊發行業務處理規則,制訂有關報刊發行工作條例、規定和辦法,...
郵發合一是指中國郵政辦理報刊發行的一種制度。由郵局與報刊社協商簽訂報刊郵發契約。規定報刊社負責報刊的編輯出版,郵局負責報刊的收訂、處理、發運、投遞和零售等全部發行工作;同時,由報刊社按一定費率支付給郵局發行費。實行郵發合一...
從事報紙、期刊、圖書批發業務的發行單位,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有關行政部門審核許可,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從事報紙、期刊、圖書的批發業務。郵政企業發行報紙、期刊,依照郵政法的規定辦理。第三十六...